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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民收入分配统计分析第一节国民收入统计基本理论一、国民收入统计指标国民收入统计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中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国民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一样,是反映国民经济活动的重要概念。生产、收入分配、消费、投资、金融、对外经济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过程特征概念,在统计上非常重视。现代的描述统计讲究系统性,特点是统计内容与前、后的一致联系。国民收入统计包括前项与生产总量GDP的联系、本身的收入分配过程、与后项消费与积累使用的连接。GDP是生产过程的结果,也是国民收入的起点。国民收入过程包括收入初次分配、再分配,具体统计指标是国民总收入、经常转移总收入净额、国民可支配总收入。1、国民总收入国民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国内财产收入净额+来自国外财产收入净额+来自国外劳动要素报酬净额上述计算公式反映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的特征变量。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从国内生产总值开始,第一阶是国民收入形成,它主要是国内生产总值内部结构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总量没有变化。国民收入形成的内容反映在国内生产总值内部结构是从生产单位创造的增加值转变为生产要素获得的要素报酬,即从各机构部门包括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住户部门所创造的增加值,按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动要素、企业资本、社会资本进行形成要素报酬。住户获得劳动报酬总额,政府以生产税净额获得社会资本报酬,企业包括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获得企业资本报酬。在实际统计中,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创造增加值容易理解,政府创造增加值是指政府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作为第三产业部门创造的增加值,住户创造增加值是指个体户和农村家庭的生产性活动获得的生产成果。第二阶是财产收入在机构部门之间的分配,这种分配是财产在机构部门之间转让使用权引起的分配关系,如居民储蓄、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银行债券等所产生的利息收入、股票分红等。国内财产收入净额是指机构部门之间获得的财产收入减去财产收入性支出后的净额。国内财产收入净额在各个机构部门之间是存在的,但是在国内汇总的总量上等于零,因为国内总量上财产收入总额与财产收入性支出是相等的。来自国外财产收入净额,是指来自国外财产收入减去来自国外财产收入性支出后的净额。来自国外劳动要素报酬净额,是指来自国外劳动要素报酬减去来自国外劳动要素报酬后的净额。国民总收入也称国民原始总收入,所谓原始总收入是指生产要素报酬的收入,它是原始性的。在市场经济过程中,国民总收入是生产要素市场交换与报酬实现的过程。过去较长时间,国民总收入被称为国民生产总值(GNP),虽然现在还有广泛应用,但是联合国1993年SNA强调国民总收入是收入指标,而不是生产指标,因此,建议不要使用国民生产总值用语,以避免误解这个指标的收入性质。对于国民总收入统计,财产收入是最为重要的内容。与一般经济概念或经济学常识相比,财产收入在理论和统计实物上都是比较复杂的。财产收入是资产所有者向另一机构单位提供资产归其使用而得到的收入,是因资产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出让而产生的由使用者支付给所有者的资本要素报酬。并非所有资产都能为其所有者带来财产收入,这里所指资产包括,1)因资金借贷而形成的金融资产。2)土地、地下资产等非生产有形资产。3)无形资产,即所有者从事某些具体活动或生产某些具体货物与服务的权利,如版权、专利权、地下资产开采权等。生产性有形资产,如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使用权转让而产生的租借费用,不能做为财产收入,而应视同提供服务和购买服务,计为提供者的租借服务产出和使用者的生产投入的中间消耗。财产收入具有以下类别:1)地租。产生于土地使用权的暂时转让。2)无形资产使用费。它是无形资产所有者允许另一机构单位利用自己拥有的权利而向对方索取的报酬。3)利息。它是由资金借贷(包括贷款、票据、债券)而产生的财产收入。4)红利。它是产生于股票这种金融资产的财产收入。5)准法人企业收入的提款。是准法人企业业主自企业收益中提取曲做为业主投资报酬的收入,可理解为准红利。6)直接投资企业的留存盈余;是针对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企业的财产收入虚拟流量,它末形成当期外商实际财产收入,但仍视为已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又由外商再投资到企业中。2、经常转移总收入净额经常转移总收入净额=经常转移总收入--经常转移总收入性支出转移收入和转移支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从理论上它反映收入再分配的方方面面。在国民经济核算中,转移收入或支出是交易的一种形式,是指一个机构单位向另一个机构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或资产等各种资源,而不从后者那里收取任何上述资源做为对等物回报的行为,因此,它是单方面的交易,不是市场交换。依照转移的目的和性质,转移有经常转移和资本转移之分。资本转移是以资产所有权被转让造成交易方资产量增减为前提的转移活动,比如,一方转出的资源是其原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一方接受转移是出于投资以增加资产的目的。这种转移通常数额较大,发生不经常也无规律,一般不会直接影响接受者和出让者的当期消费水平。经常转移,又称现期转移,它是与资本转移相对应的,它一般数额较小,大都是经常地和有规律地发生,并会影响交易双方的当期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但不会使交易者的资产量发生变化。无论经常转移还是资本转移,都有现金转移和实物转移两种形式,前一种是货币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转移,后一种是货物、服务及非金融资产的转移。国民经济核算中,现金转移和实物转移都用货币单位计量反映。收入再分配内容是指经常转移收支。经常转移内容种类众多,一般归纳为收入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其他经常转移三大类。(1)收入税收支。收入税主要是现期所得税、财产税等,它是居民部门和企业、金融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针对当期所得应支付的所得税、利润税、资本收益税和定期支付的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收入税,如人头税、彩票赌博税、自行车牌照税等(一次性的资本税、资本转移税以及各种生产税不包括在内)。它形成政府财政部门的主要转移收入,是其他部门的转移支出。