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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
1/8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第一节中国内地市场开放与香港的中介地位第二节比较优势与粤港澳经济关系的发展第三节新世纪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构想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第一节中国内地市场开放与香港的中介地位虽然数据显示香港的中转港角色不断弱化,但由于离岸贸易的蓬勃发展,香港的贸易中介地位其实并无动摇,转变的仅是贸易形态。月刊认为,有关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显示,香港在贸易服务功能上仍具优势及较强的应变能力。据香港文汇报引述中银月刊报道,90年代以来,香港的转口贸易增长速度明显下降,10年间内地对港进出口(转口)占其进出口总量之比重也不断下跌,反映本港作为中国重要转口港的地位正在削弱。不过,在转口港角色被削弱的同时,离岸贸易却迅速增长,基于此因素,香港贸易中介地位并未动遥。离岸贸易是香港国际贸易的一种新形式。它是香港转口贸易和港商在境外扩大投资的结果,它不仅有利于香港经济和中国内地贸易的发展,而且,改变着香港国际贸易中心的内涵。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报告指出,转口角色相对弱化的时期正是香港离岸贸易迅速兴起的时候,离岸贸易所涉及的货物销售总值,自02年后已经常高于转口贸易,新增业务量更多地出现离岸倾向。近年情况更反映香港贸易朝离岸化急剧转型期似已告一段落,进入离岸与转口并重的相对稳定阶段。考虑到离岸贸易因素,香港贸易中介地位并未发生动摇,变化的主要是贸易形态,某种程度上也显示了香港在贸易服务功能上的优势和应变能力。转换桥梁角色携粤做“组织者”报告建议,香港需与深圳等城市一起,共同做大珠三角、以至整个华南地区的对外贸易龙头,包括在共同拓展市场和开发货源方面加强合作。两地合作比争夺港口货源和争取国家政策倾斜更重要。另外,以高增值为长远方向。香港贸易和物流等从桥梁角色向某种“组织者”的角色过渡,包括在高增值供应链管理方面抢占制高点。即可应付中国未来贸易转型,也可能在中国的国际推广、关键技术设备的引进,及大力提升内部消费水平过程中,建立新贸易中心地位。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注:1.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注:2.“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法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离岸贸易的操作方式就是一种综合的全面的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的国际贸易操作方式。内地企业在上述离岸地设立离岸公司,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在美国、香港2/8或新加坡等地上市;设立控股公司,进行资本运做;进行税收筹划、全球贸易、合资公司等。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多数为岛国)近些年纷纷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区。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英属维京群岛、纽埃岛、巴哈马群岛、塞舌尔群岛、巴拿马共和国、毛里求斯共和国等,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当地政府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帐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通常情况下,这类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很好的贸易关系。无论在上述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注册的海外离岸公司,均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因而吸引了众多商家与投资者选择海外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法区的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不再征收任何税款。而且几乎所有的离岸法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有关资料:政府統計處發表二零零六年按服務類別及目的地劃分的香港與離岸貿易有關的服務輸出統計數字。在香港的服務輸出中,與離岸貿易有關的服務是納入最大的主要服務組別「商貿服務及其他與貿易相關的服務」當中。根據今日在另一份新聞稿內發表的二零零六年香港服務貿易統計數字,與離岸貿易有關的服務輸出佔二零零六年「商貿服務及其他與貿易相關的服務」輸出總額的93.0%,或佔香港服務輸出總額的29.3%。在二零零六年,香港從離岸貿易賺取的收入為1,657億元,較二零零五年上升11.2%。在這總額當中,從「商貿服務」賺取的毛利為1,435億元(較二零零五年上升11.6%);而從「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賺取的佣金則為223億元(上升8.8%)。離岸貿易涵蓋在香港經營業務的機構(不包括其境外的有聯繫公司)所提供的「商貿服務」及「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從離岸貿易賺取的收入則包括提供「商貿服務」賺取的毛利,以及提供「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賺取的佣金。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商貿服務」是指從外地賣家買入並直接賣給香港以外買家的貨物買賣服務,有關貨物並不進出香港,而從事「商貿服務」的香港機構具有所涉及貨物的物主身份。其中包括經由分判加工安排生產而直接賣給外地買家的貨物買賣,有關貨物並不進出香港。「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是指按外地買家/賣家要求,安排購買/銷售貨物的服務(包括尋找貨源、市場推廣、商討合約及價格、搜集貨物樣本及足夠的貨量、裝運、檢查及安排訂購事宜),所涉及的貨物是由外地賣家經香港機構安排售予另一外地買家,有關貨物並不進出香港。與「商貿服務」不同的是,香港機構作為代理人或經紀,並不具有所涉及貨物的物主身份,因此貨物的價值毋須記錄在他們的會計系統。在二零零六年,「商貿服務」所涉及的貨物銷售價值為17,817億元,較二零零五年上升16.5%。同時,二零零六年「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所涉及的貨物銷售價值則估計為5,648億元,較二零零五年上升1.2%。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就「商貿服務」及「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而言,服務提供者的參與程度並不相同。