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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简答题(40’)1,人的社会生存本质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而且具有社会属性。(1)一方面人的本质是一种生命,是灵魂与肉体的统一体,“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是“任何历史记载”的自然基础,也是人的本质的自然基础;(2)然后在生存上具有社会形式,即以社会为条件,人的社会属性是人与周围的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独有的特性。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人与社会不可分。2,最优决策最优决策是指决策者追求理想条件下的最优目标,选择最优方案的决策。满足决策方案最优标准的条件有五点:(1)决策目标有数量指标;(2)穷尽所有的可能性方案;(3)每个方案的执行结果必须明了;(4)择优标准绝对明确;(5)决策不受时间条件限制。3,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型经济,是一种经济体制,而这种体系下,国家在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各方面,都是由政府或财团事先进行计划。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其余的三种经济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传统经济体系和混合经济体系。特征:计划经济的特征是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经济的管理实际上即是一个民主管理的超级公司。经济特征即高度的计划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优点1、所有的人都有工作。2、不象市场经济那样严重消耗自然资源的,是一种环保经济。3、贫富差距不象市场经济那样严重,身份等级差别也较小(计划经济的长处在于:第一,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点建设。第二,对经济进行预测和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在宏观上优化资源配置,对国民经济重大结构进行调整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第三,能够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保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计划经济存在的弊端第一,对微观经济活动与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容易产生生产与需求之间的相互脱节。第二,不能合理地调节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容易造成动力不足、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等现象。第三,计划容易脱离实际,造成不必要地巨大浪费等等缺陷4,第三部门第三部门,即“通过志愿提供公益”的NGO或NPO。从范围上讲是指不属于第一部门(政府)和第二部门(企业)的其他所有组织的集合。因此,主要为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未注册的草根组织。[2]第三部门是一个与传统模式相异的全新组织形式,美国学者萨拉蒙称之为现代民族国家之后的“全球社团革命”。据说工业化发展模式要求民族国家,而后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则要求发展跨国的第三部门组织。虽然一般谨慎的学者认为它应当与第一、第二部门互补互动,而不是向这两个部门挑战乃至试图取代它们。特点1“正规性”,即具有正式注册登记的合法身份。正规性是第三部门必备的条件。作为计2划经济下政府延伸或者由于政府机构改革转轨、挂靠等下属、不需注册登记的机构,不是独立的组织;而没有登记注册的独立组织是非法组织。2“民间性”,即在组织机构上与政府分离。目前中国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由于历史原因,政治色彩和官僚化过于厚重。协会主要人员来自于政府,协会开展相关活动和工作依靠政府,因此有人称之为“二政府”。人们把协会理解为管理机构或者领导机构,而不是服务和中介机构,而真正的行业协会应该是企业自愿参与的民间组织。。民间组织一般来讲经费来源独立,无财政拨款。而有财政资助的组织,通常就有政府背景,其民间性就要打一个折扣,在谈到自治管理的问题上也要打折扣。3“非营利性”,即不得为其拥有者谋取利润。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为了生存,有些非营利组织甚至从事某些营利性活动。一般第三部门的活动和财务公开性和透明度是很高的;4“自治性”,即能够控制自己的活动。组织章程的自主设计,领导机构和人员自主遴选和更换。如果要报请政府部门批准,或由政府部门推荐和委派就无法做到自治。5“志愿性”,其活动和管理中有显著的会员自愿参与成份。6“公益性”,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5,经济人“经济人”,它假设人的行为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工作是为了得到经济报酬。(即假定人思考和行为都是目标理性的,唯一地试图获得的经济好处就是物质性补偿的最大化。)主要特征就是追求经济价值的最大化,但也忽视了人的需求的多样性。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之外,人还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等的需要;人所做出的选择,必须建立在他个人的社会经验、不断地学习过程以及构成其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个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因此,人的行为是直接依赖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所以要从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和他与环境的关系上去理解人,去解释人的经济行为。