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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分片调度会上的讲话(摘要)张树志我市作为农业大市,粮、菜、果、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种养规模大、总量高。针对农产品生产点多、面广、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加快构建生产规范、监管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艰巨、形势急迫、责任重大。首先,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央加大了“三农”工作的力度,特别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关乎农业农村发展大局的高度,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求。这些新形势赋予了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新的任务和职责。其次,随着《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第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目标,食品安全范畴中80%以上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创建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这些决定了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时刻放在心中,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抓出成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是三鹿事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时刻警醒着我们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懈怠。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狠抓农产品源头监管,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在国家农业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例行监测抽查中,我市蔬菜农药残留和畜禽产品“瘦肉精”及药物残留逐步降低。二是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主要生产基地和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了有标可依、按标生产。三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有效开展。去年7月份在市区内128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对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水果等类种,全部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四是监管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市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办公室,市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分别内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3个县(市)成立了监管机构,7个县(市)成立了监测机构,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五是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已具备对三聚氰胺、瘦肉精、皮革水解蛋白和硫氰酸纳的检测能力,可检测项目达到191项。10个县(市)配备了液相色谱仪,各县(市)开展了农药残留速测。但是,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个不平衡、三个不到位。即各县(市)、区之间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源头管理、服务指导不到位,市场准入不到位,投入品监管不到位。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工作力量、检测手段、监管能力等与当前承担的繁重任务还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一是监管体系不完善。各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薄弱,行政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力量有限,普遍存在缺人员、缺手段、缺经费等现象,市内各区尤为突出。二是监测能力不足。普遍存在设备简陋、手段落后、检测不配套、检测项目单一、实效性差等问题。三是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自律意识不强,生产、销售与自检脱节,甚至不配备监测设备,有的虽有设备但未能认真开展自检,流于形式。四是产业化规模较低。部分县(市)、区农产品种养散户多,市场化、组织化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私自添加禁用药物、化学物质的行为屡禁不止,给质量监管和追溯带来很大难度。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位不高、重视不够、支持不大,没有作为非抓不可、必须抓好的工作。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一、抓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重点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和市场主体责任等三种责任。一是突出强调政府的领导责任。《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领导、指挥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充分认识政府承担的职责,清楚具体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等硬件,宣传发动、政策制定、行政推动、依法监管等软件环境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高度重视的氛围。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要追查责任,首要查政府领导是否尽责、该做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会后,各主管副县(市)、区长要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认真学习,对照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拉出落实事项清单,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提出工作建议,争取支持,逐项落实。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各自责任;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多提出意见建议,积极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在现有条件下,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三是落实企业和市场主体责任。农产品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树立责任意识,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农产品负起直接责任;要对上市农产品,按要求实行批批自检,做到依法规范、诚信经营;要对违法违规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达到教育警示作用。二、抓队伍,提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能力针对目前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加强队伍建设要从整合资源和强化职能两大方面着手。一是严格依法办事。《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要求县级建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市政府[2008]63号文件和市编办[2008]44号文件,要求县级建立监管和监测机构。各县(市)、区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抓紧建立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到位的监管监测机构。二是部门内部调荆。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要按照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在部门内部调整人员,向重点科室倾斜力量,保证工作需要。三是县级范围内整合资源。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重点,以县为单位整合现有资源,各县(市)、区政府统筹调度农口、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和力量,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划分监管区域,安排专人巡查,形成全覆盖网络,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强化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要认真落实上级政府和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增加必要的编制、人员和经费,调整充实工作力量。目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的职责已经非常明确。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国家在农业部专门新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重点强化监管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争取支持,借机强化力量,借势推动工作。三、抓源头,加大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监控力度要坚持一手抓农业标准化实施,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IIliu-IML管,坚决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宣标、贯标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示范带动、技术服务等措施,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的建设,推进农产品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培育和认证,扶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专项治理等措施,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和准出关。对蔬菜、果品生产基地,畜牧、水产养殖基地,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经营场点、生产企业,畜禽定点屠宰场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四、抓市场,确保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扎实开展自今年1月1日起,县城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以及配送中心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县(市)未有实质性运作,农产品市场监管任务十分急迫而艰巨。为此,必须下大力抓好市场监管和准入管理工作。一方面,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自检制度。县城内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以及配送中心,都要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入市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侧,做到批批自检。凡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一律不得入市销售。另一方面,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定抽检计划,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密度,扩大抽检范围,实行动态管控,将抽检结果分类排队,进行通报。市直农口有关部门要对抽检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意见,逐步建立和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机制。五、抓对接,创新农产品安全放心直通经销模式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的目标要求,市委农工委牵头,市商务局、工商局配合,以蔬菜质量安全攻坚为重点,以蔬菜无缝对接示范销售网点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基地+公司+市场”经营模式,推进蔬菜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无缝对接,创建省会蔬菜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目前,康源三绿农业开发公司与13家无公害生产基地实现对接,在市区新建11个销售网点已营业,2个销售网点在建,预计到本月底,发展到20个,覆盖市内各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市委农工委牵头正在积极与北京物美集团商谈农超对接合作项目,探索杨通我市农产品直接进入北京市场的通道。这方面工作刚刚起步,发展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对无公害农产品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信心,使创建农产品安全放心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二是加强二作协调。市内各区和有关部门对企业发展中的网点选址、报税、市场拓展、融资,以及生产基地对接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要积极筛选推荐规模生产基地,主动与公司搞好对接。三是加强指导服务。特别是大力培育有实力、有意愿参与无缝对接销售的企业,指导开展规范化建设,稳步扩大无害化农产品销售范围,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六、抓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保障体系,着力构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按照省有关要求,力争在两年内建立健全分类监管、产地监管、投入品监管、巡回检查、例行抽检、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和预防防范等八项制度,基本建立起相对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这八项制度的建立要与我市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监管体系、诚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相结合,按照八项制度的要求,充实完善体系建设内容,进而从农产品质量标准、产地环境、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等全过程,构建起完善的质量监管、自律管理和预警防范体系,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网络。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研究,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七、抓协调,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农业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过程,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必须加强组织协调。一方面,搞好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要整合市县之间、县级内部和部门之间、社会与单位之间的资源,借助社会力量,推行市场化运作,统一协调调配,发挥最大效益,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牵头部门的职责,加强与畜牧水产、林业、工商、质检、食药监、卫生等部门沟通协调,搞好衔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比如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联合行动制度等等,尤其是重大事项要集中研究,重大举措要联合行动,通过市县两级联手,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本文标题:石家庄市政府文件办-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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