這可從二零零六年所估計「商貿服務」的買賣毛利比率(8.1%)以及3/8「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的佣金比率(3.9%)之間的差別反映出來。儘管「商貿服務」及「與離岸交易有關的商品服務」所提供的服務類別不盡相同,若把它們合計,在二零零六年所涉及的貨物銷售總值為23,465億元,較二零零五年上升12.4%。相對而言,二零零六年的貨物轉口價值為23,265億元,較二零零五年上升10.0%。轉口毛利比率估計為17.0%。按與離岸貿易有關的服務輸出目的地分析,以離岸貿易賺取的收入計算,中國內地(內地)是最主要目的地,佔二零零六年賺取的毛利/佣金總額的27.5%。其次是美國(27.1%)、日本(5.8%)、英國(5.7%)及德國(5.3%)。按「商貿服務」所涉及的貨物銷售目的地分析,內地是最主要目的地,佔二零零六年貨物銷售總值的36.1%。其次是美國(19.3%)、日本(9.5%)、英國(4.0%)及新加坡(3.2%)。案例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第二节比较优势与粤港澳经济关系的发展一、香港经济的转型——服务型经济的发展1.两地经济差距的缩小25年间深港GDP比较:从1∶549到1∶4的飞跃1979年,深圳GDP仅为1.96亿元,香港GDP则为1075.45亿港元,按当年汇率折合计算,前者约及后者的0.36%,深圳与香港的GDP差距是1∶549;2000年,深圳GDP增至1665亿元,香港GDP为12717亿港元,两地差距大约缩小到1∶8;到了2004年,深圳GDP剧增至3422.8亿元,香港GDP增加至13123亿元,两地差距缩小到1∶4。2.香港地理空间的限制香港土地面积仅1000余平方公里,且大部分为山地、丘陵、海滩等,真正可以用来生产、生活的土地更少。可以说,香港是名副其实的“弹丸之地”,经济活动的空间十分有限。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3.香港比较优势产业的确立香港从一个小小的转口商埠起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奋斗,创造了令世人惊叹的经济奇迹,以不到全球十万分之一的面积和千分之一的人口,创造着全球第二位的人均对外贸易值(超过所有发达国家)和世界第一的转口贸易总值,赢得了“东方之珠”、“最佳商城”、“购物天堂”、“美食之都”等一系列美誉,迅速崛起为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系及重要的国际金融、航运与商贸中心,城市竞争力在国内名列第一。4.深圳的对比差异作为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自从1980年建立经济特区后,国内生产总值一直保持着年平均30%的高速发展势头。上世纪90年代中期,经济发展跃上高位运行以后,也一直保持每年增长百分之十几的快速增长率,从而不断缩小与香港的巨大经济落差。显然,新崛起的深圳已成为珠江三角洲乃至中国经济发展势头最为强劲的城市,它与同处珠江口的港、澳、珠三城进一步连贯整合,将焕发出巨大的活力与潜能。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香港产业结构变迁的历史:第三产业(包括批发、零售、进出口贸易、饮食及酒店业;运输、仓库及通4/8讯业;金融、保险、地产及商用服务业;社区、社会及个人服务业;以及楼宇业权)的发达,是国际化城市的一个重要标志。过去20多年,香港服务业在本地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率日益上升,而第二级生产行业所占的比率则逐渐下降。1983年,香港服务业占GDP的67%,1993年升至81%,2004年续升至88.6%,而制造业在GDP中所占的比率,由1983年的23%下跌至1993年的11%,2004年更进一步显著下跌至约4%。2004年,深圳的制造业仍占GDP的61.6%,服务业则只占38%。由此可见,深圳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仍然很大。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经济转型为香港确立总部经济模式纵观香港经济发展历程,其实就是一个经济结构不断转型的过程。香港的第一次经济转型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初。这一时期,香港从以渔农为主转变为以转口贸易为主的地区。20世纪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香港集中力量发展服装等轻工业,并逐步使香港成为亚洲地区制造业中心之一。这标志着香港经济结构已由转口贸易为主转变为以轻工业制造业为主,轻工业已经成为香港经济的支柱产业。此后,香港轻工业的大发展,带来香港新一轮的繁荣,同时也大大提高了香港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香港进入了一个经济繁荣的兴盛时期,香港大规模城市建设开始起步,整个社会发展欣欣向荣。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上世纪80年代初,香港经济开始第三次转变,这一时期,香港把握了中国内地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将产出效率相对较低的加工工业向内地转移,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资源、人力资源等。随着生产能力的向外转移,香港日益成为一个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地区性金融、服务中心。这种服务型的经济结构已经带有总部经济的思想,即在大量企业外迁过程中,并没有把企业总部同时迁出,而是把企业总部(研发、营销、资本运作、战略管理等职能部门)继续留在香港,以利用香港人才、资本、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条件。服务型的经济结构的确立与香港总部经济的发展,强化了服务型经济,带来了香港经济的新繁荣。如香港的金融业,上世纪80年代后得到了巨大发展。香港已经发展成为世界外汇、黄金、股票的交易中心,成为亚洲、欧洲、美洲金融时钟昼夜轮回转动中不可缺少的中心交易站,也是世界各大银行主要聚集地之一。第二章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新框架1997年香港回归之后,经过多年的探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为香港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制定了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即:拓展知识经济与提升传统经济相结合,进一步巩固强化已有优势(即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运输中心等)并顺势拓展新的经济中心(即物流中心);香港继续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主要桥梁,并发展成为以华南地区为主要依托具亚洲国际大都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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