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6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InternationalMarineCargoInsuranceInstructedbyPeggieFu一、概述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三、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CIC)四、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ICC)五、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六、合同中的保险条款案例引入:某轮从上海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触礁,造成船底撞穿,海水涌入,部分货物遭水浸,船长为避免船舶沉没,令船强行搁浅,又使船货发生损失,由于船舶受损严重,无法继续航行。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由于搁浅遭水浸;(2)600箱由于触礁被水浸;(3)船只由于搁浅受损;(4)额外发生的员工薪金伙食,燃油费用.上保险!你了解海运保险规定吗?上哪种保险?如何办理保险,应注意什么问题?马来西亚警方提供的照片显示,在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波德申港口附近,一艘运油船燃起大火。船舶搁浅船舶相撞船舶沉没==.html•当地时间2009年3月23日,日本东京成田机场,一架联邦快递的货机坠毁并起火。这架80航班是从中国广州起飞的。•2009年11月28日8时12分,一架注册在津巴布韦的外航货运包机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起飞时着火,机组人员中4人获救,另外3人死亡。一、概述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从法律角度看,它是一种补偿性契约行为,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一定的对价(保险费),保险人则对被保险人将来可能遭受的的承包范围内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2.作用–转移风险。–均摊损失。–实施补偿。3.常用术语•保险人(insurer)或承保人——保险公司•被保险人(insured)或投保人(applicant)——要保人•保险标的(subjectinsured)——保险对象•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货币估值•保险金额(amountinsured)——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费(premium)——保险人因承担特定的赔偿或给付责任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费用海运货物保险陆运货物保险空运货物保险邮包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种类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保障范围风险损失费用(一)海运货物风险风险RISK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特殊外来1.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又称海难,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风险。–①它一方面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指发生在海上的一切风险–②另一方面又不局限于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风险,与海运相连的包括陆上、内河、驳船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也包含在内•包括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和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一)风险(Risk)海上风险1).自然灾害所谓自然灾害(NaturalCalamity),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并不是泛指一切由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主要包括:•恶劣气候(heavyweather):指飓风、大浪、暴风雨•雷电(lightning)•海啸(tsunami)•地震(earthquake)或火山爆发。•2).意外事故(FortuitousAccidents)–指偶然的、不属意料中的原因或者说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主要指以下几种:–①搁浅(Grounded)•由有规律的潮汐涨落造成的事故不属于搁浅。–②触礁(Strand)•同沉船的“残骸”相接触,也可视为触礁。–③沉没(Sunk)•如船只虽继续下沉,但仍然有航行能力的,不能视作为沉没。–④碰撞(Collision)•不仅仅是指船与船的碰撞,还指与其他固定的、流动的固体物的猛烈接触。例如,码头、桥梁、浮筒和灯标等。–⑤失踪(Missing)•船舶在航运中失去联络,音信全无,达到一定时间,仍无消息,可以按“失踪”论处。“失踪”的原因,可能有海上灾害引起的,也有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敌方的扣押,海盗的掳掠,船上人员监守自盗将船沉没以消匿罪迹等。–⑥火灾(fire)•不论是直接被火烧毁、烧焦、烧裂,或间接被火熏黑、灼热或为救火而致损失、均属火灾风险。•引起火灾的原因很多,例如,由于闪电雷击起火,货物受海水浸湿变热而致起火,因船长、船员的过失起火等。凡因上述原因及其他不明原因所致火灾损失,保险人均负赔偿责任。–⑦爆炸(explosion)•致使货物本身及周围其他物体遭受猛烈破坏的现象。例如,船舶锅炉爆炸,货物自身因气候影响产生化学作用引起爆炸。2.外来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货物由于自身内部缺陷和自然属性而引起的自然损耗或变质等属于必然损失,不属于外来风险范围。一般外来风险CommonExtraneousRisks特殊外来风险SpecialExtraneousRisks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1)一般外来风险CommonExtraneousRisks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遭受偷窃(theft,pilferage),淡水雨淋(freshand/orrainwater),短量(shortageinweight),沾污(contamination),渗漏(leakage),破碎(breakage),受潮受热(sweatingand/orheating),串味(taintofodor),钩损(hookdamage),锈损(rusting)。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SpecialExtraneousRisks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风险,如战争、罢工、交货不到、被拒绝进口或没收等。Casestudy1我国A公司与荷兰B商签订一份出口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手套的的湿度降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楞纸箱,再装入20英尺集装箱,卖方按合同规定凭出口地检验合格证装船并结汇完毕。货物到达鹿特丹后,荷兰B商将货物送当地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价值达8万美元。保险公司接到索赔要求后,委托代理荷兰保险公司进行实地调查。