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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第一章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的教案
1第一章反对外国侵略的斗争(教案)(授课课时:4学时)教学目的与要求:1、了解资本—帝国主义势力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认识资本—帝国主义势力是阻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2、了解近代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历程及其重大意义,学习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3、认识反侵略斗争失败的根本原因和教训,了解甲午战争后民族意识的觉醒。教学重点与难点:1、资本—帝国主义的入侵给中国带来了什么?2、近代中国人民反侵略斗争的意义。3、近代中国人民反侵略斗争失败的原因和教训。教学的重要概念:资本——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反侵略战争;边疆危机;瓜分危机。教学方法与手段:课堂讲授、多媒体教学教学使用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08年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教学内容:第一节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资本-帝国主义势力对中国的侵略和本国封建主义势力对人民的压迫,是近代中国落后、贫困的根本原因。一、军事侵略(一)发动侵略战争,屠杀中国人民资本-帝国主义势力对中国的侵略和本国封建主义势力对人民的压迫,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使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资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首先和主要的是进行军事侵略。它们依仗先进的武器和军事技术,或者进行武力威胁,或者发动侵略战争,或者武装干涉中国的内政,直到直接出兵镇压中国革命。这种军事侵略是逐步升级的,从骚扰、蚕食中国沿海、边疆,到割占中国大片领土,直到企图瓜分全中国。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侵华战争。在历次侵华战争中,外国侵略者屠杀了大批中国人民。甲午战争中,1894年11月,日军攻陷旅顺后,即制造了旅顺大屠杀惨案。他们在4天内连续屠杀中国居民约2万人。1900年8月,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仅在庄王府一处,就烧死和杀死义和团团民与平民1700人。一队侵略军竟把一群中国居民逼到一个死胡同内,用机关枪扫射,“直到不留一个人为止”。1900年,俄国入侵中国东北时,制造了江东六十四屯惨案。沙俄军警把中国人居住的村庄烧光,把数千居民枪杀,或驱入黑龙江中活活淹死。(二)侵占中国领土,划分势力范围每一次战争之后,资本—帝国主义列强都迫使中国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攫取在中国的经济、政治特权,劫掠中国的财富,破坏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类不平等条约达数十个。如果再加上它们用武力或欺诈手段强迫中国政府签订的其他各种不平等的条约、条款、条规、协定、章程、合同等,总数达几百个之多。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侵略战争和进行武力威胁等,割占中国大片领土,强占中国租界,强租中国港湾,并且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在外国侵略者的压迫和蹂躏下,中国几乎已经没有独立的领土主权可言。“四万万人齐2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这是当时爱国志士发出的悲愤呐喊。(三)勒索赔款,抢掠财富帝国主义列强发动战争来侵略中国、屠杀中国人民,却要中国人民加倍地承担其战争费用。它们向中国勒索巨额赔款,造成中国严重的财政危机,直接破坏和阻碍中国的经济发展。比如,在鸦片战争期间,英国侵略者就强迫清朝地方政府交纳广州赎城费600万元。战后,更通过《南京条约》攫取赔款2100万元。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结果,英、法各得赔款800万两白银。甲午战争时,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强迫中国赔款2亿两白银,再加上赎辽费3000万两,威海卫日军守备费150万两,共23150万两,相当于清政府三年的财政收入。日本用中国的巨额赔款,继续扩充军备,海陆军扩充费及军需工业费等费用占赔款总数的85%。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在甲午战争后迅速膨胀起来,很快地挤进了帝国主义列强的行列。