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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地震所造成的直接灾害有:1.1.1建筑物与构筑物的破坏,如房屋倒塌、桥梁断落、铁轨变形等。1.1.2地面破坏,如地面裂缝、塌陷,喷水等。1.1.3山体等自然物的破坏,如滑坡等。1.1.4井下巷道垮落、各个系统瘫痪等。1.2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1.2.1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1.2.2水灾,由震后水池裂口、管路、排水渠损坏等引起;1.2.3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1.3伊通满族自治县煤矿二井矿区,位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侯家屯,行政区划隶属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管辖,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西南245°方位约18km(直距)处,矿井位于大孤山镇西南220°方位约3km直距处,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5°04′56〞~125°06′39〞,北纬43°15′47〞至43°16′49。矿井在开采过程中使其上覆软弱岩层冒落、位移和破坏,地应力失去原有的平衡,很容易在地震时引起地面开裂和塌陷,扩大地震的危害。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吉林省防震减灾条例》、《吉林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平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3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并举;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属地为主;坚持快速响应、共同应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坚持依靠科技、依法管理,增强能力、提高水平。4地震灾害分级与事权划分地震灾害分为一般、中等、严重和特大四级,相应的事权分为矿井、县区、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四级。一般地震灾害,指发生4.5-5.5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十人以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下同)的地震灾害,其应急工作由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中等地震灾害,指发生5.6-6.5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50人以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其应急工作由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视情派出现场指挥部。严重地震灾害,指发生6.6-7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50至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地震灾害,其应急工作由四平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并视情派出现场指挥部。特大地震灾害,指发生7级以上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的地震,其应急工作在吉林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视情派出现场指挥部。5应急组织及职责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时,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矿井各部门、辅助救护队的地震应急工作。(一))伊通满族自治县名流煤业有限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总指挥:董事长常务副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会计师工会主席副总工程师成员:安全部调度指挥中心技术部通风部机电部运输段供应部工会行政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综掘一队综采一队保卫部等队组(部门)负责人主要指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全面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确定震后应急工作;统一安排,调用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在矿井调度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应急分组的组长主要职责:(1)负责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2)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震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3)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4)调动矿井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井辅助救护队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援工作。(6)调用矿井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7)协助总指挥实施本预案。(8)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等应急工作情况。(9)利用一切场地或时段加大全员防震救灾内容的宣传。(二)应急分组及主要职责1、救灾抢险组(召集部门:矿井辅助救护队)组长:市局救护队长副组长:矿井辅助救护队队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成员:市救护队、矿井辅助救护队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部门人员。主要职责:遵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市救护队、我矿井辅助救护队迅速赶赴受灾地点,抢救被压埋人员和重要物资。2、医疗卫生组(召集部门:卫生所)组长:工会主席副组长:县医院业务院长成员:工会和县医院指定专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建立临时医疗点抢救和安置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卫生所配合上级医疗部门要及时检查、监测受灾地点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迅速向受灾地点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救灾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3、通讯保障组(召集部门:机电部)组长:机电部部长副组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通风部部长、机电部部长成员:监控、机电队等相关人员。主要职责:机电部承担指挥部应急通讯保障任务,机电队和安全监测队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抗震救灾的通讯联络畅通,调度指挥中心可调用其它部门的通讯系统,以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4、交通运输组(召集部门:后勤部)组长:总经理成员:保卫部行政工作部主要职责:运搬队负责组织抢修、恢复被毁坏的轨道和有关设施,汽车队组织调用交通运输车辆,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伤员疏散;保卫部负责道路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护、执行地震应急任务的人员、车辆的通行。