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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concretestructurequality2002—03—15发布2002—04—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6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5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指导思想,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为准则,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我部于2001年9月进行审查定稿。本规范的编制是将有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判定标准合并,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删除有关施工工艺、评优内容,构成新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规范以黑体字标识和条文为强制性条文。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安市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政编码71008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1.0.3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混凝土结构concretestructure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2.0.2现浇结构cast-in-situconcretestructure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2.0.3装配式结构prefabricatedconcretestructure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2.0.4缺陷defect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2.0.5严重缺陷serioue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6一般缺陷common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7施工缝constructionjoint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之间所形成的接缝。2.0.8结构性能检验inspectionofstructuralperformance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3基本规定3.0.1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施工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实体检验。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3.0.5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3.0.6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3.0.7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4模板分项工程4.1一般规定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4.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4.2模板安装主控项目4.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4.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4.2.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表4.2.6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插筋中心线位置5外露长度+10,0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外露长度+10,0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尺寸+10,0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4.2.7现浇结构模板允许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7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表4.2.7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轴线位置5钢尺检查底模上表面标高±5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钢尺检查柱、墙、梁+4,-5钢尺检查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6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大于5m8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2钢尺检查表面平整度52m靠尺和塞尺检查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4.2.8的规定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表4.2.8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长度梁、板±5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大值薄腹梁、桁架±10柱0,-10墙板0,-5宽度板、墙板0,-5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梁、薄腹梁、桁架+2,-5高(厚)度板+2,-3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墙板0,-5梁、薄腹梁、桁架、柱+2,-5侧向弯曲梁、板、柱L/1000且≤15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墙板、薄腹梁、桁架L/1500且≤15板的表面平整度32m靠尺和塞尺检查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1钢尺检查对角线差板7钢尺量两对角线墙板5翘曲板、墙板L/1500调平尺在两端量测设计薄腹梁、桁架、梁±3拉线、钢尺量跨中注:L为构件长度(mm)。4.3模板拆除主控项目4.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表4.3.1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板≤2≥50>2,≤8≥75>8≥100梁、拱、壳≤8≥75>8≥100悬臂构件-≥10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4.3.2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3.3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4.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
本文标题: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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