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签订的《辛丑条约》,规定中国应支付的赔款额竟高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近10亿两之巨。这种赔款,是帝国主义侵略者对中国实行的公开掠夺。不仅如此,帝国主义侵略者在侵华战争中还公开抢劫中国的财富,肆意破坏中国的文物和古迹。1860年10月,英法联军攻进北京城前,首先抢劫和焚烧了清朝皇帝的离宫圆明园。他们进园后就大肆抢劫金银珠宝、瓷器绸缎、文物古籍,拿不了的就加以毁坏,最后还放火焚烧了圆明园和附近香山、万寿山、玉泉山的殿阁建筑。参加抢劫的英国军官戈登承认:“我们就这样以最野蛮的方式摧毁了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1900年8月,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皇宫以及北海、中南海、颐和园等禁苑里的无数金银财宝、珍贵文物古籍遭到他们的肆意劫掠。日本侵略军还从户部银库掠去300万两库银。八国联军总司令、德国元帅瓦德西供认:“所有中国此次所受毁坏之损失及抢劫之损失,其详数将永远不能查出,但为数必极重大无疑。”这些自称“西方文明传播者”的侵略者在中国的所作所为,充分地暴露了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势力践踏文明的野蛮本性。二、政治控制为了统治中国,帝国主义列强在政治上采取的主要方式,是控制中国政府,操纵中国的内政、外交,把中国当权者变成自己的代理人和驯服工具。(一)控制中国的内政、外交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政治的控制是逐步实现的。在鸦片战争时期,外国侵略者还只是通过中国内部的妥协派贵族大臣如琦善、耆英、伊里布等人,来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和影响。清王朝统治集团中不少权贵大臣仍对外国侵略者抱有疑虑、恐惧乃至敌对的态度。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采取又打又拉的手法,在强迫清政府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同时,表示愿意帮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终于使清政府基本屈服。《天津条约》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实际上,当时西方列强的公使,是以战胜者的姿态进入北京的,他们不是普通的外交官,而是清政府的“太上皇”。美国公使田贝说过,他们经常教训清政府的大臣,什么事要做,什么事一定不许做。这就是说,外国公使可以在北京直接向中国政府发号施令。1861年,在外国公使驻京前后,中国发生了一场宫廷政变,即“北京政变”(又称“辛酉政变”),肃顺受到侵略者的赏识。英国公使普鲁斯向政府报告说:“其表现最可能和外国人维持友好关系3的那些政治家掌握政权了。”“在北京建立了令人满意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已成为这个政府的顾问。”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还享有领事裁判权。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在通商口岸,中国人如与英侨“遇有交涉诉讼”,英国领事有“查察”、“听诉”之权,“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更规定领事裁判权的范围,即所有美国人在华之一切民事、刑事诉讼,“均由本国领事等官询明办理”。从此,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横行不法,中国政府却无权干预。把持中国海关,是外国侵略者控制中国政治的重要手段之一。近代中国海关的职权范围,除了征收进出口关税外,还管理港口,主办邮政,甚至涉及与外国人交涉的各种事务。中国海关的高级职员全部由外国人充任。海关总税务司俨然成了清朝中央政府的最高顾问,而各通商口岸的海关税务司则成了各地地方政府的高级顾问。由于他们的任期长、熟悉中国情况,因而往往比外交官所起的作用还要大。英国人赫德自1863年任总税务司开始,直到1908年回国,掌握中国海关大权达40余年之久。他曾向清政府提出所谓《局外旁观论》,教训中国政府必须遵守不平等条约。他还帮助英国诱迫李鸿章签订《烟台条约》。中法战争期间,他指使其亲信英籍海关税务司金登干充当中国政府专使,到巴黎与法国签订和约。其后,金登干又代表清政府到里斯本与葡萄牙当局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在关于《辛丑条约》的谈判中,赫德也起过重要的作用。(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帝国主义列强还勾结清政府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和爱国运动。为了镇压太平天国农民战争,他们不但向清政府供应军火、船只,而且派外国军官组织并指挥“洋枪队”,甚至直接动用陆海军,对太平军作战。当中国人民掀起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斗争,即发生所谓“教案”时,外国侵略者便指使清政府屠杀中国人民,惩办对人民镇压不力的地方官员。如1870年发生天津教案后,法、英等国军舰聚集天津进行军事恫吓,迫使清政府判处20名民众死刑,流放天津地方官吏25人。