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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学)
1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前9年考试平均3.30分/年,最高5分,最低2分;客观题。(2)2009年增加法律特征、法律规范、法系,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有修改。(3)掌握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种类、撤销权行使期限;代理适用范围,授权不明、代理权滥用、无权代理法律后果,表见代理;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起算日期、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区别、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区别;判决与裁定区别。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单项选择题1/11/12/21/11/12/21/11/12/2多项选择题1/11/11/11/11/11/11.5/1判断题1/11/12/21/11/11/1综合分析题3/0.25合计5/2.253/35/53/12/24/42/22/23.5/3一、法律规范的分类(2009增)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1)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表现为“可以——,可以不——”、“有权——”、“享有——权利”等形式。(2)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表现为“必须——”、“应当——”、“有——义务”等形式。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表现为“不得——”、“不准——”、“禁止——”、“严禁——”等形式。例题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进行分类,《会计法》关于“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属于(B)规范。A.命令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C.授权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答案】2、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1)强行性规范是指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的法律规范,即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义务性规范属强行性规范。(2)任意性规范又称允许性规范,是指允许人们在法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中有大量任意性规范。例题2.《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该法律规范属于(AD)。A.授权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C.命令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答案】P109《公司法》第6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命年份分数题型2令性规范)。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性规范);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禁止性规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命令性规范)。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授权性规范),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命令性规范)。”二、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2009增)从逻辑结构上看,法律规范通常由假定(或称条件)、模式(处理)、后果(制裁)三个部分组成,实际上表现为“如果——则——否则”的公式。1、假定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适用该法律规范的情况和条件《公司法》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该法律规范中的“设立公司”就是假定部分,指该法律规范在设立公司时适用。2、模式(处理)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允许人们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或者要求做什么的部分,即规定权利、义务的行为规则本身,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勿为模式。“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就是法律规范的模式(处理)部分。3、后果(制裁)是指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在违反本规范时将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主要集中在一部法律的“法律责任”部分。P165《公司法》第211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规定就是法律规范的后果(制裁)部分。例题3.《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其中“设立公司”属于法律规范的(A)部分。A.假定B.处理C.制裁D.义务【答案】三、法律的形式(渊源)渊源制定机关效力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法律效力;立法基础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次于宪法,主要渊源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市、经济特区所在地市人大及常委会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条约或协定我国同外国或地区缔结例题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B)。A.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答案】【解析】A属司法解释,B属行政法规,C属地方性法规,D属政府规章。【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即司法解释是经3济法渊源之一。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民事判决书不是经济法的渊源。四、法系(2009增)例题5.根据各国法律的历史渊源、历史传统、存在样式、运行方式不同,可以把各国法律制度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英美法系表现为成文法,不包括司法判例;大陆法系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司法判例,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B.大陆法系的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不仅适用法律,而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C.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的职能;英美法系的法官只是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争论的“仲裁人”,不能参与争论D.大陆法系采用纠问式诉讼模式,英美法系采用对抗制的诉讼模式【答案】【解析】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司法判例,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五、法律关系(2009修改)(一)法律关系的主体1、主体的范围(1)自然人(本国公民,居住在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2)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3)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法人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公司)(4)特殊情况下的国家(国家整体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如国家对外签订政府贷款和担保合同、发行政府债券、出让土地使用权等)例题6.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某市财政局B.某研究院C.某公司的子公司D.公民杨某【答案】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效力待定合同),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效合同)例题7.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答案】【解析】2009年单选题。“以上”含本数,“不满”不含本数。“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选项C表述错误。4(二)法律关系的内容1、权利主体在依法具有的①自己为一定行为或者②不为一定行为,③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④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容是经济利益。2、义务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范围内①必须为或者②不为某种行为的责任。不履行义务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三)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自然物(土地、森林)、劳动创造物(建筑物、各种机器、产品)(2)行为(管理的行为、完成工作的行为、提供劳务的行为)(3)人格利益(姓名或者名称,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身份)【注意】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作为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继承权的客体,禁止贩卖、拐卖人口,禁止买卖婚姻。(4)智力成果(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四)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包括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包括人的出生与死亡、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时间的经过等。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创作行为、侵权行为)。例题8.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属于行为的是(D)。A.人的出生B.人的死亡C.时间的经过D.签订合同【答案】例题9.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C)。A.发行股票B.签订合同C.发生地震(水灾、战争)D.承兑汇票【答案】六、民事法律行为(2009修改)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述(1)民事行为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等。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3)意思表示的表示方式一般采用明示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默示状态也可以成立意思表示(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4)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意思表示分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产生法律效力,如遗嘱、抛弃动产。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对话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处于客观上可以了解的时候发生法律效力。非对话的意思表示,采用到达主义,即当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承诺等。如果意思表示由表意人通过传达人传达的,则由于传统人没有转达或者推迟转达意思表示的风险,由表意人承担。52、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行为时,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行为无效。法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决定。为了维护相对人利益和促进交易,法人超越经营从事的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2)意思表示真实首先是指意思表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即胁迫、欺诈作出的意思表示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其次是指意思与意思表示一致。(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律规定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推定形式、默示形式。七、无效民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自始无效、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绝对无效(不能补正)2、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主要有:(1)合同中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20%的,定金条款仍然有效,超过20%的部分无效。(2)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中的流押、流质条款无效。(3)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无效,联营合同有效。(4)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无效。3、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不含纯获利的行为,购买文具、乘坐交通工具等日常生活行为);(3)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民事行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
本文标题: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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