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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地位问题研究作者:刘鸿雁解振明世纪即将逝去,21世纪即将来临,在新旧世纪交替之际,我们试图对中国妇女地位之研究进行一次综述,以期望对迄今为止有关妇女地位的研究有所了解,找出值得借鉴的地方,并对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研究的领域进行探讨。目前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诸多专家均从不同角度(社会学、经济学及人口学等方面)对妇女地位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在诸研究领域涌现出大量成果,但总的来说,在诸研究的过程中,由于研究的角度不同,对妇女地位的关注点存在一定差异,因而不同学科对于妇女地位的概念有所不同。近年来随着对妇女地位问题的深入研究,人们使用较多的妇女地位概念主要是强调妇女对资源的控制,这种控制既包括物质资源也包括非物质资源。目前学术界使用较为广泛的妇女地位概念为:“与男性相比,妇女在家庭、社区以及社会中获得和控制物质资源(包括食物、土地及其它形式的财富)及社会资源(包括知识、权力和特权)的程度”(刘启明1994;张车伟1994)。从这一概念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妇女地位是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综合概念,妇女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是其两个基本方面;其次,妇女地位是一个相对概念,如果没有男性的参照,很难来衡量女性地位的高低。从妇女地位的概念可看出,妇女地位的概念比较模糊很难用量化指标来确定。不同学者对于妇女地位,有不同的划分方法。大部分学者认为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看,妇女地位可以划分为妇女的社会地位(通过妇女的政治参与、文化教育、劳动参与和职业、卫生保健和性别规范等内容来体现)和妇女的家庭地位(通过妇女的婚姻、家庭、生育、家庭内有关事务决策权以及家庭内性别规范等内容来体现)两部分,二者相互制约、相互影响。还有部分学者将妇女地位直接划分为妇女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劳动地位、教育地位、健康地位和婚姻家庭地位(陈再华1993)。尽管二者的界定在总体内容上差异不大,但综合考察了二者的异同后,我们认为前者的概念界定更为科学、严谨。一、妇女地位研究的发展过程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与此同时,经济的繁荣带动了中国学术界的进步。“文革”期间中国的社会学、人口学研究几近于零,改革开放后不断发展,通过与国外不断交往,逐步发展成系统科学。随着社会问题、人口问题研究的深入进行,对妇女问题的关注逐步增多。从70年代末至今对妇女问题研究的整个过程看,妇女问题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为研究妇女地位问题的起始阶段。总的来说,该时期对妇女问题的关注仍较为薄弱;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对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蓬勃发展时期;90年代中期至今,以妇女的生殖健康为中心的对中国妇女地位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时期。(一)妇女地位研究问题起始阶段(1979~1984年)年代末的中国正处于社会大变革时期,改革的浪潮开始席卷中国的大江南北,同时在计划生育领域开始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在社会学研究中开始关注改革开放时期人们的心理压力、竞争意识等问题。由于改革开放的开始,以社会结构分化为特点,新的社会变迁过程开始,妇女的生活环境开始发生较大的改变,社会科学的学者们也开始将自己的视角扫向了妇女这一特殊群体。但总的来说,社会学领域对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几乎被忽略。从人口学领域看,这一时期的人口学专家、学者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出生率、生育率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大多数涉及到妇女的研究只是停留在对诸指标中女性指标的关注上,而对妇女群体的研究较少。我们从这一时期的文章看,关于妇女地位研究的文章数量少、占整个社会学、人口学研究的比重低,内容也不甚丰富。该期的妇女地位研究相对薄弱,但已经开始了对妇女问题的关注,此期的妇女研究特点有:在社会学、人口学领域开始关注性别的差异问题;大致地了解了妇女的经济概况、生育状况、女性人口的一些基本特征;对改革开放中妇女的婚姻家庭等问题予以一定程度的关注;尚未形成专门的妇女问题研究机构。尽管此期有些社会学家、人口学家对妇女问题给予一定的关注,但尚没有专门的妇女问题研究机构。(二)研究妇女地位问题的繁荣时期(1985~1994年)这一时期的标志是进入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深化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成功,学术界也开始走向繁荣,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另外,关于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开始系统化、正规化,研究的内容日益广泛,妇女地位的概念日益明晰。此期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1.多角度地研究妇女地位问题。来自于各学科的专家学者均开始关注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人们不但从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等角度关注妇女地位问题,其它学科的学者,如心理学、法学、政治学、史学、性学等学科学者均对该领域的妇女地位问题进行探讨,并取得了相当的成果。2.研究内容广泛。这一时期关于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关于妇女地位的理论研究、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状况(如妇女的政治地位、法律地位、经济地位妇女的教育状况、就业状况、卫生保健状况及婚姻家庭状况)、影响妇女地位的中介因素以及妇女地位对中介因素的影响等研究。这一时期的一个特点就是出现了学术专家与政府决策部门合作,以理论参与现行政策的制定及决策的“邱仁宗”现象(刘伯红1996)。3.系统地研究妇女地位问题。在探讨妇女地位问题时,不仅仅局限于某一领域,而对妇女地位问题进行系统的、综合的研究。在这一时期,妇女地位概念逐渐明晰,妇女地位指标体系逐渐建立,在调查时,注重调查设计的科学性、严谨性,调查方法也由单一的定性调查或定量调查向定性、定量相结合方面转变。4.形成研究妇女地位问题的专门机构。在以往的妇女问题研究中,大多妇女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分散于各科研机构,并没有独立的妇女问题研究机构,而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专门的妇女研究机构开始出现。这一时期较为著名的妇女问题研究机构为“一所四中心”(1990年成立的妇联妇女研究所、1987年成立的郑州大学妇女学研究中心、1990年成立的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1990年成立的杭州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和1993年成立的天津师范大学妇女研究中心)(谭深1995)。另外,在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人口研究机构中,也有专人开始从事妇女问题研究。