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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监管2016.2.1特种设备监管的“三架马车”•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三、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指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为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目的而从事的决策、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和。•实施安全监察工作的主体,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政府行政机关,即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实施安全监察工作的对象,是特种设备及其组织管理;•实施安全监察工作的目的,是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分三层四级:三层为高层、中层和基层,四级是指国家、省、市、县级质监部门。国家质检总局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决策、组织为主,如宏观决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重大活动等;省级质监局以安全管理为主,如制定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等;市、县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控制和监督检查为主,如对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部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的是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安全监察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位:代表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第三方监察,公正性不宜置疑,也不受部门或行业的限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实施、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特种设备的分类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所组成的、以保护和增进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为目的、根据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一种民间性组织,它不属于政府的管理机构系列,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在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同时,通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将特种设备行业信息传递给政府,为政府建立健全和完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制度提供可靠的信息。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隶属于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经省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特种设备行业社团组织。•是经国家质检总局确认授权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充装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江西省质监局确定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其业务活动接受江西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指导与监督。•主要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考核、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技术咨询和产品鉴定等技术服务。特种设备监管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方面•国务院批准下放了特种设备改造许可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等许可项目。•总局拟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进一步减少、下放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了特种设备出口产品强制监督检验,取消了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制造监督检验,暂停了部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特种设备监管改革•推进检验机构改革方面•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的初步方案,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也已启动。特种设备监管改革•推进安全监察职能转变•“加快四个转变、驱动三驾马车、实现两个功能”。•加快“四个转变”,即从监督管理并重向强化监察转变,从监管设备向监督企业转变,从同一模式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从强调部门监管向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转变;•驱动“三驾马车”,即改革监察、检验“双轨制”传统模式,建立监察机构、检验单位、社会组织“三驾马车”新机制;•实现“两个功能”,一是保障安全,二是为民服务。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第五十条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一)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二)有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第五十二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检测服务。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第五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但应当防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第五十四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五十五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第五十六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权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行为”包括:1、不履行岗位职责;2、违反操作规程;3、违反其他有关安全规章制度;4、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造成事故的行为。•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特设法关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一)未经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三)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四)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的;•(五)泄露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六)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七)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八)利用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相关单位的。•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格。检验机构存在问题•一、市场意识尚未形成。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重依赖行政垄断,存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监察和检验检测不分的问题。•二、检验能力和工作机制不适应新需求。近年来,特种设备数量不断增加,大量高参数、高危险性的特种设备相继投入运行,对检验方法、新技术、新手段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对检验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意识要求更高。•三、科研水平偏低,科技支撑能力明显不足。检验机构真正开展科研工作的很少。•四、发展理念落后,对检验市场化应对严重不足。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国家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中,计划2012年开始启动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留下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此次改革部署又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这样分类也可以看作是按照公益属性的纯粹程度来划分的,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比如乡镇诊所、社区医院等就属于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属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新春愉快!
本文标题:特种设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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