1899年,义和团运动在山东兴起后,美国公使康格公开要求清政府派所谓“强有力”的人物袁世凯去山东进行镇压。袁世凯升任山东巡抚后,立即采取血腥手段屠杀义和团团民。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中,帝国主义列强还强迫清政府作出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对它们的组织的承诺,并规定清政府各级官员如对人民反抗斗争“弹压惩办”不力,“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三)扶植、收买代理人为了控制中国的政治,把中国政府变成自己的驯服工具,帝国主义列强特别注意在中国政府中扶植、收买自己的代理人。第二次鸦片战争满族贵族掌握了负责对外交涉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中外勾结共同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他们又扶植曾国藩、李鸿章等湘系、淮系军阀,并帮助他们购买、制造洋枪、洋炮和练兵、办军事工业。这些洋务派大官僚后来分别担任南洋大臣、北洋大臣及各地总督、巡抚,掌握地方的军政大权,实行媚外、妥协方针。清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在《辛丑条约》签订后,甚至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清末,帝国主义列强看中握有军权的袁世凯,支持他篡夺辛亥革命果实,建立北洋军阀政权。袁世凯死后,又分别扶植皖系军阀段祺瑞、直系军阀冯国璋、奉系军阀张作霖等各派系军阀首领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支持他们割据地盘与进行混战。4三、经济掠夺资本-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方式,主要是它们在用军舰、大炮打开中国的大门之后,利用其强迫清政府与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赋予的特权,进一步扩大对中国的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进行掠夺和榨取,开始把中国卷人资本主义的世界市场。(一)控制中国的通商口岸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只允许外国商人在广州一地贸易,而且必须经过官方指定的公行即“十三行”进行。1842年《南京条约》规定,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5个港口城市为通商口岸。1858年《天津条约》又规定,开放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10个口岸。1860年《北京条约》又规定增加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陆路方面,还向俄国开放伊犁、喀什噶尔等商埠。在这些通商口岸里,外国人依仗不平等条约享有种种特权,控制当地的工商、金融事业,甚至设立租界,实行殖民统治。这些通商口岸大多成了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基地。(二)剥夺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关税自主权是国家重要的经济主权。《南京条约》却规定,英国商人进出口货物的税率,要由中英两国“秉公议定则例”,这就开了所谓协定关税的恶例,使中国丧失了海关自主权。1843年制定的协定税则,竟把进口税率压低到“值百抽五”,即5%左右。1858年的《天津条约》还规定,外国商船可以自由在各通商口岸转口,而不需要重新课税。洋货只需在海关交纳2.5%的子口税,就可以在中国内地通行无阻,不必像中国商品那样“逢关抽税,过卡抽厘”了。外国廉价商品依仗特权和低税,在中国市场上大量倾销,排挤中国工业品和手工业产品,并获取高额利润。从19世纪50年代起,外国人逐步控制了中国海关的行政权。中国海关不仅不能起抵制外国商品倾销、保护民族经济的作用,反而成为外国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一个重要工具。(三)实行商品倾销和资本输出外国资产阶级凭借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种种特权,把中国变成了它们倾销商品的市场和取得廉价原料的基地。这些都是在中国丧失了独立主权因而处于与外国不平等地位情况下进行的。中国的对外贸易,从1865年开始出现入超,在这以后除1872年至1876年这5年曾一度小量出超外,一直是入超,而且逆差数额越来越大。据统计,1865年至1868年间,每年平均人超750万海关两。1890年至1894年,每年平均人超更增加到3400余万海关两。洋货的大量倾销,使得中国民族企业的产品和传统手工业品受到排挤。直到1883年,毒品鸦片一直占进口货物的首位。外国资产阶级还直接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洋行,带垄断性地经营进出口贸易。到19世纪90年代,这一类洋行已达500多家。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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