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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第八章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
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中井施工组织设计-85-第八章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第一节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一、安全管理及机构设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条规定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煤炭施工企业,必须坚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本企业施工安全的指南;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完善安全保障设施,保证安全施工。各级行政、技术等职能部门履行业务保安责任制,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制。煤炭施工企业应积极推广使用安全施工的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施工水平。1、安全监察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公司向工程处派驻安全监察处和安全监察员,配备安全监察处长1名,主任工程师1名,安主监察员1~2名。驻工程处安全监察处长代表建设公司经理对所驻工程处进行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并对经理负责。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依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履行职责,工程处安全监察处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安全监察工作制度;(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3)专业技术巡回监督检查制度;(4)矿井事故隐患追踪监督检查制度;(5)安全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度;(6)安全监督例会,调度汇报工作制度;(7)安全监察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制度。驻工程处安全监察员有以下权利和职责:(1)安全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进入现场检查、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2)安全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技术标准,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职工,有权提出依法罚款或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中井施工组织设计-86-行政处罚建议;(3)安全监察人员有权直接向建设公司经理或建设公司安全监察局反映安全施工情况;(4)安全监察人员应尽职尽责,依法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由管理部门予以处罚;(5)安全监察人员应持证上岗,在执行公务时应出示《煤矿安全监察员》证件。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煤矿施工企业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井依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制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符合奉单位实际的安全规章制度:(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例会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值班制度;(5)事故隐患排查制度;(6)安全施工责任制度;(7)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安全资金和物品管理制度;(9)安全统计和事故调查报告制度;(10)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提升运输、顶板管理、供电、设备检修等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技术管理(1)凡矿井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先报措施后开工的原则。经批准的规程、措施必须实行逐级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2)各类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并有安监人员参与审批;(3)各单项工程应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施工方案若有重大变化,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进行修改并由原审批单位批准;(5)在试验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上级批准。(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任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一对矿井几个单位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中井施工组织设计-87-同时施工时,全矿井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由建设单位统筹安排并对其负责。二、质量保证体系为促进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维护国家和投资者利益,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应根据建设部及原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原煤炭部《煤炭工业建设监理规定》、《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煤炭建设工程质量认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煤炭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1、工程监理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职责:(1)审查分部或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特殊施工工艺;(2)对每道转换工序开工前,检查签发检验通知书;(3)对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隐蔽工程记录;(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原始记录数据不全的工程,责成承建单位复查、返工、不验收,向承建单位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建议;(5)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机械设备,制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或设备投入使用;(6)检查监督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原因提出分析意见;(7)组织签订中间交验书,组织单位工程竣工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协助有关单位编写竣工报告,参加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主管上级主持竣工验收和会签维修证书。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施工企业应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质量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1)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和质量意识教育,强化企业质量管理;(2)扎实持久地推行全面质量管理;(3)大力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4)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严格工序质量控制;(5)切实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二节矿建工程安全质量措施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中井施工组织设计-88-一、安全施工措施(一)、瓦斯,煤尘事故预防措施1、加强通风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2、定时检查井下瓦斯涌出情况,掌握瓦斯动态,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井下用电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的规定。