较为有影响的机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所、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上海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南开大学人口研究所及许多地方院校人口所。5.与国际接轨。这一时期的妇女地位问题研究逐步与国际接归,如:一些关于妇女地位的研究工作得到了国外机构的资助,在中国较有影响的国外资助机构有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等,对中国妇女问题资助最多的外国机构为福特基金会;在一些研究工作的设计、实施过程中得到了国外专家的指导、帮助,而且这些外国专家还与中国同道一起分析调查结果、撰写调查文章;举办关于妇女地位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的妇女问题研究专家、学者到国外学习、交流等,一方面学习国外关于妇女地位研究的最新成果,另一方面向国外学者介绍中国妇女地位研究的现状及动态发展。6.大量关于国外妇女地位问题的理论研究专著、文章被译介过来。如美国达维逊.果敦的《性别社会学》,美国爱莲.H.弗雷泽的《女人与性角色》,美国L.斯冈茨尼和J.斯冈茨尼著的《角色变迁中的男性与女性》等。(三)以生殖健康为中心,对妇女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时期(1994~1999年)这一时期的重要标志为1994年在埃及开罗召开的世界人口发展大会(ICPD)及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世界妇女大会。在开罗人发大会上,将强调两性的公平与平等,男人支持妇女获得必要的权力,妇女应该获得全面广泛的(包括计划生育在内的)生殖健康权力写入了世界人口发展大会的《行动纲领》。在1995年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生殖健康问题再次成为大会的热点问题,从而促进了生殖健康研究和生殖健康行动在中国的蓬勃开展。这一时期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特点是:1.以妇女的生殖健康为中心。在以往的研究与实践中,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中心,如在改革开发初期重点研究转型时期妇女的就业问题;在强调九年义务教育时研究中心也转向妇女的受教育状况,特别是女童的受教育情况;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初期,人们重点强调各中间变量对生育率的影响。在开罗人发大会以后,国内关于妇女问题的研究工作也开始向生殖健康方面转移,强调妇女生育的自决权、降低生殖系统的发病率等。2.强调妇女的主动参与。以往的研究与实践往往单纯地反映了研究者与决策者的意愿,在提高妇女地位时强调妇女应该怎样做,研究妇女问题是为了对妇女起到督导作用,而妇女的参与则为被动式参与。在开罗人发大会、北京世妇会后,关于妇女问题研究的中心定位在“平等、权力”两个方面,同时研究与实践的视角开始转变,从以往的由上至下到由下至上,即由以往的决策者、研究者立场转变到以基层妇女需求为基础,强调妇女的主动参与,从而找出解决妇女问题的关键。3.参与部门广泛。参与研究与实践的部门非常广泛:有医学界的云南生育健康研究会、上海计划生育科研所、北京医科大学,人口学界的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人口女性人口研究中心,国家计生委系统的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中国计划生育科研所以及妇联妇女研究所等。这些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对妇女地位问题加以关注,形成各自的风格与特点,并翻译和编著了部分有价值的文章与专著。4.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这一时期学术专家与政府决策部门的合作加强,以理论参与现行政策的制定及决策的科学管理方法得以发展。较为突出的是云南生殖健康研究会及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经济研究所等单位,他们将理论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活动。云南生殖健康研究会在云南贫困地区开展资助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小额贷款”,对促进妇女的经济发展,提高妇女地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经济研究所在陕西洛川组织妇女参与经济活动促进了妇女地位的广泛提高:妇女的收入占家庭经济收入的比重上升,支配家庭收入的能力增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增强,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妇女地位。二、妇女地位研究内容近年来关于妇女地位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分析不同研究领域、不同视角的分析,大致可将妇女问题研究分成六个视角:从研究的角度看,可分为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两部分。宏观研究主要从妇女的政治、经济、法律、劳动参与和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研究妇女的社会地位,微观研究主要从家庭的角度探讨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状况、生育状况、生产和消费的权利等;从研究的学科性质看,可以从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史学及性学等角度来研究妇女地位问题;从研究方法看,可以分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主要的定性研究方法有深入访谈、专题座谈、参与式座谈以及选题组座谈等,定量研究的主要形式为问卷调查;从研究问题的关系看,一部分研究侧重于妇女地位对中介变量的影响,还有一些研究侧重于某些中介变量对妇女地位的影响;从研究的性质看,部分研究为理论性研究,部分研究为实证性研究。理论研究探讨影响妇女地位的深层原因等理论性问题,实证研究则对妇女地位的现实状况进行分析,并为改进现实社会中男女不平等的现象提供决策依据;从研究的群体看,可以分为老年妇女群体、脆弱女性群体、流产妇女、职业女性等一些特殊群体。(一)妇女的法律地位关于妇女法律地位的独立研究内容较少,一般来说,妇女法律地位的研究工作多在对妇女社会地位进行研究的文章中。妇女的法律地位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妇女在社会关系中的位置的确定,是社会为妇女发展提供的根本条件。妇女的法律地位既是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妇女获得一定社会地位的保障。妇女的法律地位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立法,以明确妇女的法律权利;二是法律权利的实现。从立法看,中国在宪法、婚姻法、劳动法、继承法、民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均对妇女的权益做了明确规定,而且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并通过了保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法规。中国于1992年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旨在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中国政府除制定系列法规外,还积极参与
本文标题:中国妇女地位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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