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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13年8月23日)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今年提出的《煤矿安全治本攻坚七项举措》的有关要求,抓紧落实省安委办今年印发的《2013年甘肃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确定的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整体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我省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现状煤矿企业层面:三大煤业集团(华亭煤业、靖远煤电、窑街煤电)及其各矿都较早地建立了包含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等多个子系统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了公司内部联网;近两年,地方煤矿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要求,生产矿井基本上都建成了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在内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基建矿井也同步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政府安全监管层面:目前只有省安监局和平凉市及其华亭、崇信两个产煤县煤炭局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其它产煤市州及县区尚未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省局与三大煤业集团实现了省局、集团、矿井三级联网,但是,由于省局平台建设较早,一直未经竣工验收,现已基本瘫痪;平凉市2及华亭、崇信县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与辖区内的地方煤矿实现了市、县、矿三级联网,运行比较正常。总体而言,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作严重落后。主要问题,一是政府监管层面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滞后、不平衡;二是煤矿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已建成的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包含的子系统范围差别大,平台接口不统一,相互兼容性差。二、实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必要性首先,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煤矿安全生产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用人工检查的传统手段进行监管存在较大的局限性,且效率较低;利用计算机、互联网、数字技术及分布式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可使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信息的采集、传输和处理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数据、文字、图像、语言、视频等信息共享,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调度和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实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有利于煤矿企业和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实时、全天候、全面、准确地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异常情况预报预警和区域环境评估,高效地进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效率。其次,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政策要求。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在《煤矿瓦斯治理七项措施》中要求“推广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同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3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将“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作为15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之一。2007年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07]11号)。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到2013年,煤矿要建设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2012年7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在银川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经验交流现场会上提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监控要实现省、市、县、矿四级联网。再次,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由于我省小煤矿数量多,分布范围广,监管难度较大,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少,尤其是煤矿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薄弱的监管力量难以满足繁重的监管任务之所需。因此,创新监管方式,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是我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必然选择和迫切需要。(二)紧迫性一是国家要求建成的时限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2013年6月份煤矿企业要建设完善好“六大系统”,国家煤监局今年发文督促限期完成。“六大系统”中除避难硐室以外的五大系统,全省煤矿大部分都已建成。“六大系统”中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属于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范畴。但是,我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4监管部门还未普遍未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不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煤矿企业尤其是小煤矿的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等系统则可能沦为摆设,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另外,全国兄弟产煤省(市)大都建成了全省(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监管。二是办理有关监管工作所亟需。国家安监总局今年初要求,煤矿企业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要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和煤矿隐患自查自纠信息管理系统,今后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考评材料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通过监管信息系统逐级向上申报,实行网上审核(批)。因此,我省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必须加快推进。三、建设目标(一)基本思路首先,构建省上及各产煤市州、县区三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同时,要求全省所有煤矿完善其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然后,对省、市州、县区(煤业集团)、煤矿四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进行联通,形成全省“金字塔”式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关于各级政府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其中,省级平台已初步建成,由于建设较早,现已明显落后,需按照新标准予以改造、升级和扩展;平凉市及华亭、崇信两个重点产煤县的平台已建成且运行比较正常,按照新标准予以升级和扩展即5可;其它9个产煤市州及20个县区尚未建立平台,直接按照新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关于全省所有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新的统一标准,予以升级和扩展即可。