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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形求义寓义于形是表意文字的本质特征。汉字的最初构形与它原本要记录的词义有着必然的联系。在汉字的使用中,人们习惯上把字形所能反映的、又能从文献用例中得到证实的某一义项称为字的本义,把这个字称为本字。所谓因形求义,就是凭借对字形的分析来判定本字及其本义。这是传统训诂学的重要训释方法,后世的训诂学家把它与声训相对,称之为形训。一、因形求义的意义古汉字的原始构形,往往是上古人们的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以至社会意识的反映,因此因形求义不仅对研究古汉字和古汉语极为重要,同时也是学人利用古汉字来研究上古历史和文化的重要途径。这里我们主要谈谈与学习古代汉语关系至大的几点:1.有助于准确地把握住文句中某个字的含义,从而得以深入、具体、形象地理解文辞的意思古人作文每用本字本义,而这些本字本义在现代汉语中多数已根本不用或很少使用了,有的连字词书中也查不到确切的解释,这就造成了阅读古代文献的困难。要解决问题,就要懂得汉字的构形规律,学会因形求义的方法。有了这个基本功,问题往往可以迎刃而解。例如《尚书·酒诰》中有这么一句:人无于水監,当于民監。这里的監字如果按现在“监察”、“监督”等意思去解释显然不通。如果我们去考查一下监字在上古的构形,疑难则可以立即冰释。监字的甲骨文()和西周金文()均像一人睁目俯视器皿之形,是上古未有铜镜之前人们以水取影照面的生动写照。所以監的本义,是以水照影,即后民的所谓“照镜子”。在《尚书》这句话中,人与民相对,人指统治者,民指庶民;水监与民监相对,水监是具体的人人皆知的生活常事,民监则是用喻,用以水监影作比方,说明一条抽象的政治哲理:黎民百姓像一盆清水,能清清楚楚地反映出统治者的形明;统治者要想知道自己的“尊容”即政德,应该时常体察黎民百姓对你的反映。这个例子说明古人用字是何等的准确、形象。典籍中这样的例子很多,如果不求甚解,就很难确切地把握文意。有时囫囵吞枣地似乎读懂了,实则所得非真。要想探寻古人用字立意的良苦用心,对文辞得到真真切切的理解,除了其他途径之外,因形求义实在是不可不用的有效方法,我们应该学会使用它。2.有助于了解和把握有关字群的相关含义。由于我国的汉字都是由独体的文形声相益复合而成的,因而在“据形系联”的合体字的字群中,总涵有共同的某个文而带出意思相关或相通的信息。所以因形求义不仅便于了解某一个神出鬼没本义,而且有助于以简驭繁、举一反三地去把握有关字群的相关含义。例如“㚔”(读同“聂”,后写作幸,与幸福之幸混同了),《说文》训为“所以惊人也”,只说是一种能使人惊惧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没有说明。查甲骨文字形作“”,发现与安阳出土的戴梏陶俑手上所加的桎梏相似,原来“㚔”即是上古逮捕犯人的手梏(铐)。因此凡是从“幸(㚔)”之字均与捕人理狱有关:執,甲骨文作“”,像一个人跪跽双手被铐的样子,《说文》解释为“捕罪人也”,即是本义。《左传·襄公十九年》:“執朱悼公,以求伐我故也。”用的正是本义。報,《说文》释为“当(判决)罪人也。从㚔从�。�,服罪也。”�,甲骨文作“”,像以手抑之头使人跪跽之形,即“服”的本字。判决意在使囚犯伏罪。《韩非子·五蠹》:“闻死刑之报,君子流涕。”用的正是本义。睪(读同“异”),《说文》释为“司视也。今吏将目捕罪人也。”(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司视”就是侦察。“吏将目捕罪人”即官吏指使耳目(便衣之类)缉捕罪犯。《荀子·王霸》:“睪牢天下而治之。”“睪牢天下”即缉捕而牢笼天下之人。圉,从口从幸,甲骨文作“”,本义是囹圄,即监牢。《汉书·王褒传》:“昔周公躬吐捉之劳,故有圉空之隆。”“圉空”是说由于教化流行,人民绝少犯罪入狱。“圉”字用的正是本义。执、报、睪、圉等字都是会意字(《说文》均入㚔部)。对会意字的因形求义一定要弄清构形中各文之间的关系及其会意方式。因形求义同样也适用于形声字。这主要是通过分析形声字的义符来把握字义的范畴,比如说,从人的字与人事有关,从贝的字多与钱财有关,从宀的字多与宫室居处有关,等等。