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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事制度1.基本原则本公司采用定岗定编的人事管理制度。部门需要增加编制时,应先由管理处经理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核议,呈管理者代表,报送总经理审批,选聘事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公司员工在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当公司相关职位发生空缺时,公司将首先考虑由内部正式员工竞聘上岗,然后再对外招聘。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是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2.聘用招聘实行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考核、试用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2.1聘用基本条件2.1.1身体健康,证件真实、齐全,家庭纪录真实,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真实。2.1.2作风正派,讲诚信,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犯罪和不良记录。2.1.3具备本公司需求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技能。2.1.4符合公司对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2.1.5通过本公司《员工手册》的考核。2.2聘用流程初试复试体检审批通知入职2.3受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2.3.1填写职位申请表。2.3.2一寸免冠彩照四张。2.3.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3.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等复印件。2.3.5健康体检表一份。(注:由公司指定医院出具体检表)3.报到程序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被录用员工在规定日期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1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卡、工衣、工具等人资部交待食宿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培训管理处经理安排岗位培训及工作。4.培训4.1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时间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宣传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使员工对公司和所从事的工作有一个初步的了解。4.2岗前培训:被录用员工必须参加由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和实习,考核评估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4.3在岗培训:“传帮带”是公司对员工在岗培训的主要方式。通过老员工带教新员工的形式,使公司的优良传统、企业文化、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得到继承发扬和升华。5.试用与转正5.1试用期5.1.1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5.1.2公司对达不到素质要求和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员工可随时对其终止试用。终止试用以《终止试用通知书》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送达员工本人,接到《终止试用通知书》的员工,应即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并进行物品和工作移交。5.2转正5.2.1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及综合评估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5.2.2转正由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表》和述职报告,经管理处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考核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除保安员、保洁员、厨工、花工、泥水工、宿舍管理员以外,其他职位员工转正均需提交述职报告,字数要求800-3000字左右)5.2.3员工薪资待遇按合同及本员工手册执行。6.人事变动6.1人事变动种类26.1.1调职6.1.1.1因工作实际需要,部门之间人员调动,用人部门填写《人事变动表》,员工及所在管理处经理签署同意,交人力资源部经理核议通过后呈总经办批准后方可生效。6.1.1.2《人事变动表》上注明新部门报到,按时间并要求办理好工具等相关工作及物品交接手续。6.1.1.3新调职位培训期一般为1-2个月,工资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新职位培训期满合格后按调动后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6.1.2升职6.1.2.1员工因工作绩效突出、管理能力出色或有特殊贡献等行为,可根据公司工作需要获得升职、升薪。6.1.2.2该员工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提名并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升职文件。6.1.2.3管理处经理可以提出员工升职申请,连同该员工升职申请书及工作鉴定,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报送总经办批准后,可获升职。一般情况下采用公开、公正、公平形式内部选拔任用。6.1.2.4获升职员工应在升职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作及物品交接手续,到新岗位任职。须经过培训1-2个月,考核合格并经总经办批准后方可最终确认。6.1.3降职6.1.3.1员工因工作绩效达不到公司要求或管理能力欠缺等原因,公司可按《员工奖惩规定》条例给予降职处理。6.1.3.2经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降职文件并经该员工确认后方可执行降职。6.1.3.3部门可按《员工奖惩规定》提出员工降职申请,连同拟降职原因,经该员工确认后交由人力资源部调研并核实后,报总经办批准。管理处经理降职由管理者代表提议,总经理批准。6.1.3.4被降职员工应在降职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作及物品交接手3续,到新岗位任职。6.2人事变动原则及纪律要求6.2.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人事异动的主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无权擅自调动员工。6.2.2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人事异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岗位报到,须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否则按旷工论处。6.2.3无特殊情况,凡不服从公司调动者,予以辞退。7.内部竞聘7.1竞聘原则:“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是公司竞聘的基本原则,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优秀员工,让每一位正式员工都能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7.2竞聘程序:部门发生职位空缺时提出内部竞聘申请,人力资源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共同拟定竞聘方案实施竞聘。竞聘分为,文化课考试、业务考核、模拟演练考核、民主评议、演讲答辩或军事考核等。8.离职8.1离职种类8.1.1辞职8.1.1.1正常辞职A.员工因故辞职须向管理处经理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辞职申请表》,经部门核实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办审批。