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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管理文书类应用文教学目的:1、掌握管理规章类文书规定、办法、章程、细则、守则、规范、制度、公约的写作方法。2、了解经济类文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3、掌握经济合同写作方法。教学重点难点:经济合同的写作技巧及写作要求。第一节规章制度一、点评上一讲作业完成情况二、了解规章类文书的基本含义。1、为了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常需要制订一些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作为人的行为准则。先要具分清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章的涵义。法规是国家省级以上行政机关、人大会根据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发布的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常用“法”、“条例”。规章是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在本部门本区域内依照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常用条例、规定、办法。管理规章是单位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实施管理和规范工作、行为,而制定出的具有行政效力的文件,也称规章制度。2、规章类文书写作格式基本相同相近,结构规范成形。标题:(1)适用范围或对象+规范事项+文种(2)公文式标题,如“关于XXXX的规定”签注:或落款,注明发文单位和日期正文:(1)章断条连式,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以章为序,以条为则,连续编号。(2)条文并列式,从头至尾用条文组织内容。第一、二条说明目的、根据、原因和适用范围,最后一两条说明实施要求和生效时间、解释权。(3)总分条文式,如《党章》。3、写作规章文书的基本要求:有法律、法规依据;内容周到严密;语意准确无歧义,不带感情色彩词句和修辞手法,态度鲜明,文字简洁,概念科学;还要求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条文内容单一完整,互不交叉包孕,合符逻辑;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4、注意事项:注意区别设定权利和义务的词语,如“可以、应当、必须、要”等。大量使用“的”字结构短语设定规范或责任。慎用单音节词。准确使用近义词。指示代词一般用“其他”,不用“其它”。以上、以下、以内等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则不含本数。三、规章类文书的类别及写作要求。1、规定、办法规定、办法用途较广,既可用于法规、行政规章,也可用于管理规章。规定多用于对某方面工作作出部分规范和要求,着重写明应该、必须、可以做什么,不能、禁止做什么,违者如何处理等内容。办法多用于某项工作作出具体规范和要求,重在处理的可操作性,着重写明应该怎么做,强制性语气比规定稍弱。2、章程⑴章程是规定一个集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组成成员、活动规则等事项的管理规章。应注意全局性、严密性和共容性。国家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一般不使用。一般党派、学会、协会、董事会等使用。⑵章程的结构一般由标题、签注和正文组成。标题:组织(团体)+文种签注:章程的权威性和执行效力标志,注明通过章程的会议和日期。正文:分条分章的条连式或条文并列式。总则部分写明组织名称、性质、任务和指导思想等。分则各自为章,写明组成成员条件、组织机构、经费、业务范围、活动内容和方式、其他事宜等。附则常说明生效日期、实施要求、修订权限、办事机构地址等。章程与简章不同,简章不等于简要的章程,更接近于启事。3、准则、细则⑴准则是单位团体对所属成员提出较高标准的行为品德规范和要求,必须认真遵守的一种管理规章,写法与守则类似。标题为适应对象+准则,标题下签注,也可正文后落款,一般比较简短,常为同一单位中各种规章中最重要的行为规定。⑵细则为具体执行、实施有关法规、规章而制订的一种解释性、操作性的管理规章,常用法律法规的补充。写法与规定、办法类似。4、守则、规则⑴守则是在一定范围内对有关人员的行为和品德作出规范的管理规章。如《中学生守则》。⑵规则是在一定范围内对某项工作、活动作出行为规范的管理规章。如《阅览室规则》。相同之处写法相似,作用有局部性、单一性特点。不同之处守则侧重制约人,规则侧重制约工作、事项、行为。5、规范、规程⑴规范是对某项工作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作出的规定。常用来确定岗位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如《质检科工作规范》。⑵规程是对某项工作、某项活动的操作过程、实施办法作出的有序的规定。一般用于程序性较强的工作,如《电工操作规程》。6、制度、公约⑴制度是机关、单位对某项具体工作、具体事项制订出一些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的规章。如《保密制度》。内容要求合理合法,职责分明,具体明确,结构单一,条文简短,语言简明,一看就懂,便于施行。⑵公约是一定范围或有关群体的群众为正常进行工作和社会生活的需要,经过讨论协商而制订的某一方面的行为准则和品德规范。如《宝塔大道绿化爱护公约》。尊重群众意愿,内容单一,条文较少,易读易记,多用四字句,或顺口溜式押韵句。第二节经济合同一、经济合同的含义和作用(一)经济合同的含义198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经济合同明确、规范的定义。所谓“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乡组等主体。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往来的对象日趋复杂而频繁,法人的范围也在扩大,经济合同的适用对象也有突破,它不仅适用于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也适用于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还适用于国与国之间。(二)经济合同的作用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定经济合同必须依照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法律规定,一经鉴定,就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当事人(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就将受到法律的保护。如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失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等,都受有关法律的保护。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机制的运转,需要稳定的经济秩序;生产水平的提高,有赖于保护和发展各个部门、各企业乃至各个体的专业化和协作关系。经济合同是社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个独立主体之间的联系纽带,经济合同的签定,就使社会经济交往有了约束性和规范性,从而能有力地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3.提高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问题是一切经济活动的中心问题。它要求各经济主体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成果。经济合同的签定,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加强经济核算,搞好经营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强竞争力,以取得较高经济效益。