这是因为形声字的构形表意大体上遵循着一个总的原则,即物以类聚,事由物别,形声字的义符是区分不同事物类别的标志。明白了这一点,对我们了解、把握形声字的本主大有好处。举例来说,页字,甲骨文和小篆均突出人的头部,《说文》:“页,头也。从�(首),从儿(人)。”“页”本义指人头,凡以页为意符的字与头有关,如“頭”、“额”、“颈”、“颊”、“颜”等。有的从页的字今义似乎与头无关了,但是它们的古义都与头密切相关。试看下列诸字:颠,从页真声,本义是头顶。《墨子·修身》:“华发隳颠”,是说花白的头发从头顶掉落了。又《诗经·秦风·车邻》:“有马白颠”,是说马的头顶是白的。头顶是人的最高处,引申为凡顶端之称,所以山顶也可称颠,《诗经·唐风·采苓》:“首阳之颠”,后来山颠的“颠”写作“巅”。顾,从页雇声,本义是回头看。《庄子·秋水》:“庄子持竿不顾。”《张释之传》:[王生]顾谓释之曰:‘为我结袜。由回头看引申为一般的看,再引申为凡顾及之称。题,从页是声,本义是额。《楚辞·招魂》:“彫题黑齿”,“彫题”即刻其额头。又引申为事物的前端,今所谓“标题”即缘此而来。颇,从页皮声,本义是偏头,引申为凡偏差之称,例如《尚书·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硕,从页石声,本义是头大,引申为凡丰大之称。以上这些字现在常用的意思都是由它们与头相关的本义引申出来的。由此可见,对形声字的因形求义,首先要判定它们的义符和声符,进而弄清义符的本义及其范畴,然后才能结合文献用例推定这个形声字的本义。清人陈过侯在《说文提要·序》中说:“每见一字,先求其母,如山旁言山,水旁言水,此则万无移易者。因于其偏旁所合之字,详基为何义,审其为何声,虽不中,不远矣。”本义既得,理解其引申义、辨明其假借义,自然就不难了。3.可以纠正前人的错误。前人囿于材料的不足和时代、认识的局限,往往导致分析字形和解释字义的错误。今天我们可以根据新的材料和新的认识来予以订正。例如“具”字,《说文》只据小篆()而释为“共置也,从廾从貝省。古以貝为货。”查具字在甲骨文和早期金文中均作“”,乃从鼎从手会意。鼎在上古为食器。双手捧鼎表示饭食已经具备,故具字在典籍中常当饭食讲,习见的“草具”(粗劣的饭食。《战国策·齐策四》:“左右以君贱之也,食以草具。”《史记·范雎蔡泽列传》:“秦王弗信,使舍食草具,待命岁馀。”)、“太牢具”(指牛羊豕三牲皆备的饭食,待客的最高礼数。例如:《史记·陈丞相世家》:“项王既疑之,使使至汉。汉王为太牢具,举进”)即其例。具字的其他义项也多由饭具备的本义引申得来。“具”字的形体到春秋战国时已有讹误,小篆承其讹误而定型,故导致了许慎析形释义的错误。后世又承许慎以讹传讹引出一些附会之说。类似的情形很不少,此处不繁举例。(二)因形求义的步骤和方法因形求义就其实质而言,是寻求出造字之初形与义的对应关系,也就是弄明白造字人为记录某词而造就某字的构形意图。所以因形求义必须从认真分析字形入手,再去求证形与义的一致。具体地说,有如下的步骤和方法:1.还复字的古形。汉字经过多次形体演变,特别是经过隶变之后,多数字形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古文字的直观表意构形在今文字中已不复存在。因此,因形求义的形必须是古文字的字形而不是今文字的字形。从前面讲字体演变时所举字例可以看出,越是古老的字形,越能体现造字的意图。因形求义的第一步,是要沿着字体演变的线索,查找出字在隶变前的古形,而且最好是能多找出几个,以便比较、分析。现在已有许多专门的字书,为我们查找古字形提供了方便。比如孙海波的《甲骨文编》,可查商代的甲骨文,容庚的《金文编》可查西周到战国时代的金文,徐中舒主编《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和高明的《古文字类编》可查到有代表性的从甲古文到小篆的古字形,《汉语大字典》也兼收有古字形。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现成的资料。当然,这些工具书中都有程度不同的错误与遗漏,在利用时还需要核对原始材料和参考有关的新的研究成果。2.辨明字的构形方法。字的构形方法即造字方法,主要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不同的构形方法,具有不同的表意方式和特点。我们在查到字的古形之后,就要判定它是象形、指事,还是会意、形声。