B.辞职报告批准前,员工须照常工作,否则按本手册规定从严处罚。C.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3天提交辞职申请。D.正式员工非正常辞职(急辞工者)须支付300元作为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公司的补偿;试用期员工非正常辞职须支付200元作为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公司的补偿。公司可从员工应发而未发的工资中扣除。8.1.1.2自动离职4A.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自动离职者,视为旷工,旷工连续超过3日或3日以上或每月累计旷工4日或4日以上者,作自动离职论处,并扣除本月所有工资。B.如有违反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8.1.2辞退8.1.2.1员工伤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8.1.2.2因公司原因需要裁员的。8.1.2.3员工经教育、培训达不到公司相关职位素质要求的。8.1.2.4员工有营私舞弊行为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和过失的。8.1.2.5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的。8.1.2.6工作绩效达不到公司要求的。8.1.2.7严重不服从主管人员的正当管理或威胁主管人员的。8.1.3除名8.1.3.1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8.1.3.2当月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的。8.1.3.3严重违反公司《员工奖惩规定》或相关规章制度的。8.2离职手续8.2.1辞职申请获批准后,应做好相关工作和物品交接,辞职员工须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录用员工报到通知书/离职员工交还物品清单》,最后由财务部结清工资后,即可离职。8.2.2到各部门办理物品交接手续。主要有:8.2.2.1到所在部门交还公司资料、文件、工具、通讯器材及其它办公用品和物品。部门出具考勤表附于清单后,用于人力资源部计算工资。8.2.2.2到人力资源部交还皮带、肩章、臂章、精神带、用品等。8.2.2.3到人力资源部交还钥匙及公共用品,带出个人行李及物品并由宿舍管理员出具放行条。8.2.2.4到人力资源部退还工卡、工衣等并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核算。8.2.2.5到财务部领取离职工资。5第二章考勤制度1.考勤制度考勤是考查员工出勤情况、劳动纪律的重要依据,也是支付工资、奖金和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1主要班次种类。1.1.1上班时间主要根据公司不同岗位的具体情况、季节等因素而定。1.1.2因岗位工作需要设定的固定班次,如行政班、早、中、晚班、A/B班等1.1.3公司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作出调整。1.2工作时间1.2.1一般情况下,员工每日打卡四次,上班前半小时内为打上班卡时间;下班后半小时内为打下班卡时间;1.2.2上早班、中班、晚班、A班、B班、直落班早/晚班的人员每日打卡两次,上班前半小时内为打上班卡时间;下班后半小时内为打下班卡时间。1.2.3上机动班的人员到人力资源设置打卡。1.2.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可以不打卡。1.2.5未设打卡设备的区域,实行签到或点名制,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需要,由管理处经理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1.2.6员工工作时间要保持稳定,调整或变更由人力资源部批准。1.2.7员工每月公休时间由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在部门月排班表上详细体现便于核对考勤;每月28日以前须将下个月排班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无特殊情况,员工一律按排班表上下班和公休;需要调整或变更的,报人力资源部审批。1.3考勤管理1.3.1打卡1.3.1.1员工须按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1.3.1.2如因特殊情况而未打卡或漏打、错打者,应于2日内填写《补卡申6请单》,经本部门主管、管理处经理、公司领导签字证明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过2日未填写补卡申请者,按自动放弃补卡处理;如管理处经理因公外出而未打卡的,填单后经公司领导或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出差情况,须提前申报补卡。1.3.1.3工作性质较为特殊的人员,经总经理特批可以不打卡;其他一线部门员工,不便打卡的,由主管或相关负责人负责点名考勤并定时上交考勤表。1.3.1.4无特殊原因不打卡或不点名者,按不打卡不点名考勤的时段,以旷工处罚标准论处。1.3.1.5严禁员工请人打卡、代人打卡,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按旷工半天论处。月度内被发现代人打卡或请人代打卡共计3次者,记大过处分。1.3.1.6月度内本部门员工被发现无故不打卡和代人打卡共计5次者,部门未作处理的,对管理处经理扣发50元奖金;5次以上者,对管理处经理扣发100元奖金。1.3.1.7每月1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出勤情况,并以打卡记录作为计算上月工资凭据。1.4迟到、早退1.4.1员工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1.4.2员工每次迟到、早退1-20分钟扣款5元;20-60分钟扣款20元;1-2小时按旷工半日论处;2小时以上按旷工1日论处。1.4.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达5次者,按自动离职论处。1.5旷工1.5.1旷工半日,扣罚旷工期间工资外,另处50元罚金。1.5.2旷工1日,扣罚旷工期间工资外,另处100元罚金。1.5.3连续旷工3日或每月累计旷工4日或4日以上者,作自动离职论处。1.6漏打、未打1.6.1不打上班卡的按旷工论处。1.6.2打了上班卡未打下班卡的,按每次扣1/4天工资处罚;累计未打超过3次的,扣除全天工资。71.6.3员工打完下班卡后,应即行离开办公室,不得逗留在办公室或下班离开后又返回办公室上网或干私活,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经管理处经理同意,违者可按警告处分。1.6.4超过一个小时不打下班卡的,根据超过的时间,按迟到论处。1.7加班:1.7.1公司因工作或业务需要,可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外,任何人均应服从公司安排。1.7.2员工加班,事先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报管理处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准后交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或签到,否则不计发加班费。(如因上级领导外出未能及时批准的,须事先以电话请示征得领导同意)1.7.3员工加班原则上作补休处理,不计发加班费,因工作繁忙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经总经理批准,可以计发加班费。1.7.4考勤记录只作考勤登记用途,不直接作为加班凭据。员工加班费由公司财务部凭总经理审批的加班申请表及员工考勤记录计发。1.7.5法定节假日如遇轮班同作加班处理。2.请假制度2.1假期种类2.1.1事假员工请事假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及当月全勤奖。员工一年事假不得超过10天;一年事假超过10天者,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外,还将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员工资格。试用期内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因特殊情况事假不得超过3天。员工每次请事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2.1.2病假2.1.2.1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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