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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焰法)编辑测量元素的方法一、在选择元素测量之前需要编辑元素(即建立测量元素的条件)。其编辑方法如下:(以编辑铅元素为例)1、左键双击软件进入,点“操作”菜单—→“编辑分析方法”—→弹出“操作说明”对话框。2、在“操作说明”对话框中,选择“分析方式”项目中的“火焰原子吸收”;选择“操作”项目中“创建新方法”。3、点“继续”按键—→出现“创建新分析方法”的对话框—→点“分析元素”旁边的“﹒﹒﹒”按键。4、进入“元素周期表”选择其中想要创建的元素(一次操作只能创建一个元素)后—→点“确定”键。5、“方法说明”项目中可输入汉字。例如:测定饮用水中的铅。(用来说明你测定的是什么物质中的什么元素)—→点“确定”键。6、进入“方法编辑器”对话框,其中“分析波长”和“元素灯(HCL)”不需修改。7、其中“元素灯位置”需要修改(仪器有好几个灯位置,例如:铅元素灯放在“2”号灯位,则“元素灯位置”应选择“2”位。8、其中“背景校正器”对火焰来说一般不用,可选择“无”。“狭缝”一般选择“0.2”或者“0.4”;“灯电流”一般选择“3”或者“2”;“预热灯电流”与“灯电流”选择相同的电流。“辅助灯电流”在使用“高性能空心阴极灯”时才有用处。(可以显著提高吸光值)29、点击“方法编辑器”上侧的“测量条件”标签,“阻尼常数”一般修改为“2”。10、点击“方法编辑器”上侧的“工作曲线参数”标签。“方程”一般为“一次”方程;“标准空白”点击为“√”;“空白测量次数”一般为“3”次;“浓度单位”对火焰测量来说是“ug/ml”(1ug/ml=1ppm)11、一般标准溶液配制为“4—6”点不等,标准溶液的浓度需按照样品浓度的情况来配制。例如:样品浓度在1ug/ml左右波动时,可选择配制“0.5、1、1.5、2、2.5”ug/ml的标准。如果样品浓度在3ug/ml左右波动时,上述配制的标准无法适合测定3ug/ml的样品,则可选择配制“1、2、4、6”ug/ml的标准。从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在S1—S5中输入浓度数值,“测量次数”一般为“3”次。12、标准溶液的配制对于不同的检测元素有不同的配制浓度,一般按照各行业的检测标准来配制标准溶液;标准溶液的配制是否准确,会直接影响检测的准确性。二、如何修改已经编辑好的元素:1、点“操作”菜单—→“编辑分析方法”—→弹出“操作说明”对话框。2、在“操作说明”对话框中,选择“分析方式”项目中的“火焰原子吸收”;选择“操作”项目中“修改已有方法”后—→点“继续”键。3、弹出“选择方法”对话框,此时选择“需修改的元素”。例如:3需要修改铅,则选择铅元素。(一次只能修改一个元素,铅元素修改完后,若要修改其它元素,则需重复上述方法即可修改)选择好需要修改的元素之后—→按“确定”键—→进入“方法编辑器”,则可以修改需要修改的如“仪器条件”、“测量条件”、“工作曲线参数”等。4、修改完后—→按“确定”即可。三、如何删除已经编辑好的元素:1、点“操作”菜单—→“编辑分析方法”—→弹出“操作说明”对话框。2、在“操作说明”对话框中,选择“分析方式”项目中的“火焰原子吸收”;选择“操作”项目中“删除已有方法”—→点“继续”键。3、弹出“选择方法”对话框,此时选择需要“删除的元素”。选择好后—→按“确定”键。(即可删除)
本文标题:火焰法编辑测量元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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