二、经济合同的分类经济合同种类繁多,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按期限分,有长期、中期、短期合同;如按书写形式分,有条款式、表格式、条款表格结合式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按合同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同,可分为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科技协作合同等。三、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不同的经济合同,有其不同的具体内容,这里讲的“基本内容”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的协议条款。根据这些条款可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款:1.标的。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货物、劳务、货币、工程项目等等。不同经济合同有不同的标的,任何经济合同必须有标的。标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令、规定所允许流通、交往的种类物或特定物。2.数量和质量。数量,是指“标的”的数值指标,如产品的数量、完成的工作量、借贷的金额等。它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作为衡量标的尺度的,不但标的所涉及的具体数字要准确,而且所用的度、量、衡单位也要准确。质量,是指“标的”的内在素质和外在综合性指标。不仅指标的物的优劣,而且还包括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工程项目标准等,有的还要提出卫生和安全要求。检验的标准要明确,如国际、国内统一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双方商定的标准,有的还要指出检验方法。3.价款或酬金。价款,是指取得对方产品而支付的代价。酬金,是指获得对方的劳务或智力成果所支付的代价。价款或酬金是经济合同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也是关系到经济合同能否签订和执行的关键内容,必须贯彻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合理议定,将金额数量、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明确写入合同。4.履行合同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是指缔约者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限定日期,包括交货或完成劳务等日期、付款期限。地点,是指当事人的所在地及交接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地点。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形式和方法,包括货物交付、运输、工程验收、价款结算等方法。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签约一方或双方因过错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必须承担什么责任,受到什么制裁。“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情况和违约处理,必须写明确。以维护合同的法律严肃性,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上述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各类经济合同通用的条款。除了这些条款外,还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经济合同性质而必备的其他条款,包括某类合同的特有条款(专用条款)和其他内容条款,如撤销或变更合同的条件、运输条件、验收方法、结算方法、合同份数、送报单位、签证、公证部门、担保单位、合同编号以及生效日期等,都应作为合同内容,根据需要加以具体说明。四、经济合同的一般格式经济合同的格式有条文式、表格式、条文表格结合式。不管采用哪种格式,一般都应包括标题、约首、正文、落款四个部分。(一)标题标题,即合同的名称。合同的标题多样,有的由“合同的性质十文种”组成。如“购销合同”、“建筑工程合同”、“借款合同”等;有的由“业务范围十合同性质十文种”组成,如“农机产品购销合同”等;还有其他形式,但“合同””二字不能少。为了便于归档查考,往往在标题的右下方注明编号。(二)约首约首,即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名称、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以及签约的依据和目的。当事人的名称应在标题左下方空两格写起,当事人要写全称。为正文叙说简便,在名称前面或后边注明代称,如“甲方”、“乙方”或“供方”、“需方”等。一般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上下并列式,例如:立合同单位:××××(甲方)甲方:××××或:××××(乙方)乙方:××××二是前后平列式,例如:立合同单位:××××(甲方)××××(乙方)或:供方:××××需方:××××签约依据、目的,在条文式和条文表格结合式合同中应在当事人名称下另起一行空两格简要写出;表格式合同可写可不写,商谈时讲明即可。(三)正文正文是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它包括前面介绍的经济合同的“基本内容”条款和其他条款。用条文式,要分行逐条写明;用表格式,就逐格填写;用条文表格结合式,条文部分分行逐条写明,表格部分逐格填写。如有附件,应在正文有关内容后加括号注明,如:“(见附件)”、“(见附件一)”之类。附件一律附在合同之后。(四)落款落款主要是各种具名和签约日期,包括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单位(个人)名称、代表姓名。如需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批准、签证、公证的,要写明机关、部门全称或代表姓名。所有具名都要加盖印章。为联系方便,还应注明当事人的地址、电话、电报号码、邮政编码。具名右下方要写明签约的年、月、日。五、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一)合法、合理国家制定了《经济合同法》和其他一系列法律、规定及政策,订立合同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和形式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利用合同进行非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否则合同无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订立合同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既要防止损害国家利益,又要防止影响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影响生产发展、经济沟通。签约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采取威胁、欺诈、行贿等非法手段使对方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要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任何一方无权无偿地占有对方提供的产品或劳务等,而应互利互让。(二)科学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和目的是通过条文的内容来具体表达的,每一条文内容要逻辑严密、互相关照
本文标题:第五节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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