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的出口地不是异常地热,进口地鹿特丹也不是异常地冷,运输途中均无异常,完全属于正常运输。因此,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案例评析:•本案例涉及的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与谁该对货损负责赔偿的问题。•皮手套在正常的温度状况下运输,货物湿、霉、玷污、变色,不是运输过程中外来因素造成的,或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应是商品本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即生产过程中没有把水分处理到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干湿度。•商品本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属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条款规定,“被保险货物的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种类内容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地震、海啸、雷电、洪水、恶劣气候等意外事故搁浅、触礁、沉没、互撞、火灾、爆炸等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偷窃、淡水雨淋、短量、钩损、渗漏、破碎、串味、受潮等特殊外来风险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海运货物保险保障的风险种类及主要内容(二)、海运货物损失损失LOSS部分损失PARTIALLOSS全部损失TOTALLOSS单独海损共同海损实际全损推定全损海上损失:被保险货物在海运途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产生的损失,还包括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运输和内河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全部损失TOTALLOSS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全部损失TOTALLOSS实际全损(按损失程度分)(按损失性质分)1.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指运输途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给被保险人等。•按损失情况的不同,全部损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推定全损全部损失TOTALLOSS实际全损1)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具体表现形式三种具体包括:(1)标的完全灭失:如船舶触礁后船货同时沉入海底;(2)保险标的丧失:如船舶被海盗劫走;(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水泥被海水浸泡结块、海水浸泡茶海水浸泡茶叶;叶;(4)船舶失踪已达半年以上。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指被保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遭遇承保风险后,虽未达到完全灭失的状态,但是可以预见到它的全损将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全损,需要支付的抢救、修理费用加上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将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或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时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推定货物发生了全部损失。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进行施救、整理和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以及继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货物所有权,而收回此所有权所需支出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标的价值。推定全损如:船只由于海啸颠覆,部分货物由于密封完好漂在海上,而打捞后继续运输至目的地的费用比丢弃货物还要高昂。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委付委付((AbandonmentAbandonment))通知通知”。把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委付委付指被保险人将保险货物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要指被保险人将保险货物的一切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要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行为。求保险人按全损给予赔偿的行为。2.部分损失(PartialLoss)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但未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按损失的性质分部分损失PARTIALLOSS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1、definition:指运输船舶在航运途中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时,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者为了使航程能继续完成而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挽救措施所造成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如载货轮船搁浅,为了使它浮起来,将船上一些笨重而价值较低的货物抛入海中,以减轻船舶的负荷,从而转危为安,这些货物损失即为共同海损,为了使船舶脱险,雇佣驳船拖曳,这些费用即为共同海损费用。2.具备条件:•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和合理的。•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共同海损共同海损•3.共同海损的分摊(G.A.Contribution)–即因共同海损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的分摊是由船、货和运费收入三方按最后获救价值的比例共同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指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该部分损失不是由船、货各方共同分摊,而是由各受损者单独负担。•某公司装运100箱货物出口,在运输途中,有10箱货被船上水管流出的热水浸泡损坏•由于天气闷热,致使C仓货物受潮受热。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比较项目单独海损损失的内容致损原因损失的承担者共同海损受损者自己承担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
本文标题:6CargoTransportationInsurance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101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