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化 >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编写大纲
1酒泉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国务院、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单位清查、普查表填报、审核、数据录入、数据上报和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任务,建立了详细的普查基础数据库。一、精心组织部署、普查成果显著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开展污染源普查是为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污染源普查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是全面掌握我市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意义深远,影响重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2密部署,按照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07年6月至2009年7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2007年6月——2008年2月)主要工作内容: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进行清查,接受上级普查机构下发软件和数据库;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普查培训。1、组建机构,落实经费。按照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设立了行政区域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县(市、区)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2、制定方案,组织清查。各县(市、区)普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做好普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普查清查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建立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库”。普查对象做好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普查前准备工作。3、聘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组织培训。各县(市、区)普查机构从环保、统计、工商等部门及行业、企业环境保护人员中抽调具有一定业务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任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和审核普3查员的工作;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及具有一定学历的社会青年中招聘普查员,经考核合格后聘用。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各县(市、区)普查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内聘用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包括污染源普查方案、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规定和要求、普查数据处理、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的培训。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做到能够熟练掌握普查知识,持证上岗。4、宣传动员。各县(市、区)普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效的宣传、动员工作,为全面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要贯彻普查工作的始终,包括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阶段。二、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3月——2008年9月)主要工作任务: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二次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接受上级普查机构的质量核查,并在2008年6月底前,配合上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到下半年基本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1、各县(市、区)普查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普查单位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要关注乡镇产业活动单位、生活源和农业源,防止漏报,为普查表格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42、组织各普查单位填报普查表,各县(市、区)普查机构要及时接收污染源普查数据电子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普查数据录入、复录、审核,校正、汇总工作,按时限要求向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上报普查数据,同时上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我市范围内的中央、省属、市直企业单位的工业源普查,严格按照污染源属地普查的原则,由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各县(市、区)普查机构按期完成普查,数据由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录入、上报;各县(市、区)所属工业源及辖区内所有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全部由各县(市、区)普查机构组织实施。4、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一定比例对污染源普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普查。三、总结发布阶段(2009年6月底以前)1、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分析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向市政府提供全市污染源普查的主要数据。2、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建立各自的污染源数据库。根据需要对本地普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向政府提供普查成果。进行全面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2009年2月底前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开展自上而下的验收和评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污染源普查档案,接受上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检查验收。评比表彰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5各县(市、区)普查办按照市普查办的时间进度安排,于2007年10月全面安排普查各项工作,其中肃州区、瓜州县在接到开展普查工作通知后,即刻进入普查准备阶段,在机构建设、人员安排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是最早开展普查准备工作的县区。阿克塞县由于各方面客观因素的制约,普查工作启动较晚。普查成果显著。全市共清查工业源2472家,生活源5521家,集中式处理设施11家,最终符合普查条件和规模的污染源2227家。符合普查条件的工业污染源589家、生活污染源163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家。酒泉市下辖一区、二市、四县,28个建制镇,城镇居民常住人口64.2523万人,以煤炭、电力、石油为主要能源,全市工业和生活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82.4万吨标准煤;全市工业和生活用水量为15560.05万吨,新鲜用水量7898.08万吨,其中工业用水3906.88万吨、生活用水3991.2万吨,重复用水量为7661.97万吨;重复用水率49.24%。废水排放总量为4045.12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1025.99万吨、生活污水排放3019.03万吨;废水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16489.83吨、生化需氧量6363.65吨、氨氮1217.59吨;全市工业源和生活源废气排放总量309.96亿立方米,废气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粉尘和烟尘,其中二氧化硫22084.16吨、氮氧化物排放6369.84吨、烟尘18664.57吨、工业粉尘排放13318.4吨。全市工业源和生活源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346.36万吨,其中尾矿产生量为2170.65万吨,固废综合处置利用率8.1%,除尾矿和冶炼废渣外其他固废综合处置率大于80%。全市现有城市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7座,城市污水6处理厂4座,年处理废水1340.84万吨,垃圾处理厂3座,年处理生活垃圾15.8万吨。通过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市现有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主要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为下一步开展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详实的依据,建立完善了全市污染源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为顺利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合理制定“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提供了保障。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宣传和实施,是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一次全面宣传教育,提高了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人人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二、措施落实到位,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发布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组织相关部门系统学习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认真研究确定了我市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实施意见,成立了由主管环保工作的王敏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建设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酒泉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酒政办发【2007】120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王治林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协调、领导工作。并按要求成立了酒泉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由市农牧局王多胜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全市农业源普查的领导、组织落实工作。全市7个县市区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各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7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普查工作安排部署会,政府主管领导多次做了重要指示,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污染源综合整治,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把全市污染源的最新情况摸清楚,扎实开展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市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都充分认识到全面普查阶段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全面普查工作作为2008年环保工作的重点,把普查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我市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开始后,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环保局魏生虎局长亲自带队全面核查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各县市区政府积极协调、解决了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普查经费不足等问题,现场检查指导各项普查管理制度建设。市普查办公室建立了完善的普查工作调度制度,设立每周各县市区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的制度,及时掌握各地普查工作的进展,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技术难题,使全面普查阶段工作得到有序、高效的推进。同时从机关有关科室抽调一批业务骨干,下去支持基层普查工作,指导基层普查审核;充分利用环境监察队伍对企业情况比较了解的现实,抽调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参与到污染源普查工作中,使全面普查工作少走弯路,普查情况更加贴近实际。市普查办积极组织环境监察、监测、污控等科室共同参与普查数据会审,特别是重点污染源的普查数据,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比对会审,确保了普查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二)、落实普查经费,加强普查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薄弱,按照普查所需经8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在积极争取上级普查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积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市级普查所需经费340万元已经市政府财政部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但因为财政资金紧张,没有全部拨付到位,最终拨付市级普查经费43万元。各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普查预算方案报县市区政府,总计划拨经费63万元。在普查前期准备阶段,我市向省环保局申请到普查经费15万元,作为我市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的启动资金,全部用于各县市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准备工作,前期准备资金已按工作量分配到各县市区。截止目前市普查办及各县市区普查办用于工业源和生活源普查的各项经费总额达到106万元。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新增办公用电脑29台,打印机7台,其他各种办公设备13台,极大的改善了办公条件,为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三)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全市污染源普查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有效的宣传、动员工作,为全面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使全市上下统一思想,也为得到全社会的大力参与支持,使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市环保部门充分利用各种集会、现场检查工作的机会,多次提及污染源普查工作,向普查对象宣传污染源调查的重要意义。在普查清查阶段,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接
本文标题: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编写大纲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014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