(2)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它是旨在维持居民当前和未来的福利而在机构单位之间做出的经常转移。社会保障是居民部门为保证在未来某个时期能获取社会福利金,而对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险计划或各单位建立的基金所缴纳的款项,如对失业保险、退休保险;医疗卫生保险计划的缴纳。缴款有以下形式:1)雇员及其他居民个人直接对社会保险计划缴款。2)各单位代其雇员对社会保险计划支付缴款,一般将其视为单位以报酬形式支付给雇员,然后由雇员支付给社会保险计划。这样,整个社会缴款表现为居民部门的转移性支出,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转移性收入。社会福利是居民从政府及其他部门收到的经常转移,形成居民部门的转移性收入,政府和其他部门的转移性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和社会救济福利两部分。社会保险福利是政府通过社会保险基金向居民提供的福利,它以居民在此以前支付社会缴款为前提,如领取的失业金、退休金、养恤金、抚恤金、免费或报销享受的医疗卫生保健等;社会救济基金则是在社会保险计划之外对居民提供的福利,不受以前支付缴款的条件限制,如居民从政府及各单位领取的各种困难补助、救济金、助学金以及免费享用的货物与服务等。(3)其他经常转移。它指除上述转移之外的各种经常性转移,它们发生于各机构部门及国外之间和机构部门内部,具体包括政府内不同分部门或不同单位间的经常转移,本国政府与国外政府及国际组织间的经常转移如援助、捐赠、会费缴纳或定期付款,对私人非营利机构的经常转移如会费、捐赠、赞助及其他形式的缴款,国际间的私人转移,以及以罚款、抽彩赌博等形式引起的各种现期转移。在我国,财政经常性拨款理应属于此类转移,具体有行政管理费、国防和武装警察部队经费、科教文卫事业经费、社会福利事业费、城市维护和环境保护费等财政拨款项目,但应从中扣除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出。这些拨款可能发生在财政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那就是政府部门的内部流量;也可能是拨付给为居民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或国外,形成政府对其他部门之间的经常转移流量。3、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济总量指标。从形成过程看,可支配收入是各部门原始收入加减该部门应收和应付转移收支后的余额,反映了各部门参与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最终结果。从去向上看,可支配收入是实现消费的前提,扣除消费之余就是储蓄,因此它又可定义为各部门当期获得的可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收入,这一关系在下一节有关收入使用核算中会清楚体现。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核算公式: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总收入+经常转移总收入净额国民可支配收入可按总额和净额计算,差别仍在于固定资本消耗。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是按总额计算,它包括固定资本消耗。按净额计算的国民可支配收入等于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减去固定资本消耗,一般称为国民可支配收入,或称为国民可支配净收入。国内各机构部门可支配收入相加之和为国民可支配收入。由于它包含了本国常住单位与它国之间发生的经常转移,因此国民可支配收入在数额上不同于前述国民总收入。例如,某国国民总收入为4747亿美元,来自国外经常转移收入为86亿美元,支付给国外的经常转移为85亿美元,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为:国民可支配总收入=国民总收入+自国外转移收入-对国外转移支出=4747亿美元+86亿美元-85亿美元=4748亿美元表4-11998年中国资金流量表(另存盘)表4-21998年中国资金流量表(另存盘)二、资金流量表资金流量表是国民经济统计分析主要运用的数据来源之一。中国统计年鉴目前公布我国资金流量表数据。表4-1、表4-2是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78页的表3-21、表3-221998年中国资金流量表。我们可以运用这些数据进行一些经济分析。对于资金流量表中数据的读解也是需要掌握的。资金流量表主栏是经济指标,主要描述收入分配过程的数量特征。其中指标的顺序是按照收入分配过程设计的。增加值反映收入分配的起点,净出口主要用于国际收支的平衡。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财产收入反映收入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主要是在国民经济机构部门之间的分配,因此,收入分配主体是各个机构部门,在资金流量表中的宾栏依次列入的是国民经济5个机构部门,应该说这是比较综合的国民经济机构部门。每个机构部门分别设置“运用”和“来源”两个项目,其中“运用”表示机构部门的支出或资金的流出,“来源”表示机构部门的收入或资金的流入。在中国的资金流量表中,“初次分配总收入”就是一般使用的国民总收入。第二节国民收入统计分析本节主要是运用实际统计数据做出一些基本的经济分析。我们直接使用表4-1中的数据。主要要求是:适应从资金流量表中提取所需要的数据;对于各个指标的经济含义熟练运用;掌握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数量关系。一、收入形成和收入初次分配统计分析1、增加值分析从表4-1中可以得到,1998年我国各个机构部门创造增加值的情况是:非金融企业部门45510.2亿元,金融机构部门1861.83亿元,政府部门7649.1亿元,住户部门23324.07亿元,全国合计78345.2亿元。1998年我国国民经济各个机构部门从业年末人数分别是:非金融企业部门31235万人,金融机构部门314万人,政府部门3442万人,住户部门34966万人,全国合计69957万人。具体推算方法为:推算数据来自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110页表5-4,112页表5-5,118页表5-8。金融机构部门314万人=金融、保险业人数314万人政府部门3442万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097万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78万人+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1573+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478万人+地质勘探业、水利管理业116万人住户部门34966万人=农、林、牧、渔业33232万人--国有单位农、林、牧、渔业525万人+城镇个体人数2259万人非金融企业部门31235万人=全国从业合计69957万人--其他各个机构部门人数(314+3442+34966)各个机构部门的生产率分别是:非金融企业部门=45510.2亿元/31235万人=14570元/人金融机构部门=1861.83亿元/314万人=59294元/人政府部门=7649.1亿元/3442万人=22223元/人
本文标题:第三章国民收入分配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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