4、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5、各煤尘发生地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降生设施,主要巷道内应设防止煤尘爆炸的水棚。6、必须实行综合防尘:工作面湿式打眼,全部使用水泡泥、水幕净化空气,装岩洒水等措施。7、井巷首次揭穿煤层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09条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二)井下防灭火l、井下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路系统。2、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火药发放点,井底车场等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并应备用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3、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好瓦斯检查和防火工作。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执行。4、井下电器设备和电路维护等,严格遵守《电力运行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维修规程》。5、对井下各种消防设施由有关部门每季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井下防治水1、认真分析地质资料,针对井筒穿过各含水层的性质,采取有效措施。2、建井期间临时水仓应有足够容量。3、要抓紧中央水泵房、变电所。水仓的施工,以便尽早利用永久排水系统。4、当巷道穿过断层或巷道淋水有异常现象时,应采取超前探水措施。(四)井巷工程施工主要安全措施1、各单位工程及重点工程半年,一般工程三个月提早编制施工及安全技术措施。2、坚持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定时“敲帮问顶”,遇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3、多打眼、少装药,坚持光爆、减少围岩震动。4、绘制施工巷道地质预测图,过软岩、断层、破碎带要编制相应措施,迎头应备有三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中井施工组织设计-89-架以上金属棚,以策安全。5、巷道开挖后要设置位移观察点,掌握各类围岩的变形规律。发现有压垮变形时,要及时修复。6、斜巷施工或承担临时运输,应设置防跑车装置,井按规定设躲避硐室。二、井巷工程质量要求及保证措施l、每项工程都必须按照井巷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2、井筒及主要硐室工程要认真确保砼砌筑和钢筋绑扎的质量。对淋水处要切实封堵,严格控制斜井井筒的淋水量(每个斜井井筒不超过5m3/h)。3、巷道支护要保证规格质量,锚喷巷道要坚持搞好光爆。4、对安装设备的硐室及基础的预留窝、孔等要准确掌握规格尺寸。5、井下巷道施工应尽量一次成巷,一次验收合格。第三节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措施一、安全施工措施l、单位工程施工必须依据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冬雨季施工必须编制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对于防火、防滑、防冻、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提出明确有效的防范措施。2、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应悬挂各类醒目的安全警示牌。3、斜井井口,三类工程交叉施工,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协调各施工单位共同编制“三类”工程交叉作业综合安全技术措施。4、施工现场道路、管线和各种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急救设施。5、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工具、防护用品等必须履行安全技术鉴定验收手续,工地负责人和专职安全检查员必须参加鉴定验证,未经鉴定严禁使用。其使用操作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现场各类施工人员,必须按劳保防护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施工现场危险处的醒目位置,必须设置安全标志。7、施工现场应严格依照《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中井施工组织设计-90-度和相应的防火责任制,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井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8、建筑物、构筑物顶部及高处工作面上的浮动物必须及时清理或固定,以防坠落伤人,立体交叉作业相互之间必须采取安全隔离措施。9、特殊建筑物施工,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10、结构吊装施工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用于脚手架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12、施工用电应遵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二、质量保证措施1、路基用作路基填方的土料,应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必须分层压实,其外部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尺寸。2、建筑物回填土由于基础埋置较深,回填土时必须内外同时回填,分层夯实,以避免建筑物因不均匀回填而产生的不均匀下沉。3、砖、石砌筑工程砖、石、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砌筑方法要正确,砂浆饱满,外部形状既符合标准,又整齐美观。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应严格控制水灰比及各种材料的比例,浇灌时要捣实,防止蜂窝麻面,确保达到设计标号。钢筋排齐,不准漏筋。第四节机电设备安装安全质量措施一、安全施工措施1、施工临时工程时,应符合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交通运输应畅通,使用轨道水平运输时,其坡度不应大于5%0。3、在现场内有井口、陡坡、深坑和施工预留硐眼等,必须有防护设施并挂危险标志。4、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不得超高,废料应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整洁。贵州格目底矿业有限公司玉舍煤矿中井施工组织设计-91-5、施工现场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6、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应佩戴证明其身分的证件,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7、施工现场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8、高空作业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9、吊装作业应符合《矿井建设安全规定》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10、井下和井口从事电焊、气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建设安全规定》223条的有关规定。二、质量保证措施为保证安装工程质量,除安装前对设备进行清点、检查、试验外,还应做如下工作:1、设备在二次倒运中,应将设备紧固,防止松动,以免在倒运中将设备损坏或危及人身安全。2、设备在吊装过程中,应有相关的吊装安全措施。3、需放线定位的设备,安装前应放线定位,放线要准确,其误差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特别是井下,照明较低,能见度较弱,放线定位时,应增加照度,并应尽量减少导点数量,以减少测量误差保证安装质量。4、电气设备安装后,进行通电试验时,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5、设备安装后,需空车、重车试运转时,应在试运转前制定操作规程,并根据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再实施。
本文标题:第八章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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