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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手抓的办法在拆迁管理中实施标本兼治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2001年10月)如何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用两手抓的苏法买施标本兼治。第一,一手抓拆迁队伍建设,一手抓拆迁行为的规范拆迁队伍与拆迁行为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拆迁队伍素质的高低表现在拆迁行为上的是规范程度,从一定意义上说,拆迁行为反映出拆迁队伍的建设水平。为此,我们在拆迁管理实践中把拆迁行为的规范当作治标,把拆迁队伍的建设当作治本,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近几年来,我们把建设一支素质高、形象好的拆迁队伍作为一项重要目标任务,依据建设部[1991]第12号令和成都市政府[1995]190号文件《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紧紧抓住队伍建设的三个环节:一是资质审查环节,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控制数量,保证质量;二是培训环节,坚持拆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分期分批组织拆迁工作人员学习拆迁政策,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难题,同时进行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教育,着力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发给其《拆迁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禁止无证者从事拆迁工作;三是达标考核环节,制定了拆迁单位考核七项标准,从1997年起,在全市房屋拆迁单位中开展了争创先进拆迁单位活动,按照考核标准每年对拆迁单位进行一次考评,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并将年度考核与拆迁单位资质审查工作结合起来,对于那些信誉孬、形象差、效率低的拆迁单位,考核时不走过场,对个别严重违规且有遗留问题(诸如不履行拆迁协议、不按时发放过渡补贴费、拖延过渡返迁期限,造成被拆迁人集体上访、社会影响不良)的拆迁单位,不仅取消其争创先进的资格,而且在资审时亮“红灯”,坚决取消其房屋拆迁资格,以此维护拆迁队伍的形象,保证拆迁队伍的纯洁。先后表彰了11个先进拆迁单位,取消了9个单位的房屋拆迁资格。在抓好拆迁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狠抓了拆迁行为的规范。一是立法建章,依法规范拆迁行为。先后制定和实施了《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规定》、《成都市拆迁房改中拥有“部分产权”住房的若干暂行规定》、《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等10多件地方性法规规章;使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拆迁行为的规范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拆迁单位依法实施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既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建设,又维护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国务院第305号令公布了新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后,我们及时对成都市的房屋拆迁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找准了与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差异,并依据国务院第305号令制定了《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实行规范化办公,建立良好的拆迁工作秩序。近几年,在全市房屋拆迁单位中推行了“五公开”、“三统一”制度,即公开拆迁法规政策、安置房源、安置补偿标准、办公时间和办公制度、工作人员身份,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从而规范了拆迁办公现场,增强了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使拆迁法规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消除了被拆迁人对拆迁人的疑虑,保证了安置补偿政策的顺利执行和拆迁工程的顺利进行;三是对拆迁工程实行全程定人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拆迁政策的行为。四是设立拆迁监察科,依法严肃查处无证拆迁等违法违章拆迁行为,防止出现拆迁工作的无政府状态。第二,一手抓拆迁遗留问题的处理,一手抓管理质量建设拆迁遗留问题有其产生的背景、政策等历史原因,但也不可否认管理环节上的粗糙因素。因此,在着力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的同时,注重管理质量建设,尤显重要。落实这一治本措施,可以从工作源头上有效地防止新的拆迁遗留佝题。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城市房屋拆迁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投资环境、居民居住生活条件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拆迁安置补偿中的一些遗留问题也成为今天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大量的信访问题应运而生。拆迁遗留问题集中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经营混乱等原因兑现不了在外过渡的被拆迁人如期返迁,短则两三年、长则五六年的被拆迁人无法进住返迁房;二是建设单位为逃避税费等原因迟迟不办拆迁安置房屋产权证书,使得拆迁安置多年的被拆迁人忧心忡忡;三是安置房屋质量不过关,引起被拆迁人怨声载道愤而投诉;四是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而上诉和上访。针对上述问题,近几年来,我们本着对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分类作出处理,妥善予以解决。首先,认真清理积存的集体上访和个体上访户情况,对各类遗留问题逐一研究,分别提出具体处理方案,该协调的组织协调,该上报的立即上报,该回复的及时回复;对于信访有理的,不管难度有多大,都尽力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对于信访要求无理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其次,责任到人,跟踪抓落实。把解决过渡返迁问题落实到具体经办人员头上,拆迁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解决责任书,经办人员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再次,对重大疑难问题,组织集体“会诊”,并加强纵横联系,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支持与配合,使一大批疑难重大遗留问题得到解决。通过努力,涉及27家建设单位的1581户在外过渡户返迁1455户;拆迁安置房办证问题上报后也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正在研究办理过程中;一些拆迁违约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对于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决的个别历史案件重新进行了审理,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不当之处进行了调整或纠正,从而较好地维护了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拆迁管理处连年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在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集中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近几年我们还特别注意在治本上下功夫,狠抓管理质量建设,通过严格把关,努力在源头上防止和村绝新的遗留问题。