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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专题——基于供应链理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思考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因食用有毒有害农产品而引发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为此,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继采取了许多措施,通过所涉农产品供应链各参与体的通力合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在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政府所采取的这些措施对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也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更好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欲凭借工业经济学中较成熟的供应链理论为视角,深入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选取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践为例,以此想达到以窥一斑而见全貌的效果,从而引发对加强中国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思考,最后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的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成为中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新世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农产品质量安全既关系到农业生产,也关系居民的生活与健康,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结合点。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和推进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程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由于环境对农业生产的污染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不当,农产品市场管理不够规范,致使少数农产品中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必须站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新时期农业发展的命根子,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产品必须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农产品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由价格竞争转向质量竞争为主,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影响竞争力的第一基础要素。我国生产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等劳动密集型产品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也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创汇产品,但近年来由于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加上现阶段少数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程度较低,工业对农业产地环境造成污染,致使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证,因此出口受阻较为严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是积极应对国外的“绿色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贸易的重要举措。(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是新阶段中国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实现“三增”,农产品质量安全起着决定性作用。近几年来,全国大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农产品卖难、价格低迷、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重要原因之一是农产品优质品率低,有些产品还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农业效益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农民增收,建设农村小康的一个关键问题。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这是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任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消费安全,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历史时期,农产品短缺问题已基本解决,数量上的供求矛盾得到基本缓解。随着人们消费水平提高,对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但是,目前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因此,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证城乡居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这是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体现,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内容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之后,就必须清晰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体内容,以便对症下药,有效的采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借助工业经济学中经典供应链理论以及分析行业内各种政策导向,发现构建农产品供应链质量控制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核心内容。从横向职能领域看,而农产品供应链质量控制体系主要包括农产品危险性评估系统、农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决策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与信息管理体系。农产品供应链质量控制体系以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平台,以农产品危险性评估系统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作为决策支持系统,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监控管理。从纵向看,农产品供应链质量控制体系包含了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全过程,在国外被形象地比喻为“种子~食品”,而在国内一般称之为“从田头到餐桌”。其中涉及到了农产品供应链中各环节的企业以及最终消费者。政府作为农产品安全法律以及标准的制定者、监督执行者,对农产品市场起着及时监管、积极引导的作用。这些环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最直接的联系,自然就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管理的最终作用点。除了本节点的质量控制以外,农产品供应链的每个主体都承担着监督上游农产品企业的质量控制;政府一方面对农产品供给方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的农产品安全消费观点,提醒消费者的安全农产品需求意识;农产品供给方、消费者、政府由此形成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监控机制,其重要性在于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问题的防范,而不是产后农产品质量的检验。三、苏州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践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基于以上农产品供应链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内容的分析,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生产和监管两手抓、两手硬的方法,促进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建设。为了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在全国,苏州率先制订并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标明苏州农业的生产管理已经由偏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安全管理在转变。回顾苏州市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市里专门成立了监管领导小组给予组织保障,财政上给予资金保障。由市农林局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源头控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对无公害生产基地的实地执法检查和监管,并对无公害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正常每两个月抽检一次,春节、五一、国庆、元旦重大节日期间增加抽样量。采取的主要方法:一是制定了抽样规程、检验方法、判定依据、异议处理等制度,到现场进行随机抽样,并提供法定的检验报告和检查报告;二是依法检查,按认证、认定要求,实地进行标准化判定;三是监管结果和实地检查结论进行依法处理。经过这几年的质量监管,做好源头管理,大大促进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到2006年底,苏州市的无公害生产基地已经增加至431个,面积157万亩,占现有耕地的50%。“三品”(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1106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525只,比上年增加27只;绿色食品515只,比上年增加334只;有机食品66只,比上年增加39只,销售总额3.85亿元。以平均售价比一般农产品高10%计,年创经济效益3500万元,为苏州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出了较大贡献。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考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做好农产品生产记录、储运记录和销售记录,实现产品流向可追溯,逐步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建立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承诺制度。第三,健全信息发布和预警制度,加强舆论监督。逐步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系统,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进行预警预报分析。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加强舆论监督,深入揭露和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跟踪报道,提出警示,宣传放心农产品,正确引导消费。一方面加强对农民的社会公德意识教育,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强化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质量安全监督齐抓共管,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第四,依托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依法实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是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进入消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后果的必要措施,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因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好这部法律的各项内容,严格执法监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只有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法律的规定,才能做到依法办事,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还要做好该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到电视上有声、报上有文、道路上有横幅,发放宣传手册送法下乡,努力使全市农户都能了解这部法律的规定,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自觉履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义务。一方面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另一方面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例行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要求的,可依法采取摘牌措施,确保生产出的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不超标,质量安全可靠全科论文中心苏州市的农产品监管实践表明,要全面提升产品档次,在农产品领域实现“规范生产、安全消费”,就必须坚持“两头检测,全程监控”的方针,从源头抓起,做好“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各个环节的监管。在控制上必须抓住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监控,在环节上必须锁定生产环节的监管,包括产地环境质量监管、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农产品产地准出监管和产品质量标识监管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的关键控制点在于产前的生产环境质量控制、产中的化学危害控制和动植物疫病控制、产后的有害微生物污染控制等。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必须放在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生长激素等的合理使用和动物疫病的有效预防;初级农产品的标识包装等上面。建议政府根据监管的需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等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具体可以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实施监管。第一,加强生产环节管理,强化源头监管。源头监管首先要注重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推广工作,加大产地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标准的实施力度。通过扶持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等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建立标准化生产模式图、标准化综合示范区,推广无公害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合理化学投入品的使用,规范种(养)植生产行为,指导基地严格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和加工,健全产品原料使用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生产过程操作记录、加工包装销售记录和培训记录等质量安全记录档案,努力提高“三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其次净化产地环境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开发力度的加大,城市的工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因此要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保护种植、养殖区域环境。对不适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的地方可以考虑种植花卉苗木,尤其是一些可以吸附土壤中重金属的苗木,在增加绿化的同时改良土壤,改善生态环境。最后优质安全的农资产品的使用,是生产出安全农产品的有力保证。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要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整治,打击假冒伪劣,严格禁止高毒、高残留农(兽)药、添加剂的销售使用。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兽)药;建
本文标题:供应链专题——基于供应链理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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