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粤美装饰业务员提成方案
业务部1业务部薪资构成——2010年试用版为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创造高额业绩,对部门员工实行激励机制,特制订以下提成办法建议,供公司审定。本办法主要以高业绩高提成做为基础,提倡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在提高员工业务积极性的前提下,还注重整体部门的团结性,加强团队素质,进行争当先进的目标引导。具体办法如下:业务部薪资构成:底薪+提成+奖金+工龄工资1、装饰业务部普通业务员底薪900元+提成+奖金+工龄工资精英业务员底薪1200元+提成+奖金+工龄工资金牌业务员底薪1500元+提成+奖金+工龄工资2、广告业务部普通业务员底薪900元+提成+奖金+工龄工资精英业务员底薪1200元+提成+奖金+工龄工资金牌业务员底薪1500元+提成+奖金+工龄工资(备注:目前业务部架构暂分两级:业务经理和业务员,故底薪不按此方案执行)提成----参照提成办法…奖金----是在工资范围之外,另行对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所给予的奖励,不是工资的必然组成部分,其有无、高低,直接按照工作表现,而非法定或规定的范畴。每月领取奖金的人数和金额不固定,每位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均可获得;工龄工资----在职设计师供职满两年,每月50元补助;供职满三年,每月100元补助;供职满四年,每月150元补助;依此类推。以上各部门业务员及客服人员薪资浮动参考《2010年业务部员工薪资考核办法》,其中装饰部及广告部客服人员不参与提成,按照业绩考核情况给予相关的奖励。设计部2业务部具体提成办法:装饰部业务员(普通业务员/精英业务员/金牌业务员)广告部业务员(普通业务员/精英业务员/金牌业务员)业务种类提成范围底薪提成点数广告工程制作(含印刷)(广告牌/LED/霓虹灯等)业务拓展、现场勘察、项目预算、客户跟进、协助收款、项目跟进至完工等900元月总额3万元以下10%1200元月总额3--10万元9.5%1500元月总额11--19万元9%1800元月总额20--30万元8.5%2000元月总额30万元以上8%广告工程制作项备注:如某项目毛利润在30%以下,则该项目只将合同额的一半计入月总额中;如某项目毛利润在30%以上,则按上述比例提成。月总额即为合同额,毛利润=总合同金额-制作成本-税收-回扣,其中月总额即合同额。月产值底薪家装提成工装提成备注0万元900元00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业务员因素,连续3--6个月无产值,可作辞退处理;如公司因素导致无产值,不在此列完成6万元以下1000元2.6%1000—1200元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6---9万元1200元2.9%1300—1800元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10---14万元1500元3.2%2000—3000元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15---19万元1500元3.5%4.0%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20---29万元1500元3.8%3.8%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30---49万元1500元4.2%3.6%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50---99万元1500元3.4%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100---199万元1500元3.2%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200---299万元1500元3.0%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完成300---499万元1500元2.8%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设计部3备注:1、以上业务员提成办法也可以另一种方式执行:如业务员不拿底薪,自身开拓出来的项目,单额不论大小:装饰业务均可按5—8%的提成点计算、广告业务均可按10—13%的提成点计算,也可与公司四六分成利润额。业务员的薪资构成:产值额底薪+对应的产值提成点+奖金+工龄工资业务经理的薪资构成:固定的底薪+对应的产值提成点上再加0.2%+奖金+工龄工资2、以上业务员提成办法只适用于业务员开拓出来的业务,如业务员独立完成,则提点给业务员;如业务团队共同完成,则提点给业务团队。3、业务员或业务团队份内工作:客户沟通、现场测量、工程预算、协助收款及整个项目跟进至完工。4、以上均只包含住宿费补助;业务过程中差旅费实报实销;5、以上部门员工基本工资浮动参考《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6、以上业务员提成办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对提成范围的确定以及提成点数如有异议可提出与公司商讨,公司保留对提成办法的修改;7、以上业务员提成以实际工程造价(不含税)为准;8、业务提成结算时间,以收到的工程进度款按比例给付9、若有未定事项,则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商议!东莞市粤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3月纯设计项目单公司自身业务设计师:公司----4:6结合实际情况业务开拓者设计师:业务:公司----4:1~2:5~4结合实际情况
本文标题:粤美装饰业务员提成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783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