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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1、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员了解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和管理的基本原理;提高实践中运用管理的方法和原理的能力。2、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难点:管理的方法及其运用,管理原理的运用3、主要内容第一节管理原理一、系统原理1、系统的概念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在一定环境中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就其本职来说,系统是“过程的复合体。”2、系统的特征(1)集合性:集合性是系统最本质的特征,系统是由各个要素结合而成的,这就是系统得集合性。(2)层次性:系统的结构是有层次的,构成一个系统的子系统和子子系统分别处于不同的地位。(3)相关性:是指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子系统同系统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的关系。3、系统原理要点(1)整体性原理:指系统要素之间相互关系及要素与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以整体为主进行协调,局部服从整体,使整体效果为最优。实际上就是从整体着眼,部分着手,统筹考虑,各方协调,达到整体的最优化。(2)动态性原理:系统作为一个运动着的有机体,其稳定状态是相对的,运动状态是绝对的,运动是系统的生命。(3)开放性原理:任何有机系统都是耗散结构系统,系统与外界不断交流物质、能量与信息,才能维持其生命。对外开放是系统的生命。(4)环境适应原理:系统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要与周围事物发生各种联系。这些与系统发生联系的周围事物的全体,就是系统的环境。系统对环境的适应并不都是被动的,也有能动的,那就是改善环境。(5)综合性原理:所谓综合性就是把系统得各部分和各种因素联系起来,考察其中的共同性和规律性。包括系统目标的多样性和综合性,系统实施方案选择的多样性和综合性。二、人本原理1、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这种认识有三个阶段:一是要素研究阶段,二是行为研究阶段,三是主体研究阶段。2、有效管理的关键是职工参与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代表参加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二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代表参加企业的最高监督机构——监事会,三是广泛参加日常生产管理活动。3、现代管理的核心是使人性得到最完美的发展成功的管理者应该在管理过程中引导和促进下属人性的发展,同时管理者本身又是管理人性的反映,只有管理者人性达到比较完美的境界,才能使企业职工的人性得到完美的发展。4、管理是为人服务的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是为人服务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不仅包括企业内部,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人,而且包括存在于企业外部的、企业通过提供产品为之服务的用户。三、责任原理1、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必须在分工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方式把每个人的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首先职责界限要明确;其次,职责内容要具体,并要做出明文规定;再次,职责中要包括横向联系的内容;最后,职责一定要落实到每一个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事事有人负责。2、职位设计和权限委授要合理一定的人对所从事的工作能否做到完全负责,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也就是职责和权限、利益、能力之间的关系遵守等边三角形定理。3、奖惩要分明、公正而及时对每个人进行公正的奖惩,要求以准确的考核为前提,所以要首先明确工作绩效的考核标准,使奖惩工作尽可能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效益原理1、效益的概念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所取得的效果的数量,反映了劳动时间的利用状况,与效益有一定的联系。效益是投入和产出之间的一种比例关系,可从社会和经济这两个角度去考察。2、效益的评价主要有首长评价、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评价,各种评价各有利弊,应该配合运用,以求获得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3、效益的追求在实际工作中,管理效益的直接形态是通过经济效益而得到表现的;影响管理效益的因素很多,其中主体管理思想正确与否占有相当重要的第为;追求局部效益与追求全局效益必须协调一致;管理应追求长期稳定的高效益;确立管理活动的效益观。五、伦理原理1、伦理的重要性2、伦理的特征3、伦理与法律的关系4、伦理与效益的关系第二节管理方法管理原理必须通过管理方法才能在管理实践中发挥作用。管理方法是管理理论、原理的自然延伸和具体化、实际化,是管理原理指导管理活动的必要中介和桥梁,是实现管理目标的途径和手段。管理方法现已形成一个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研究领域。这个体系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如系统方法、数学方法、心理方法、教育方法等,本节就管理活动中运用最广泛、最具普遍意义的方法展开论述。一、法律方法(一)法律方法的内容和实质法律方法是指用法律进行管理的方法,即指国家通过各种法律、条令、条例和司法、仲裁工作,调整社会经济的总体活动和企业、单位在微观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保证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管理方法。1.法律方法的内容。法律方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立法,即建立健全各种法则;另一方面是司法,即按照法律法规解决、审理案件的活动。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的。首先是立法,立法工作抓得好,法律健全,司法工作就有所依从,就能促进其依法解决好纠纷和审理好案件,使管理活动协调而有序地进行下去。相反,不注意立法,法律不健全,司法工作就无所依从,就会出现许多混乱。法律、法规一般由一系列单项的法律、法规所组成。建立和健全各种法律法规,最根本的一点是要遵循事物自身的客观规律。其次,抓好司法。健全司法制度,就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法规的实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效力,促进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司法工作是由国家的司法机关按照法律和法则解决各种纠纷和审理案件的执法活动。司法机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司法手段,强制执行法规,制止违法活动,恢复正常秩序,并给予当事人一定惩罚,达到维护法律尊严,教育公众的目的。司法制裁分为经济制裁和刑事制裁两类。经济制裁包括强制执行给付违约金和罚款,停止和排除妨碍,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刑事制裁是对直接责任人因违反刑法,危害社会而采取的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仲裁即公断。如果组织之间发生纠纷,经过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就可由仲裁人或仲裁机构做出判断的裁决。经济仲裁分为经济合同仲裁和涉外仲裁两类。经济合同仲裁是按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对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做出裁决的活动。涉外仲裁是指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仲裁协议,基于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按照有关仲裁法律的仲裁规则,对其经济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制度。