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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1.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规定,制定本预案。1.2凡我厂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单位及由上述活动引发的环境事件适用本应急救援预案。1.3本应急救援预案为我厂处置管辖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1.4本应急救援预案所称环境事件是指在厂区由于违反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受到危害的事件。包括: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意外事件造成的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件;辐射事故;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事件。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2.1我厂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分管环保的副厂长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由生技科、设备科、各车间有关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统一指挥、领导组织应急救援工作。2.2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2.2.1统一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2.2.2负责启动我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2.2.3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3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指挥中心主任由主管环保的副厂长担任,成员由各科、车间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4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2.4.1编制和修订我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2.4.2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救援部门的职责;2.4.3接警后迅速派出相关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2.4.4与事故单位和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并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传达给各有关单位;2.4.5及时处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4.6及时向公司报告应急救援情况;2.4.7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2.4.8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2.4.9组织做好事故原因分析上报工作。2.5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需要,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各科、车间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对事故现场实行封锁。2.6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职责:2.6.1设备科、生技科与各车间负责组织具有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车间制定应急预防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控。2.6.2设备科、生技科与各车间负责火灾、煤气泄漏等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培训。2.6.3各车间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学习、掌握应急预案,进行演习训练,确保在事发时按预案应急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第三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基本原则3.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3.1.1立即抢救受害人员,指导员工或居民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3.1.2控制污染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3.1.3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相关物资设备;3.1.4协调救援的指挥通讯、交通运输、设备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3.1.5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3.1.6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3.1.7调查分析事件原因。3.2突发环境事件处置遵循的基本原则。3.2.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3.2.2统一指挥、部门合作我厂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负责制,厂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厂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3.2.3依靠科学、快速反应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第四章应急救援准备4.1各车间、科室要按照厂部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4.2各车间应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车间实际,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4.3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担负应急救援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4.4各车间应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第五章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处置程序与评估5.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5.1.1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及责任报告人5.1.1.1责任报告单位为发生环境突发事件的各车间5.1.1.2责任报告人为现场值班人员。5.1.2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应立即向调度报告。调度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和厂领导,并随时报告事件态势进展情况。5.1.3突发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报告形式:电话报告、口头报告。5.2处置程序5.2.1迅速报告在接到事件报警后,调度必须立即向厂主管领导报告,对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同时向市环保局报告,同时按照级别启动应急预案。5.2.2快速出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各救援小组赶赴现场。5.2.3现场控制应急小组到达前,现场指挥应对现场污染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禁戒线范围。5.2.4现场调查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断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及污染范围、影响程度、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5.2.5情况上报应急小组组长应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报告厂领导及政府环保部门,并派熟悉现场及污染控制的环保专业人员参加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大小,应急现场指挥部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物资前往现场增援。5.2.6污染处置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并查阅有关资料、参考专家意见,向现场事件处置领导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责令、监督、指挥有关责任单位、人员或专业处置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环境污染。5.2.7污染警戒区划定和消息发布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小组向应急现场指挥部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应急现场指挥部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应急现场指挥部要组织各应急小组召开事件处理分析会,并将现场污染事件信息上报应急领导组。第六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6.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6.2事故发生单位采取必要措施未能有效控制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厂部提出启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6.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车间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以下分类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6.3.1焦炉荒煤气长时间放散煤气鼓风机正常作业为开二备一,如运行中的鼓风机发生故障时,需立即启动备用鼓风机,如备用鼓风机不能正常启动,易造成焦炉荒煤气长时间放散,必须采取以下操作:6.3.1.1自动点火操作:当煤气鼓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焦炉煤气放散自动点火装置启动,点燃放散荒煤气。6.3.1.2手动点火操作:自动点火放散失败,焦炉工工迅速到现场手动打火,点燃放散荒煤气。6.3.2剩余氨水处理应急预案6.3.2.1现用蒸氨塔故障造成剩余氨水不能及时处理时,蒸氨系统启动备用蒸氨塔。6.3.2.2氨水泵(开一备一)及管道故障造成不能将剩余氨水送蒸氨塔进行处理或不能将蒸氨后水送污水处理的情况下,启用氨水罐储水。6.3.3焦炉地面站环保设施故障应急预案6.3.3.1除尘系统设备故障操作:除尘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立即通知焦炉工,说明风机故障情况,联系设备科马上到现场检查处理,故障清除处理后再出炉。6.3.3.2除尘系统冷却水故障操作:除尘地面站冷却水发生中断或水压低时,操作工立即通知焦炉工,说明停机原因,联系设备可马上到现场检查处理,故障清除处理后再出炉。6.3.4焦油泄漏污染水体6.3.4.1操作人员通知车间,同时安排采用煤粉将污染区域围起,防止污染物扩散,焦油等物与煤粉的混和物收集后返回煤场。第七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7.1应急终止的条件:7.1.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7.1.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7.1.3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已无继续的必要。7.2应急终止的程序7.2.1事件现场指挥部专家咨询组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终止的条件后,以书面形式将结论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7.2.2接到应急指挥中心的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人员及设备的有序撤离。第八章附则8.1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8.2指挥部、指挥中心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8.3本预案授权设备科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焦化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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