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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可行性分析---以杭州市为例背景介绍:在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作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新型理财方式,政府购买服务正逐步进入公众视野,并日益成为我国财政实践的一部分。目前,上海、深圳、山东等地已不同程度地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行动。而社区矫正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项目之一。自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展开。经验借鉴:海社区矫正模式是当前我国较为成熟的一种模式。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02年8月在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正式开展,经过四年多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符合上海实际、具有上海特色的社区矫正运作模式,此模式已成为当前各省、市效仿与学习的典范,同时也为理论界与学术界研究与探讨我国社区矫正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新的实践操作空间和理论思考空间。上海于2002年8月开始了在徐汇区斜土路、普陀区曹杨新村和闸北区宝山路三个街道扩大社区矫正的试点,试点的管理对象包括缓刑、假释、管制、保外就医和剥权人员。到2003年1月在这个三个区的31个街道(镇)进行全面开展工作,再到2003年8月又扩大到浦东、卢湾两个区,在全市的5区的59个街道(镇)试点,试点工作走过了3年艰苦探索的不凡历程。2003年初,上海市委政法委经过半年的调研,提出在全市构建预防犯罪工作体系的思路,即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方式,由政府出钱购买服务,引入社团和社工帮助吸毒者、社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三类特殊人群树立生活的信心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犯罪。2004年2月,在肯定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上海市按照前一阶段提出的“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组建了的三个民办非企业性质社团组织,即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和上海市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标志着社团自主运行的实质性启动。2004年8月起,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体系建设在全市各区县范围内全面推进,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各司其职、协同管理的综合治理新格局。上海模式的优点分析1、上海模式的有利社会经济条件,上海位于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实力雄厚。2、上海模式具有专业工作理念,在整个模式的构建与发展完善中,设计者与实施者超越了传统依靠行政方法的实施专政的理念,而采用了社会工作关于平等、尊严、接纳、诚信等方面的理念,以及发挥社会工作康复、预防功能的理念。因此,从一开始就强调了将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运用到社区矫正的过程,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方式推动民间社团的自主运作,实行专门化机关管理和社会化管理相结合。3、上海模式具有独特的体制,在政府的主导与推动下,分别从事禁毒、社区矫正、青少年事务三项工作的民办非营利社团——上海市自强服务社、上海市新航服务总社、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成立并良好运作,标志着“社团自主运行”的顺利开展。这三个社团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的费用,承担政府指定的服务项目,主要职能为人事招聘、培训与考核以及制定统一的工作要求等日常管理。在区级层面,对应三个社团各区相应有三个社工站,各个街道都设有社工点。4、上海模式的矫正队伍构建,通过政法选聘与社会招聘两种方式建构,社会招聘的工作人员按1:50的比例配置,招聘的人员大约12%左右的专业为社会工作与法律。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每月工资待遇是2000元,大专学历的只有1500元(另外每年具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而选聘的人员指导、帮助招聘人员熟悉工作,并以每年25%的比例退出社区矫正工作;选聘人员除原先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适当给予电话补助、交通费用补助和餐饮补助。5、在考核评估方面,由市社区矫正办分别对矫正工作站、社工点进行考核,其标准包括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职能;重新犯罪率的大小;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矫正方案是否规范;台帐是否完善等方面。对于社工的考核,制定了“台帐建立率、案主见面率、重点案主谈话率、个案涉及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考核制度,而不是一味强调总结报告与重新犯罪率的多少。杭州市社区矫正优势分析:与上海相比较,杭州市在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治方面拥有许多相似的优势条件,同时也具备了自己的一些独特优势。1、有利的经济条件,杭州同样位于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实力同样雄厚。2、杭州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良好的社区环境不断培育形成,基层组织和文明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市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和民主法制观念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杭州市老年人众多,通过相关培训,可以将它们纳入社区矫正人员的群体。3、杭州市市政府、杭州司法部门对杭州市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十分支持,为社区矫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杭州市政府和司法部门的支持下,2007开始,杭州在全市范围内推开社区矫正试点,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积累了经验。如建德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在寿昌林场江山坪林区建立了寓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和归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功能为一体的“中途之家”。4、杭州市有其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为社区矫正提供了所需的专业人才队伍。杭州市社区矫正劣势分析:1、在社区矫正方面,杭州市的起步比较晚,虽然07年开始推开了几个试点,但从整体上来说,各个试点之间缺乏联系,而却各有特点,难以全面开展,所以杭州市在社区矫正方面还缺乏相当的经验。2、社区矫正是由政府出钱向专业的民间机构和团体购买服务,政府是主导系统,民间机构是运作系统。而专业的民间机构和团体是杭州市所缺乏的。3、杭州每年有大量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但是受到岗位,工资待遇等因素的制约,真正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相关职业的人很少,所以人才流失相当严重。相关建议:总体来看,杭州市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是可行的。结合杭州在社区矫正方面的经验和条件,可以提出相关建议。1、结合实际,加快队伍建设,增强社区矫正力量。除了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快社区矫正“三支队伍”的建设步伐之外,还应制定相关政策条例,鼓励民间组织成立专业的团体。积极吸收愿意且有能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同做好矫正对象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逐步使政府成为为主导者,专业民间机构成为实施者,社会团体(社区妇联、青联等)成为协助者,三方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搞好社区矫正工作。2、将市场机制引入,提高透明度和竞争度,并将此作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两大基点。透明与竞争是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灵魂和抓手。只要有市场和竞争,即使真的缺乏服务提供者,只要假以时日,根据需求引致供给的经济学原理,市场自然会创造出来。政府购买服务的精髓在于打破垄断,一旦竞争比较充分,社区矫正服务质量也会相应提高。3、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管理水平。要准确识别那些团体适合提供社区矫正服务。在此基础上细化合同条款,准确地列出其标准、质量、要求等。然后,建立良好的投诉机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测,构建由政府、社区或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立体化监督体系。同时,在对于政府主导下的独立社团的管理上,人员、资金和业务由同一部门统一主导,提高矫正工作开展的质量与效率。
本文标题: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可行性分析---以杭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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