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和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1.0.2《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0.3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机组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规定的启动试运条件、调试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完成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等三个阶段全部调试工作的全过程;是对机组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考核;也是对机组调整试验工作质量的考核。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监督检查,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能否保证机组安全、可靠、稳定地移交生产的重要环节和手段。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1.0.5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1.0.6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质量监检的技术标准,按供货技术合同约定执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1.0.7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相关专业小组分别检查。2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②有关机构: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电建质监[2005]52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建质[2003]162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标[2000]21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0]241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建[1996]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建质[1996]40号《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建质[1996]40号《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劳部发[1996]276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DL647—2004《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889—2004《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GB50150—19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DL/T5072—1997《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793—2001《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904—20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电建[1995]543号《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有关国家、地方和电力行业标准,制造厂标准、本工程全部有效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工程内部相关技术协议等3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3.0.1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完成,已经验收、签证完毕。3.0.2机组按《启规》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完成了全部调整试NT作;已按《调试验标》检查验收、签证完毕;已由试运总指挥报经启动委员会同意后,宣布机组满负荷试运工作结束;建设单位已向生产单位提交机组启动验收报告。3.0.3机组分部试运阶段和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各项调试计划,试运措施、方案、调试报告和验收签证整理完毕,并完整、齐全、规范。调整试运、消缺维护和工程监理等工作记录、管理台账已收集齐全、基本整理完毕。移交生产的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已基本整理完毕或已移交。3.0.4按本《大纲》规定的检查内容、步骤和方法,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了予监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3.0.5机组按设计规定的技术条件,正处于额定工况或大负荷工况下正常运行。4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4.1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1.1认真贯彻执行《启规》的各项规定,全面协助和配合试运指挥部作好机组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未因其工作不到位或失误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延误调试进度等问题。4.1.1.2机组启动试运工作中,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组的人员充实、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未发生因其工作配合不协调或失误而延误调试工作进度等问题。4.1.1.3因故尚待消除的缺陷和需完善项目的工作计划已安排并落实。对于暂时不具备处理条件,且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项目,已报试运指挥部对其处理方案、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间审查完毕,同意延期完成。4.1.1.4会同试运指导部的验收检查组,主持各类施工、调试和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移交资料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已确定。移交工作符合《启规》和《调试验标》的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已作出具体的安排。4.1.1.5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对机组已完成的施工和调试项目质量验收、签证完毕。4.1.1.6对未完的调试项目和机组性能试验的工作计划已制定,其相关的准备工作已基本落实。4.1.1.7主持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进行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调试验标》中“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验填准确、规范。4.1.1.8对与机组移交生产有关电网调度事宜、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的外部条件事宜均已落实,能保证机组顺利投产。4.1.2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2.1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设计变更等文件,已归类、分析、统计完毕,其分析、统计表已绘制完成。已确定的待完善项目的方案已制定或已提出项目清单和设计工作计划。4.1.2.2工程竣工图卷册目录已编制完成,出版移交计划已制定。4.1.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3.1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各专业人员充实,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在试运过程中,有效地发挥监理作用。4.1.3.2全部施工、调试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已完毕,签证规范,验签单位齐全。4.1.3.3对调试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保证调试质量。4.1.3.4对施工单位的消缺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并检查验收完毕。4.1.3.5整套启动试运的监理日志、重要消缺项目的旁站记录、会议纪要和质量问题台账等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齐全,书写清晰,且规范。4.1.3.6督促、检查施工和调试单位,在施工或调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文件、资料均完整、齐全、准确、规范。4.1.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4.1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机构人员充实,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到位。试运过程中未发生因消缺维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的安全、质量问题。4.1.4.2因故尚未消除的缺陷和需要完善的项目工作计划已经落实,对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并且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项目,其技术方案、时间安排已报试运指挥部审定。4.1.4.3整套启动试运的工作日志、消缺记录完整、清晰、真实、规范。重大消缺项目已经验收、签证。4.1.4.4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形成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类型的技术文件、资料完整、齐全。4.1.4.5按规定移交生产单位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备品、备件以及专用工具,已随机组移交或已形成移交清册,并确定移交时间。4.1.4.6中心站在工程各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处理完毕,其检查验收或认定手续完备,管理闭环。整改项目汇总清册完整、清晰、规范。4.1.5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5.1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专业组的分工明确、工作到位,人员配备满足调试工作需要。未发生因调试指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4.1.5.2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调试的范围、程序、项目和调试前具备的条件均符合《启规》和《调试验标》以及《调试规定》的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4.1.5.3各项调整试验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和措施执行。调试结果符合设计和设备制造厂以及《调试验标》的规定(国外引进设备的质量标准按本《大纲》1.06条执行)。4.1.5.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按《调试验标》规定的阶段、专业和项目全部验收、签证完毕。验收签证填写准确、规范。4.1.5.5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阶段中,按《调试验标》和本《大纲》规定的项目所采集的主要参数和技术经济指标以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记录完整、齐全、真实、准确。采集和统计方法符合《调试验标》和《启规》及《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等规定。4.1.5.6分系统调试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阶段的调试报告已编制完成。4.1.5.7调试报告的基本内容完整、规范。编写层次清晰、语言规范。准确叙述项目的调试内容、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以及调试的实际效果与质量评定结论,对尚存问题和处理建议的说明准确,为机组安全运行和技术改进提供可靠的依据。4.1.6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4.1.6.1整套启动试运中未发生因运行操作原因造成的设备或人身安全问题。4.1.6.2生产管理、运行操作和检修维护的组织机构已就序,并正常运转,具备接收机组进行生产管理的能力。4.1.6.3各类试验室的人员、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的准备工作均已就序,具备开展相关试验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条件。4.1.6.4各类生产运行用物料的采购供应和必需的储备数量正常。各类备品、备件、专用仪器和工、器具已经齐备。4.1.6.5技术档案室的人员到位,管理制度和设备齐备,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已正常开展工作。4.1.6.6设备和阀门的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已经完善,符合《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规定。4.1.6.7全厂的劳动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生产运行条件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4.2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4.2.1施工设计图纸、制造厂家技术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和竣工图或竣工图目录清单及其提交计划。4.2.2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方案和技术措施。调试工作记录和调试技术总结。4.2.3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过程记录表。4.2.4通过DCS打印的(包括主要参数)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的实际负荷曲线。4.2.5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设备和工艺系统投运情况一览表。4.2.6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主要参数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统计一览表。4.2.7机组
本文标题:火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1563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