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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乡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全集学区发[2014]7号关于成立索罗乡学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的通知各中小学:为了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推动民主监督与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根据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13】1号),确保营养餐工作的有序开展,经会议研究决定,特成立索罗乡学区膳食管理委员会。一、委员会组织人员:主任:范学娟(索罗乡政府主管教育副乡长)副主任:王四平(学区主任)成员:张世鸿(学区干事)朱万平(索罗中学校长)张勤学(中心小学校长)聂忠孝(教师代表)李国彬(学生代表)李小明(家长代表)王进学(村民代表)二、委员会工作要求1、膳食管理委员会在学区校长会及学区办公会的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2、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3、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责:(1)参与营养餐管理与监督,如卫生、营养餐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2)加强营养餐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监控。(3)征求师生对营养餐的意见,定期发放营养餐调查表,对营养餐进行综合评分。(4)整理学生对营养餐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区营养科汇报。4、工作原则(1)在学区公议指导下开展工作。(2)以广大同学和家长为动力源泉,依靠广大同学,发动广大同学参与膳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3)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营养餐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处理。5、工作宗旨(1)策划工作:全面收集、分析来自同学和社会的信息。对于同学们和社会群众对营养餐的投诉,必须尽快与营养餐供应企业协调,要求供应商对投诉尽快作出答复,并将供应商的答复公之于众。我们原则是学生和群众的投诉有求必应。(2)宣传工作:代表本委员会向广大同学宣传本委员会的信息,充分运用网络、媒体、海报等传媒手段进行宣传。(3)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来自学生、群众和供餐企业的信息,并整理成数据和报告。抄送:崆峒区教育局索罗乡人民政府平凉市崆峒区索罗乡学区2014年2月24日印2014年2月25日索罗乡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乡政府、区教育局、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索罗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持证上岗。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索罗乡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有表格)4、食品储存库房由管理员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索罗乡学校食品供应制度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工作时间不穿戴工作衣帽,检查人员发现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7、坚决禁止供应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供应。索罗乡学校食品留样制度1、食品留样由各学校专人负责。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克以上或以单体为准。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索罗乡学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食堂管理员、学校营养餐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柜台上。索罗乡学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索罗乡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制度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若打扫不及时彻底,每次罚款100元。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索罗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的供应。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学区主任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索罗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1、建立主管干事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学区发[2014]6号关于成立索罗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中小学:为切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乡政府主管教育的副乡长任组长,学区主任任副组长,各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索罗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范学娟(索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副组长:王四平(索罗乡学区主任)成员:张世鸿(索罗乡学区干事)丁义义(索罗乡学区干事)时鹏雷(索罗乡学区干事)朱万平(索罗中学校长)张勤学(张树中心小学校长)胡建勋(西李小学校长)张晓辉(汝林小学校长)潘少英(东白小学校长)汝光荣(胡洼小学校长)赵志娟(庙后小学校长)李玉学(姚王小学校长)同时成立索罗乡学生营养改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区,办公室主任由学区干事张世鸿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日常工作。各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进该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效实施。抄送:崆峒区教育局索罗乡人民政府平凉市崆峒区索罗乡学区2014年2月24日2014年2月25日学区发[2014]8号关于成立索罗乡学区营养改善计划督查委员会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学区中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并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取得可观的成绩,经会议研究决定,特成立索罗学区营养改善计划督查委员会。主任:岳润生(索罗乡食药监督管理所所长)副主任:王四平(学区主任)委员:张世鸿(学区干事)朱万平(中学校长)蔡俊奎(中学副校长)李小军(中学总务主任)杨宝明(中学总务干事)工作职责(一)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食品留样,重点由委员杨宝明老师负责;(二)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监督学校食堂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合理化建议,重点由委员蔡俊奎老师负责;(三)督促企业按规定做好食堂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卫生、保洁、消毒、及食品供应等工作,重点由委员李小军老师负责;(四)督查协调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制度的落实实施情况,并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重点由委员张世鸿、朱万平两位老师负责。抄送:崆峒区教育局索罗乡人民政府平凉市崆峒区索罗乡学区2014年2月24日印2014年2月25日
本文标题:索罗乡学区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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