(二)管理目标1.按照监管关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利用其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对监管辖区内的煤矿实时在线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或安全调度指令,进行安全生产监控;煤矿企业以其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向政府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按时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2.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利用其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对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值班情况和监管辖区内煤矿的安全生产动态实时在线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安全预警或调度,开展监督管理;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其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向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时报送监管辖区内煤矿的有关安全生产监管信息。(三)技术要求1.建立功能齐全、技术先进、设备优良、系统稳定、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2.建立流量大、网速快、运行稳定的数据传输网络通道。3.建立增补性强、综合、开放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4.建立开放性强的安全生产数据中心。5.建立内容较全、查询便捷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库。66.建立多级预报预警与联动管理机制。四、平台组成各级政府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所包含的子系统应做到基本统一。这些子系统主要包括煤矿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煤矿地理信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监控系统、调度通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用电及煤炭产量监控系统、隐患排查整改信息管理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移动安监系统、井下语音广播系统、统一消息预警系统、应急救援指挥管理系统和安全监管业务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各矿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自主完善,但至少必须包含上述各子系统;有条件的可自行设计、建设其它子系统,推动信息化与自动化的融合。(一)各子系统基本功能及主要作用1.煤矿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功能:录入煤矿安全生产基本信息,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煤矿企业名称、住所、所在矿区、隶属关系、建矿时间、企业性质、企业类型、从业人数、技术人员数量、安全管理人员数量、法人代表、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安监部门负责人等信息;二是“四证一照”信息(扫描件);三是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等信息;四是安全生产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各有关岗位职责;五是安全生产各工种操作规程、各工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六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名单及其培训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及其培训情况等信息;七是矿井灾害预防及其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八是安全生产事故统7计信息;九是煤矿设备检验记录信息;十是其它有关信息。主要作用:一是便于煤矿和安全监管部门掌握煤矿基本情况,并为有关工作提供查询便利;二是利于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基本工作的监管。2.煤矿地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一是查询煤矿地理分布情况、具体位置信息;二是录入煤矿地质勘探信息(井田范围坐标、勘探线、钻孔、地层、煤层、断层),建立数据库,供随时查询,并通过任意切割地质剖面,随时掌握煤层储量、地质构造等地质情况;三是利用有关基础数据(如钻孔数据、导线点数据等),自动生成并动态修改各类矿图,并可随时查询。主要作用:便于煤矿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查看矿井地理信息、地质结构及巷道三维图、调阅各类矿图。3.监测监控系统基本功能:一是对矿井瓦斯、一氧化碳、氧气浓度、风速、负压、温度、岩层温度、烟雾等环境情况进行监测;二是对煤仓煤位、水仓水位、供电电压、供电电流、功率等模拟量、水泵、提升机、局扇、主扇、胶带机、采煤机、开关、磁力起动器运行状态和参数等生产情况进行监控;三是对瓦斯矿井瓦斯抽放的管道瓦斯、一氧化碳、温度、负压、流量、纯流量、混合流量、泵站状态等实时及班次累计量统计信息;四是对矿井井下顶板离层运动、锚杆/索应力、围岩/钻孔应力、综采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等监测;五是对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进行异动趋势分析,查询实时数据、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并8生成图形曲线。主要作用:便于煤矿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时发现矿井主要机电设备和井下环境方面的隐患。4.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基本功能:通过RFID、ZigBee等技术实现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地理位置的定位管理,同时实现区域人员、接收头附近人员的查看统计,人员考勤与轨迹记录的查询,同时实现超员、超时、呼救、带班领导的管理功能。主要作用:便于煤矿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通过能够随时查询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督促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查询各矿井人员分布情况,井下作业异常记录情况。5.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基本功能:通过模拟或者数字摄像头通过光纤、电缆等传输介质实现对井下、地面重要作业场所的实时集中监视。具有对监控目标的录像数据查询及调阅,实现录像回放控制、快进播放、多画面同时回放、多文件循环播放、多个监控终端同时观看同一个监控点以及图像保存等功能,可对煤矿地面和井下生产系统主要作业场所和生产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直观地监视和记录地面和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主要作用:煤矿和安全监管部门通过该系统能够随时观察矿井生产、建设动态,高效监视有关“非违”行为。6.调度通讯系统(仅煤矿建设)基本功能:利用有线及WIFI、CDMA、TD-SCDMA等无线通讯技术,构建矿井生产调度有线及无线通讯系统,实现矿井调度室9与各工作场所电话、相关管理人员手机等设备的调度通讯功能。主要作用:煤矿利用该系统进行生产调度的通讯联系。7.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功能:通过视频会议终端视频、音频、数据、控制信令进行编码,“复用”打包形成数据包后,通过网络接口传到MCU供选择广播。由MCU通过“解复用”还原成视频、音频以及数据及控制信令分别在相应的输出设备上回显或执行,实现可视化远程会议系统。主要作用:煤矿和安全监管部门通过该系统进行可视化召开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日常安全管理指令、情况的上传下达。8.用电量及煤炭产量监控系统基本功能:通过在矿井变电所、主运输系统安装检测计量装置,对生产用电及出煤情况实时监控。主要作用:煤矿和安全监管部门通过该系统可随时掌握和累积统计矿井用电量及煤炭产量情况,尤其安全监管部门能够随时判断煤矿是否生产及超能力生产,高效监管有关“非违”行为。9.隐患排查整改信息管理系统基
本文标题:甘肃省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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