5、物资供应组(召集部门:供应部)组长:工会主席副组长:总会计师成员:财务部供应部调度指挥中心及运搬队等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供应部负责各部门和震区提出的物资计划,做好调拨的组织工作;财务部筹集、管理、调度抗震救灾经费,供应部组织购置和发放所需的建材、物资(钢材、木材、水泥等)、粮食、食品、生活用品,并做好对救灾物品的质量监管。6、次生灾害抢险组(召集部门:技术部)组长:技术部部长副组长:机电部部长成员:矿井辅助救护队机电部运输部主要职责:矿井辅助救护队负责组织矿井次生灾害的抢排险;对重要设施抢险救灾;技术部与市地震局保持联系,负责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规划发展部负责水源等环境污染灾害的紧急处置;机电部负责震区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管理。7、基础设施与工程抢险组(召集部门:基建部)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基建部成员:基建部机电部通风部技术部矿井辅助救护队主要职责: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受灾地点被破坏的供水、排水、照明等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优先照明、医疗、通讯和重要场所的用电;矿井辅助救护队负责各种设施的抢排险工作;规划发展部组织特殊工程的抢排险工作;机电队负责组织被破坏的送、变、配电设施的抢排险工作。8、灾民安置组(召集部门:工会)组长:工会主席副组长:总会计师成员:基建部行政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规划发展部负责组织设置灾民避难场所和救济物品供应站,保证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工会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财务部负责救灾款项、物资的接受、登记和发放、工会负责做好死难者及家属人员的安置工作。9、财务管理组(召集部门:财务部)组长:总会计师副组长:财务部部长成员:财务部安全部主要职责:财务部负责筹集、管理和保障救灾资金;安全部负责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10、治安保卫组(召集部门:保卫部)组长:工会主席副组长:保卫部长成员:保卫部安全部等部门成员主要职责:保卫部负责受灾地点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安全部加强对重要部门、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场所的监管。11、救灾技术组(召集部门:技术部)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总会计师成员:技术部财务部调度指挥中心安全部机电部通风部主要职责:技术部紧密配合市地震局,负责报告地震基本参数,负责震情监视与分析,做好震情、灾情的速报与上报;负责向矿井和上级提出应急规模建议,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震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协助宣传部门进行应急宣传报道、平息和澄清地震谣传;搞好灾害天气的气象预报。12、涉外工作组(召集部门:行政工作部)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工会主席成员:行政工作部工会主要职责:负责救援人员、外来人员的接待、安置与疏散工作;负责组织疏散、安置震区外来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积极做好防震减灾、宣传防震等工作。6预测与预警6.1监测预报矿井技术部门应当与市地震局紧密联系,建立矿井行政区域内的地震信息记录和烈度速报信息。同时负责信息的接收、传达、分析处理、震情跟踪和群测群防网地震宏观异常的观测、落实及上报,与市地震局进行研究,提出地震预测预报意见、风险评估结果和决策建议。6.2地震预警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矿井技术部门积极与市地震局取得联系,确认地震区域、震级,宣布进入地震预警期,发布预警级别和预警期的起止时间。根据地震预报意见和风险评估结果,预警分为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7.0级以上地震为Ⅰ级预警,6.5-6.9级地震为Ⅱ级预警,6.0-6.4级地震为Ⅲ级预警,5.0-5.9级为Ⅳ级预警。矿井技术部门根据市地震局的监测报告,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期或终止预警。6.3预警处置地震预警发布后,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立即部署各项应急准备,进入应急戒备状态。矿井技术部及时发布地震预警的动态信息,财务部和供应部准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装备;服务中心、工会和规划发展部立即启用紧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由矿井辅助救护队组织撤离和疏散井上井下的人员,救灾技术组对井上、下生命线工程和地震次生灾害源等采取紧急排查、防控、处置措施。培训中心负责开展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7应急处置7.1信息报告与处理7.1.1震情速报应急响应地震发生后,矿井救灾技术组根据市地震局在震后10分钟内完成的地震参数的初步测定,在震后15分钟内完成矿井震区地震参数的准确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及时报告矿井抗震救灾领导组和市人民政府。7.1.2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震感程度、破坏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等。地震发生后,矿井抗震救灾领导组迅速收集地震灾情并及时上报。重大灾情和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7.2应急响应7.2.1先期处置7.2.1.1矿井抗震救灾领导组先期处置措施(1)启动应急响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下属各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工作;(2)对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灾害特点进行快速收集和评估,迅速逐级上报,并对灾情实行动态监测,核实与上报;(3)立即实施紧急疏散与救援,组织自救与互救;(4)紧急调配矿井的应急资源。7.2.2应急处置7.2.2.1应急响应(1)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接到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的信息后,迅速赶到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2)响应条件:矿井抗震救灾领导组成员接到电话通知或所在地震感强烈、且有大量房屋倒塌现象;(3)指挥部地点:矿井调度楼二楼调度指挥中心;7.2.2.2地震发生时个人防护措施7.2.2.2.1地面、室内逃生的选择:7.2.2.2.2感到地面震动要立即躲到坚固的桌柜下。7.2.2.2.3不能逃到电梯、楼梯内。7.2.2.2.4压埋于废墟中的人,保持嘴和胸部的空间,以便呼吸通畅;保持安静,尽力休息睡眠,保持体力,以延长存活时间,等待营救。7.2.2.2.5被压有手机者,拨打“110”“119”“120”等求救呼号。7.2.2.2.6等到有人经过或附近有人施救时,将身边的细碎石块频频抛出;或用衣物等伸出废墟,用力挥动;适当大声呼救,等待营救。7.2.2.2.7在夜晚,可用手电、手机余光向废墟外发射一闪一亮的求救信号;如有阳光或月光射进,可利用眼镜片、破玻璃片或能反射光线的金属饰物,对准光线,摆动闪摇反光亮点,以引起营救者的注意,求得
本文标题:煤矿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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