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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为贯彻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系列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结合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矿集团)实际,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公司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基本要求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为支撑,以创新载体为突破,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保障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各级党政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权责对等,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各级党政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总体目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体责任(一)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责任。各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下级党政班子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3.深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4.选好用好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艰苦奋斗和调查研究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6.维护职工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职工群众权益机制,畅通职工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7.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8.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经营管理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9.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政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各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1.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强化组织推动。积极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同级纪委和下一级党政班子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4.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中职工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6.带头做好表率。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做廉洁从业的表率。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三)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责任。各级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党员领导人员的教育,督促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业、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三、保障制度(一)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领导人员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党政班子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织)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审查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上级党政组织对下一级党政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三)“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实行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党政班子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结合报告情况,每年适时听取有关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实行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各单位纪委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上级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四)党委(党总支)领导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监督是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廉政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各单位党委班子应在十五周内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报上级党委和纪委。(五)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年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西矿集团党委,接受党委的审阅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职工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测评办法,扩大参与度,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六)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各级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部门,由西矿集团党委负责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业情况,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七)一案三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一并调查和追究发案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由下至上逐级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和纪委相关领导责任。(八)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及典型案例上报西矿集团党委。西矿集团党委要适时将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实际,层层抓好落实。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每年年底督查和考核“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党员领导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贯彻执行党委主体责任。
本文标题: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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