2.法律方法的实质。法律方法的实质就是实现和维护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代表它们对社会经济、政治、科研、文教活动实行强制性的统一管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方法要反映广大人民的利益,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调动和促进各个企业、单位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向前发展。(二)法律方法的特点和作用1.法律方法的主要特点。法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权威性。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级管理机构所制定和颁布的法律、法规,各个部门、单位和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就要绳之以法,我国所制定的各种法律和法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权威性。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的群众均应自觉地遵守,决不允许以盲代法和践踏法律的现象存在。不管谁违法,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权威。(2)强制性。法律和法规是实现和维护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为了使社会秩序维持在一定的范围内,为了维护好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律和法规就具有很大强制性。,法律规范与其他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东西不同,不存在人们可以遵循可以不遵行的问题,而是必须执行。对于符合或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行为实行保护,而对于违背和破坏统治阶级利益的行为实行坚决的打击。(3)严肃性。由于法律和法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它的制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旦制定和颁布出来后,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决不能因人因事而异,随意修改或违反,必须保持它的严肃性。司法工作也是严肃的行为,它必须通过严格的执法活动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同样必须重视法规的严肃性。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因此,在一切管理活动中,都必须维护法规的严肃性。(4)规范性。法律和法规是所有组织和个人行动的统一的准则,对他们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因此,法律和法规都是用极严格的语言准确阐明一定的含义。每种法规都有各自规定的内容和相应的解释,它们之间不允许互相冲突,法规应服从法律,法律应服从宪法。(5)利益性。对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管理系统,由于法律对制约对象的作用的不同,运用法律方法进行管理时,也必须反映出利益的不同。在阶级社会中,法律是由统治阶级制定和实施的,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因此,法律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是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有力工具,是为广大人民利益服务的。2.法律方法的作用。重视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方法在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是现代科学管理制度区别于传统管理的重要表现。(1)法律方法的一般作用。①保证必要的管理秩序。管理系统内部和外部都存在着各种社会经济关系,只有通过法律方法,才能公正、合理、有效地加以调整,及时排除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保证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为管理活动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②调节管理因素之间的关系。根据对象的不同特点和所给任务的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管理因素在整个管理活动中各自应尽的义务和应起的作用。这是管理的法律方法所具有的一定的自动调节功能。③使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法律方法的应用,有助于使符合客观规律的形式规范化、条文化、固定化,使人们有法可循。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和方法,管理系统便能自动有效运转,这样既可保证管理效率,又可节约管理者的精力。(2)法律方法在我国管理活动中的具体作用。①能保证和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社会主义法律属于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必须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更需要法律、法规来调整和规范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及有效地调节各种社会关系,规范人们的行为,制裁和惩办各种危害社会主义的不法行为。实践证明,经济管理在法律;法规内活动,不仅有利于避免国家直接管理经济、调整机制运转困难所造成的混乱;而且加快了经济建设步伐,巩固了改革成果。市场经济就是一种法制经济,在现代社会中,离开了法律、法规,经济活动就将陷入混乱之中。②能为行政活动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使行政管理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行政管理,可以依照行政机关组织法,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可以层层建立责任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加强对行政工作及其人员的监察,追究一切行政人员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这样既有利于克服过去政府机构庞大臃肿,;层次过多,职责不清和互相扯皮的现象,又有利政府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节控制能力。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③能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民主与法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民主的实行和发展,需要有法律制度作为保障。(三)法律方法的运用和改进1.法律方法的运用。法律方法从本质上讲是通过上层建筑的力量来影响和改变社会活动的方法。这里就有双重作用的问题,既可起促进作用,也可以起阻碍作用;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善于正确运用并积极发挥法律方法的促进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而要达到此目的,应该具备一些基本条件。(1)立法必须与全社会的道德状况相适应。这就是说,立法机构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必须认真考虑当时的道德水平,决不能脱离社会道德实际情况。只有根据社会的实际道德水准制定出的法律、法规,才能真正起到法律制度的作用,也才99作为正确的方法在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2)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要使法律真正成为现代管理的有效手段,就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起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权
本文标题: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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