例如,为了防止过渡安置返迁难的“重演”,在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形式上进行了变革,果断取消了过渡返迁安置,实行异地一次性现房安置或货币补偿,及时兑现安置补偿政策,使被拆迁人免受过渡期间被套牢之苦;为防止拆迁人拆迁结束后长期不为被拆迁人办理安置房屋产权问题,我们特设了一道卡关,就是在审批拆迁工程项目时,严格审验安置房源的总产权登记或施工执照,凡是没有办理房屋总产权登记的或者缺少办理产权要件(合法土地手续、施工执照等)的房屋,不准用作安置房源;为了让被拆迁人住上放心房、满意房,避免因安置房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我们实行安置方案落实不好的原则不发《拆迁许可证》的强硬措施,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安置房源必须经技术处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安置房的地点、套型、面积、质量、水电气生活设施配套情况是否与申报资料记载的相一致,发现出入过大的,提出调整房源要求,直至达到要求为止;认真审验安置房屋的质检证书,质检不合格的房屋坚决“不开绿灯”,不准用作安置房源;为了提高行政裁决的办案质量.我们重新规范了调解裁决程序,与法院就有关法律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统一了裁决书的书写格式,建立了裁决案件经办责任制、逐级审查把关制,随着行政裁决办案质量的提高,近几年来没有出现一例错案,信访量明显下降,特别是没有发生因上述原因而引发的新的集体访现象,从而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实实在在的一份贡献。第三,一手抓行政执法,一手抓普法宣传拆迁管理部门要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必经坚持依法行政,否则,脱离法制轨道的拆迁工作将是无序的,规范化管理就无从谈起。抓好行政执法,就是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而要真正实现严肃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还必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因为,普法宣传是行政执法的基础,只有让群众知法懂法,才能保证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行政执法方面;这几年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重视执法的严肃性。依据国家和地方拆迁法规.坚持拆迁许可证规范制度,设立了拆迁监察科,专事查处无证拆迁等违法拆迁行为,先后共查处了21起违法案件;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被拆迁人,依法作出行政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每年受理拆迁纠纷案件都在180件左右。通过严肃执法,努力体现行政执法的权威性;二是重视执法的规范性。查处违法拆迁行为时,坚持亮证执祛,按程序进行调查和作出行政处罚。在行政裁决上,从立案、调解到作出裁决,每个环节都进行规范运作,明确了受理纠纷案件的范围及受理案件的必备条件,仿效法庭调解程序主持严肃而公正的调解,统一裁决书的书写格式及专用语言,把好事实证据关、程序合法关和适用法律关,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性措施,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在抓好行政执法的同时,我们十分重视拆迁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努力让拆迁当事人熟悉法规政策,增强法规政策观念,使他们在拆迁过程中自觉接受法规政策的约束。在普法宣传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对拆迁管理措施和典型拆迁案例的报道,扩大对拆迁法规政策的宣传面;二是在每一个拆迁工程开工前召开动迁大会,由拆迁管理人员向拆迁当事人宣讲拆迁政策,使政策的宣传做到有的放失;三是要求所有拆迁工程办公现场张贴现行拆迁法规政策文件,增强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从而争取群众对拆迁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四是市拆迁管理处设立固定的拆迁法规政策宣传栏,并建立了来访群众接待室,开设拆迁政策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拆迁咨询服务;五是在报纸上公布热线电话由拆迁管理处领导定时值守,并将热线通话情况连载刊发于报纸,把为群众释疑解难的过程变成宣传拆迁法规政策的过程。同时,我们还重视了拆迁管理人员自身的法规政策学习,不仅研究拆迁管理理论,还重视学习相关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第四,一手抓传统继承,一手抓改革创新继承和创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继承是前提和基础,没有继承,工作就会丢掉根本;仓u新是发展的动力,没有创新,工作就会失去活力,就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只有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才能跟上形势,贴近实际,提高管理水平。长期的管理实践,不断的探索积累,使得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措施。一是形成了资质审查、封户立项、审核发证、公告动迁、监督检查、调解裁决、强制拆除、验收归档等8项管理制度;二是对工程接件、纠纷调解案件的受理、行政裁决、被拆除房屋的评估、奖励办法等10多个问题进行了规范;三是统一设计印制了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在内的10多种制式化文书表式;四是对被拆除房屋现状的掌握和对安置补偿资金的监控采取现地察看与审验证明措施,等等。这些制度和措施在拆迁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和依托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推进我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但面对不断变化的新情况以及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在坚持这些制度和措施时亦感到其尚存在覆盖不到位以及针对性不强、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迫使我们探索新办法,创造新经验。近几年来,我们在继承传统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效能。比如,在拆迁工程管理上,实行经办责任制,促使经办人员对被拆除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真实状况进行实地察看,确保了审批安置补偿方案及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准确性;在拆迁现场推行公开、统一的办公制度,增强了拆迁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了执行拆迁政策的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在补偿安置形式上取消过渡返还安置,实行异地一次性现房安置,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了返迁难问题的出现,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行政裁决上规范程序,并实行逐级把关和疑难案件会审制度,确保了行政裁决的公正、准确性;对延期拆迁工程进行了清理,并实行重新登记发证制度,维护了延期工程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及许可证制度的严肃性;对市政重点工程及项目工程试行招投标制度,从今年下半年起对一般工程项目的委托拆迁均实行了招标投标制度,着力建立良好的代办拆迁市场秩序;在拆迁档案管理上,按照国家档案法的要求,投入资金完善了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了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及开发利用等档案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去年达到四川省档案工作二级标准,并被评为成都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在拆迁管理手段上,从过去的原始手工作业中走出来,积极推行现代化办公,编制了适用的微机软件,把拆迁队伍建设、拆迁工程管理、拆迁纠纷处理及内部管理等编进微机管理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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