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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警察也需要“公关”一提到“公关”,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公关小姐”,其实“公关”一词的全称是“公共关系”,是一个社会组织为了推进相关的内外公众对他的了解、理解、信任、合作与支持,为了塑造组织的良好形象,创造自身发展的最佳社会环境,利用传播、沟通等手段塑造形象的一种沟通管理。中国的现代公共关系是舶来品,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但如同许多引进的概念(观念)一样,理解和操作起来,时常会被扭曲,甚至走入误区。当年中国公关起步时遇到的第一个误区或称迷障曾是“公关小姐”,即以为公关人员就是“公关小姐”,接待科改名公关部,迎来送往等于公关工作的全部内容。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关系职业化进程的加快,现在人们对公共关系的认识已超越了“公关小姐”以及与此相关的内容。目前,公共关系理念已被我国政府部门所逐渐接受并付诸实践。我国警察约占全国公务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属于公务员系统中一个较为庞大的机构,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艰巨任务,在社会治安形势日益严峻,政府公信力下降的今天,警察形象的树立变得尤为重要。科学的公共关系,有着塑造组织形象的艺术,讲究创新,构思精巧;管理科学,着眼于人心;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管理哲学;无形的资产,“软竞争”的手段的作用。一、公安公共关系建设现状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共关系建设越来越重视,相继开展了“大讨论”、“大接访”、“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活动,加强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如开展“大走访”、“警民恳谈”等,向辖区群众代表报告工作,主动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基层警察公共关系还存在有一些问题。(一)、缺乏规划性现代警察公共关系发展的专业性,系统性和规范性都很强,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和一只高素质的公关队伍去承担。但在我国,除了个别大城市之外,绝大部分公安机关没有设置专门的公关机构,公关工作分散在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信访等不同部门,缺乏对公关工作的系统运营,没有培养专业的公关人才,即使开展了一些公关工作,也难以取得长效。(二)、缺乏系统性虽然我国公安机关已经逐步设立了公共关系部门,但是这些部门的存在只停留在表面,其内部结构缺乏系统性,发展较为缓慢,公共关系工作仅仅局限在宣传层面,没有对公共工作进行较为细致的分工,甚至很多领导并不清楚公共关系是何产物,更不用说开展行之有效的公共关系工作了。(三)、未能渗透至基层虽然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成绩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城市,公共关系建设未能深入渗透到基层公安机关,很多基层公安机关没有认识到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性,意识较为保守,错误地认为基层公安机关只要打击违法犯罪,搞好治安工作就可以了,甚至有的人认为,警察公共关系就是跟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吃吃喝喝,拉好关系,还有的民警认识简单化,认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就是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播放侦查破案的新闻报道就可以了。基于这样的思想基础,加上基层警力不足,以及硬件设施上的缺乏,很多县级公干机关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公共关系部门,很多公共关系工作只能由指挥中心或办公室兼任,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就可想而知了。发挥的作用越少,得到的重视就越少,形成了恶性循环。二、基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必要性1、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政务公开是应社会发展而推进的产物,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对警务工作的新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坚持警务公开,使警务决策更加公开透明、科学合理,及时、准确发布各类警务信息,才能改善警民关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为维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就是顺应社会发展的产物。香港是全世界最早设立警方公共关系机构的地方。六、七十年代的香港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香港内部环境动荡不安,香港警界贪污腐败横行,公信力低到极点,一九六七年暴动后香港政府决定成立警察新闻课,即警察公共关系科的前身,致力改善警民关系。香港警察认为,公共关系是机构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透过沟通,可以适应、维持、改变环境,从而达到公共安全之目的。经过40多年的努力,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获得了香港市民的信赖和支持,香港大学进行的2007年季度民意调查中,结果显示市民对警队表现的满意程度高达83%。向警方举报受害事件的受访者当中,89%认为警方对待他们的态度属“良好”或“非常良好”,而85%认为警方提供的服务属“良好”或“非常良好”。在公共关系处理上(树立警察形象上),香港警察可谓是世界典范。2003年11月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公安部明确指出了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要求,经过几年时间的实践,借助互联网平台,2010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建设打出新举措,将“平安北京”官方博客、微博与播客在新浪、搜狐、网易、酷六四大网站同步开通,打造了三位一体的网络公共关系平台,该平台开通仅仅几个小时,访问量已超过1万人次,微博粉丝5800余人,网友留言、评论500余条,北京市公安局的这次公共关系建设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项措施顺应了舆情社会发展的需求,将警务信息透明化,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得到了群众的拥护。2、适应网络时代背景下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需要互联网的发展为公共关系信息传播提供了更快捷、互动性更强的平台,但互联网就像一把双刃剑,如果涉警关系处理不当,也可能给警察公共关系带来危机和恶劣影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我们某些公安机关应对方法简单,行动迟缓,从而使一些不起眼的事件被网络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加以炒作,没有及时引导,导致不明真像的人被鼓动,从而加入传播行列,引发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3、是适应公安机关执法建设的需要我们正处于一个全面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群众权益意识、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日益增强,在这样的背景下,只有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使信息更加透明化,公开化才能获得更多的理解,经得起更多的“推敲”,让人心服口服。4、是进一步建设农村基层警民关系的需要以**县某派出所为例,1990年,该所辖区内在册人口数量为7892人,所内配置警力为5人。