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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线外工程费用的分析与控制摘要:线外工程与主线工程相比虽然造价较小,但项目繁多,内容各异,且有一定的伸缩性。分析了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线外工程费用的因素,通过工程实例和实践总结提出了控制费用的经验和建议。1、引言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征地拆迁或地方发展需要,高速公路主线以外的其它工程修建赔偿费用占了一定的比例。线外工程与高速公路工程相比表现的特点为:单个项目小、费用低,不同项目之间分类各异、性质繁多,如地方道路、沟渠、高、低压电力线路、电信线路、地下光缆、有线电视线路、供水管、水利工程、邮电线路等。总造价与主线工程相比虽然较小,但积少成多。尤其在某些重点工程项目中,线外工程费用可高达千万元以上。工作实践中,某些线外工程产权单位往往拿出相应的专业预算费用,并要求以其提出的费用为基数进行谈判,有的单位甚至主动表示按90%或80%进行赔偿。在审核各类预算费用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有的提出的预算通常偏高,甚至不少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与对方提出的预算相比不到1/3。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线外工程费用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如何有理有据地审核对方预算并进行谈判,签订赔偿协议,较好地控制线外工程造价,是建设者关心的课题之一。2、掌握第一手资料,确定经济的修建方案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在现场踏勘时,应对征地红线范围内需迁改线路进行记录。部分线路已在公路设计部门提供的公路用地图中有所反映。对于路用地图编制后新建跨越公路的线路,其位置、长度、数量等数据均需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为下一阶段预算的审核提供宝贵资料。明确线路的产权单位后,将跨越公路的线路所在用地图提供给产权单位(或线外工程修建单位),对方在图上标示出拆旧及新建线路的有关信息。必须注意的是,双方人员在现场踏勘时,公路建设管理人员需向产权单位强调公路部门关于新建跨越公路线路的要求,如与高速公路交越的线路设施迁改“必须在公路征地红线20m以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较为经济的迁改方案。如新建线路的走向、采用的材料等,能够一次迁改的,进行经济比选后,应尽可能避免二次迁改。由产权单位根据现场踏勘资料编制线路施工图预算。修建方案的选择是控制线外工程费用的基础,应引起充分的重视。如某高速公路建设初期,管理人员将某一路段范围内电力线路委托给相应产权部门迁改,由于当时工期紧,现场仅确定迁改大致要求,未对具体方案及数量逐一确认。在线路迁改期间,产权单位提出迁改工程预算费用共826万元,涉及的高、低压线路迁改15处。当时迁改工程已经实施一段时间,原线路走向等相关信息较难获取。经过大量的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发现产权单位提供的迁改方案,是结合高速公路沿线原有线路网络进行重新规划,增加了部分工程量;如按满足高速公路施工的原则迁改,则方案相对简单,费用有所节省。经过与产权单位充分沟通,结合实际,对方案进行调整,重新协商后确定迁改工程总造价为593万元,比原方案所需费用核减233万元。另有一处低压线路横跨高速公路,在现场调查中,产权单位提出先将该线路升高,满足高速公路通道及路基施工,待通道完成后,进行第二次迁改,将临时升高的低压线路从通道穿过,最后接通原有线路。据产权单位初步估计,二次迁改所需工程费用为3万元。考虑到二次迁改前后工期较长,若一次性下埋,在通道实施前由通道基底下穿过,费用比二次迁改低,且安全性较好。经协商,产权单位同意一次性迁改方案,重新提供预算为0.84万元。3、选定合适的专业定额及标准高速公路在修建过程中,由于路线长,涉及面广,线外工程性质不同,采用的专业定额也各异。就笔者在工作中碰到的,有公路工程定额、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定额、市政定额、邮电定额、水利定额等。用得最多的是公路定额,适用于高速公路主线及地方道路的修建;其次是安装定额,适用于高、低压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地下光缆、有线电视线路、供水管等安装工程的迁改;其他定额适用于相应专业工程。在实际工作中,依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选取适当定额及标准。对于相同的工程项目,如采用不同专业定额,其费用偏差不大,但市政定额相对而言比其他专业定额高些。明确采用的专业定额后,具体套用某一定额时应注意结合该定额所在章节说明对取费标准进行调整。如安装定额中,有“人工调整系数、机械调整系数”两项,部分产权单位往往将所有项目均提高60%,即调整系数为1.6。事实上,不同章节中对“人工、机械调整系数”的规定不同。如第十四章“10kv以下架空线路”说明中明确规定:“本章按平原条件编制,如在丘陵、山地、泥沼地带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下列系数”:平原1.0;丘陵1.2;一般山地、泥沼地带1.6。因而该章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地形类别乘以相应系数。常用的有立9m以下水泥电杆,采用“2-1265”定额,结合高速公路工程所在地形,较常采用的是1.2系数。经过协商后,按1.6系数计算的产权单位一般均表示接受。再如第九章“10kv以下电缆工程”说明中规定:“电缆敷设及电缆制作安装均按铝芯电缆考虑的,铜芯电缆敷设按相应截面定额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4,电缆头制作安装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2”。因此套用“三、电力电缆敷设”定额时,如为铜芯电缆,均按1.4系数考虑。常用的有“2-659”定额“35mm2以内电缆沟内敷设”。此外,在第十章“配管、配线”中,由于说明中并未指出“人工、机械调整系数”如何调整,因此该章所有定额均不能进行调整,即按1.0考虑。常用的有“b1-91”定额“街码配线—35mm2以内导线”。熟悉定额说明,准确把握取费标准,能在费用协商过程中较有力地说服对方,降低工程造价。4、确定原材料单价及未计价材料4.1原材料单价原材料单价的高低对整个工程造价起较大影响,原材料单价的确定有以下三种途径:(1)正式公布的文件或造价信息上的相关材料单价;(2)通过实地调查或电话、传真向社会供材单位了解;(3)由对方提供供货厂家及联系方式,并作进一步核查。