构形方法一经明了,便可依据其表意方式和特点来推究其构形意图、判定其本义了。象形字直观,弄清所象之形即得其主;指事字与象表字近似,且字数极少,找到指事符号所在,义亦自明。最难辨明的是会意字与形声字,因为两者均为文的复合体,在外表上没有任何区别的标志。这要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从会意的界说出发,视其各文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比类合谊”的关系,有,则是会意;无,则是形声(纯形声字)。因为凡会意字,各文的形或义彼此间都有极密切的内在联系,而单纯的形声字则没有。二是从形声字具有标声成份这一点来考察,查该字的读音是否与其中某文的读音有音同音近的关系。若有,则是形声,若无,则是单纯的会意。这样考察的结果,不但可以辨明是会意还是形声,而且还能确定是不是会意兼形声(形声兼会意)。例如短字,最早见于小篆,由“矢”和“豆”复合而成,矢是箭矢,豆是古代盛食物或酒的器具。一为武器,一为食器,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外在或内在的联系,无论从什么角度都无法“比类合谊”,据此可以初步断定它不是会意字。然而,既是复合体,不是会意便是形声。于是再从声音上来考察,短与豆为双声,那么短字是形声而非会意就可确定无疑了。再查《说文》,短在矢部:“短,有所长短,以矢为正。从矢豆声”。正与我们的判断相一致。已知为形声,则字义在义符“矢”。自古造矢,长短轻重必有一定之规,否则即会影响发射的准确性。而弓矢又是古人出门常带之物,故可随时用矢当作尺子量物之短长。短的本义便由此可知。3.参考和利用《说文》的正确解释。许慎的《说文》是专门通过分析字形来推救字义的字学专著,从现在的观点来看,书中对所收的九千多字所作的形体分析,大多数是完全正确或基本正确的。释义也多为本义或最接近本义的引申义。试看《说文》对下列诸字的说解:(弃)“捐也。”今按:查甲骨文弃字作“”,正像双手用畚箕抛弃一倒置婴儿之形。所谓逆子殆即逆生之子,人以之为不祥,厌恶之极则弃之。周之始祖后稷名弃,即以出生之后一再被其父亲抛弃之缘故。(救)“止也。从攴求声。”今安:凡从攴字均与人的行为动作有关。许慎指出救字的本义为止(使之止)是极精当的。典籍中用救字本义之例很多,如《论语·八佾》:“女弗能救与?”意思是你不能使之停止吗?《诗经·大雅·板》:“多将熇熇,不可救药。”意为对老百姓恶毒太甚,不可药治而令止。后世所谓有“救灾救难”是使灾难止息、免于害人之意。“救命”也是使害命之灾止息而使命得存活的意思。(故)“使为之也。从攴古声。”今按:“使为之”谓受人指派而为之。《大戴记·保傅》:“及秦则不然,……所尚者刑罚也。故赵高傅胡亥而教之以狱。”《汉书·贾谊传》引此“故”作“使”。《尔雅》训“古”为治,治与“使为之”意相通。卜辞中常见有“古王事”语,“古王事”者,使为王室公干之谓也。古、故实为古今字。当然,《说文》的析形释义也有不少错误的地方,这一点我们已在前文说过。《说文》析形以小篆为依据,大凡小篆与甲骨文、金文一脉相承者,其说多确;小篆若已形讹者,其说多误。所以我们在参考和利用《说文》的同时,也要结合考察字的古形。4.查找例证。通过分析字形,初步判断某字本义当为某之后,还需要进一步求证。求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从古代文献资料中查找用例,这是最有力的直接证明;二是查找字形相关、意有相通的其他字来和旁证,这也有很大的说服力。此外,如果还能从语源上找到证据,那就更好了。只有这样的因形求义,才能令人确信无疑。例如行字,甲骨文、金文均作像两大道相交之形,本义当为道路。查《诗经》,行字当道路讲的例子不少,比如《小雅·鹿鸣》:“示我周行”,毛传,“行,道也。”这是文献用例的直接证明。再查形体与行有关的字,其本义也与道路或行路有关,如:術,是邑中之道;衢,是四达之道;衝,是通道,衞,是宿卫必巡回其道,等等。这是有说服力的傍证。有了这两个方面的确凿证据,行字的本义为道路就确定无疑了。(三)因形求义要注意的问题从春秋战国时代起
本文标题:第七讲因形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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