2013年,该所辖区人口已经猛增至2万5千7百多人,但警力配置仍然保留在23年前的5人。警力严重不足已成为阻碍公安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加强基层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措施(一)、分工明确,划分职责,将公共关系工作系统化。香港警队对公共关系机构的分工非常明确,警察公共关系机构即“警察公共关系科”,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专业的警力进行运作,该机构设在警察总部行动处下的支援部里,可直接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援。警察公共关系科的主要职能是集中精力,专注于向公众提供有关警队工作的资讯,为警队树立良好形象,并鼓励市民协助警方维持治安。其公关策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充分展示警队正面形象。2、加强外界与警队沟通和理解。3、与传媒建立长远的合作性关系。4、鼓励警队人员以推广警队公共关系为己任。结合我们基层公安机关的实际,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工作都跟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有关,比如宣传报道,警容风纪整顿,反腐倡廉,队伍建设等等,但是这些工作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此外还有基层派出所承担的法制宣传、青少年帮教工作等等。在目前我国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各基层派出所光是进行信息收集、人口管理、治安管理、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纠纷调解等就早已体力透支,单纯依靠基层派出所来进行公共关系建设是有难度的,也是不能取得特别好的成绩的。与其处于被动等待,不如主动出击,将公共关系建设工作集中在公共关系机构,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公关工作系统化,交由公共关系机构专职负责。结合我县公安工作特点,笔者对基层公共关系机构职责进行了以下几点思考:基层公共关系机构职责主要负责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1、社区(基层)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面对日趋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如何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控制犯罪率急剧上升的势头,成为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关注和急切想要解决的问题。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普遍采取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措施,保持对刑事犯罪的强大攻势和威慑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是控制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另一方面,要控制和减少犯罪,必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把警务推向社区,贴近群众,实现警务模式由侧重打击智能向打击和服务职能并重的转变。实践证明,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日趋动态化、复杂化的社会治安环境对公安机关的客观要求。从目前我国社区警务的现状来看,主要是有几个特点:首先,社区警务工作目前多由基层派出所承担,但是社区警务工作职责繁多,负担过重,容易造成基层派出所工作无条理化。经过粗略统计,社区警务中现有本职工作达66项,还有协同工作和大量非警务性工作,上级机关又往往要求社区民警在实际工作中“万宝全书、万能博士”式地样样都要知晓,样样都要懂,样样都要做好;工作不分主次、重点不突出、要求不明确,由此造成社区民警什么都管,但又什么都管不好的状况。其次,派出所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没有理顺,造成派出所工作压力很大,加上传统的“官本位”思想较为严重,一些民警不善于进行系统的群众工作,只将观念停留在冲冲杀杀、破案抓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警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再次,社区民警深入社区的时间没有得到足够保障。多年来基层派出所习惯于把社区民警作为完成打击指标的重要力量,而且,社区民警除了应付日常的值班、检查、专项斗争和“严打”外,还要从事非警务活动,致使可自己安排的时间很少。综上所述,社区民警在忙于应付各种“硬性指标”之余,早已有心无力再去做细致的“软件”工作---搞好群众关系,法制宣传等工作了。而公共关系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缓解基层派出所压力,能更专业、系统地完成目前基层公安机关所缺乏的“软件”工作:(1)专职警队宣传。由于基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基层派出所法制宣传任务重,压力大,县公安机关的法制宣传又只能集中在城镇进行,导致基层法制宣传工作不能充分展开。不妨将这工作交由公共关系机构进行,由该机构每年定期在各乡镇中学、小学等公众易集中的地方巡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笔者至今仍记得,在笔者上小学的时候每年都有交警来学校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交警所讲的经典案例,笔者至今难忘,交通意识在那个时候得到建立。很多人不是故意犯法,而是他们并不懂法,尤其是很多农民甚至不知道绿灯行红灯停的交通规则。经过这一段时间基层工作的锻炼,笔者发现,法制宣传在基层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需求。笔者曾听到某中学教师说,对于一些叛逆的孩子,警察的一次法制教育远比教师的上百次劝导都有效。目前我们基层公安机关的法制宣传工作主要落在基层派出所身上,维护治安工作的任务繁重常常导致派出所民警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是针对各中小学校,应该利用警察正面形象,向青少年灌输正确价值观和法律知识,警方加强与学校的经常性联络,防止问题学生走向犯罪的边缘。(2)专职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在各派出所统一制作警务文化宣传栏。警营开放日,邀请市民参观警营,体会警营生活。2012年3月3日,西宁市交警支队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西宁市民走进警营参观交通指挥大厅,实地为市民介绍标志标线、中心隔离带等设施的设置原则。参与体验的市民还随事故民警一同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随外勤民警参与路面执勤工作和日常巡逻,随驾管民警参加科目二考试监考,零距离体验交通民警的工作。(3)向公众提供有关警队工作的资讯,为警队树立良好形象,并鼓励市民协助警方维持治安。到本县较为活跃的论坛定期发布警务工作资讯。对一些突发事件,或是一些受到公众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讯息,阐述案情或介绍警队的工作目标及行动,使警队的形象及信息得以公正和客观的及时反映;(4)与本地媒体保持良好关系。目前都安县较大的民营媒体中,“雄鸡信息”属于较早发展起来的都安本地资讯平台,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平台及时发布一些警讯,进行多方面的警务宣传工作。(5)警察队伍建设(6)设置兼职或专职进行普法教育、青少年帮教、负责安排警司级人员或有关公关公司为警队人员传授有关面对传媒及公关技巧的训练课程,筹办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的少年警讯活动及协助各警区的中学联络主任,与学校管理层、学校社工、家长及非政府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
本文标题:浅谈警察也需要“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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