由于原材料费用约占工程总造价的60%以上,通过以上多种途径了解,对单价(到工地价)有一大致参考标准,可在费用谈判中占主动权。4.2未计价材料安装工程中将材料分为计价材料及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通常为该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其费用高低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4.2.1未计价材料的范围不同的定额,列入未计价材料的品种也不同。如电力线路工程中,广东省定额仅将电杆、导线、线担、钢绞线、绝缘子、金具等六种列为未计价材料,其余的材料均列入定额材料费中。而广州市的安装定额中,则将大部分线路材料都列入未计价材料。因此要严格按各种定额的规定的确定未计价材料的范围。4.2.2未计价材料的数量应按照定额中给定的消耗量和工程数量来确定未计价材料的数量。值得指出的是,在定额给定的消耗量中已包括正常的损耗率,不应另计损耗率。4.2.3未计价材料的单价根据笔者的经验,一般来说,材料出厂价格另加5~6%的材料运杂费、业务费提成就构成了材料价格,即: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出厂价×(1+5~6%)。在这里,材料的出厂价不是各厂的目录价,而应是经过比选的“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价格。5、分项定额的套用对于工程的常规形式都有相应分项定额套用,仔细查阅并采取适当分项定额能较好地对工程造价起控制作用。笔者在审核预算的过程中经常碰到编制人有意或无意采用高标准定额。如高速公路跨某三级公路,后地方经济发展,需改造成二级公路,净空高度由4.5m调整至5m。二级公路路基碾压项目,编制人采用的是公路预算定额1-16-5光轮压路机碾压二级公路,粗看似无不妥,但仔细翻阅定额,1-16-5为填方路段的路基碾压,应选用1-16-20零填及挖方路基,基价相应由3353元调整为1008元。该三级公路改造为二级公路项目,除上述的“二级公路路基碾压项目”外,预算中还存在几处套用高标准定额情况,经一一修改并对少部分工程数量作适当调整,由原申报的83万元核减为49.8万元。由于修改依据充分,对方最终同意按此费用总价包干。6、合同的会签在合同的起草过程中尽可能考虑周到,避免遗留问题,通常需注意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的有以下几方面:(1)迁改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承包给产权单位。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均由产权单位包干负责。(2)迁改工程费用总承包,根据产权单位提交预算并经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审查后双方协商确定的总价为准。(3)工程款至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在协议生效后拨付60~70%,余额待迁改工程实施完毕并办理好结算手续后拨付。(4)工程必须作永久性迁改,在最后一笔合同款拨付后的遗留问题由产权单位负责。(5)明确公路部门关于新建跨越公路线路的要求,如前述“与高速公路交越的线路设施迁改必须在公路征地红线20m以外”等。以上关于合同总价的规定,避免了由于线外工程变更而引起费用纠纷。通常线外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减少,由于公路管理人员不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较难获知。而变更增加费用如合同中无明确规定,则往往产权单位会主动地提出。因此,对于可能发生变更的线外工程,建议签订合同时适当考虑工程包干费,计入合同总价中。对于已实施完毕,预、结算同时进行的工程,则不存在风险包干的问题。曾有一排洪渠横穿高速公路,需进行拓宽。双方对方案、数量、费用认可后,由地方相关部门按33万元包干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当地村民因农田分界问题要求调整排洪渠出口位置,费用比原方案有所增加。由于合同中已明确工程费用总价包干,实施部门只能按合同办事,维持原合同价不变,同时考虑当地实际,调整方案。工程施工后期,村民再一次强烈要求将原来的人工手动闸门改为电动翻板闸门。前后两次变更初步测算需增加十几万元。考虑到近几年来高速公路沿线排灌闸门均已按电动翻板闸门实施,村民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且当地政府、村民向来对高速公路的修建大力支持,提供便利,在与地方相关部门协商后同意承担因人工手动闸门改为电动翻板闸门而增加的费用,经费用审核并签订补充协议增加4万元。7、合同执行监督、办理结算手续线外工程迁改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尤其是公路建设单位应严格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控制结算手续。在填写结算单之前,双方必须到现场检查,主要是核实迁改工程是否完毕,是否严格按合同及线路迁改设计文件执行,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结算手续。其次是核实新建线路与设计数量有无较大差别,若差别较大,可在合同总价中酌量扣减。特殊情况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双方可重新进行书面约定,并作为结算依据。现场核查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道程序,如不认真对待,很可能造成拨付完最后一笔合同款,却发现实施情况与合同要求不符,不得不再一次与产权部门协商,要求重新迁改,甚至再一次支付迁改费用的情况。某一区域高、低压线路迁改,合同中已明确水泥电杆需设置在公路征地红线外20m,但结算时现场核查发现,大部分线路按要求完成,有一处低压线路由于需迁往山上,迁改人员贪图施工方便,直接设置在高速公路路堑边坡外截水沟旁。发现此问题后,公路管理人员当场指出,要求按合同迁改,否则不办理结算手续,即30%工程款不再支付。建设单位证据明确、理由充分,产权单位只好按要求重新迁改。8、结语高速公路线外工程费用控制和主线工程费用控制相比有很多不同。本文通过对线外工程费用预算的全过程分析,提出了费用控制需注意的几个主要环节,即:工程类别和工程定额的确定、原材料价格控制、合同签订和合同监督执行。实例分析表明,把握好上述几个环节可以有效地降低线外工程费用。
本文标题:高速公路线外工程费用的分析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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