6,经典的理性政策过程模式在公共政策中指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选择最优的方案、使用最佳、最适当的手段,达到最好的效果。这种模式:一是视决策者为完全理性的人,二是根据理性决策视公共政策为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三是这个过程包括政策问题的界定,政策议程的建立,方案拟订,方案择优、执行、评估与调整等。但这种理性决策也有它的缺陷:(1)假定设定决策者为理性人,缺乏经验支持(2)假定决策者是公正的、客观的、理智的,在实践中我们看到最多的是另一面。(3)过高地估计了逻辑推理和数学模型作为政策分析工具所起到的作用,政策是面对人的,人是社会性的生物,是文化的集合体,他所诉求的东西不是简单的工具一刀切能解决的。(4)假定决策者是全能的,显然是悖论。7,市场经济:概念: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是“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以市场机制导向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一般特征:(1)、市场主体具有自主性(2)、平等性3(3)、法制性(4)、竞争性(5)、开放性8,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指以社会化大生产的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又表现为发展水平上的差别。(落实到具体层面,城乡二元社会就是指作为现代因素的城市社会为一元,作为传统因素的农村社会为另一元的城乡分离、隔阂、相互封闭和差异的状态。)在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一个国家要发展,就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通过城镇化与现代化,把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我国要解决三农问题,归根结底是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二、案例分析题(40’)1,近年来童工现象愈益严重,著名的如新闻披露的东莞童工市场。请分析这种现象的成因,并提供相应的治理策略。原因:(从法律、政府、工会、制度保障、童工家庭个人因素等方面)(一)法律的漏洞:首先是未成年人与未成年工定义的混淆;其次是法律对外出帮工,家庭帮工,学徒以及学校没有明确的定义,这方面让黑心老板钻了空子,甚至东莞童工事件几乎就是黑砖窑虐工案的翻版,而且因为涉及者绝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其性质之恶劣,危害之严重,较“黑砖窑”有过之而无不及。“黑砖窑”以其组织化、暴力化、暴利化、公开化四大形式,集中体现了此类非法用工案件的共同特点。在东莞童工事件中,上述四个特征同样体现得十分明显。首先,童工市场背后有着完备的运行结构,俨然已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组织体系。其次,童工们被打骂是家常便饭,一些小女孩甚至惨遭强奸。再次,童工市场的各个环节,都从童工超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中赚取了高额暴利。另外,在童工流出地凉山,“不管是普通老百姓、公务员、警察,都清楚地知道工头拐骗童工的现象”,在童工流入地东莞,“贩卖”童工更是公然上演于街头,“公开化”程度不可谓不高……(二)政府方面,东莞童工现象与劳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存在着严重的不作为行为,没有真正担负起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息息相关。地方政府劳动监察部门严重失职!童工现象,东莞和凉山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都难辞其咎——最该被问责的就是地方政府。凉山地方政府未履行义务教育,以贫穷为借口剥夺儿童的受教育权利,甚而在儿童遭受劳动压迫和性侵害面前推卸责任,绝对不是一级政府机构应当所为。否则,就是以贫穷为理由强行突破社会文明的底线!东莞政府也应当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些儿童劳动于东莞、生活于东莞,难道地方政府就从来不知道?这些年来,珠三角地区一再出现类似的状况,与劳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存在着严重的不作为行为,没有真正担负起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息息相关。地方政府劳动监察部门严重失职!(三)工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工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这已是社会各界讨论数十年的问题,而至今仍然没有根本的好转。除了政府的监管部门之外,工人也有自己的组织,但是由于工会运作制度的欠缺,使得工会组织不能完全代表工人阶层的利益,在更多的时候,成为企业主用来充门面的工具。在企业招聘工人、签订用工合同以及工人劳动时间、工资报酬等方面,工会组织都应当主动进行监督,不能被动依赖政府的劳动监管机构,一旦发现企业内部有违法的行为,就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在工人权益问题上,工会组织必须把自己的屁股坐在工人一边,替工人讲话,决不能一头扎进企业主的怀抱,4维护企业主的非法利益。(四)社会制度保障方面,儿童的基本福利、发展权利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对凉山的童工买卖现象,有专家归因于贫穷。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一个地方的经济短期内是难以发展上去的,某些家庭的贫穷也是一时难以改变的,那么他们的孩子就应该“世袭”家庭的贫穷和无奈么?固然,近年来国家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努力保障每个少年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但透过此次的童工现象背后的种种境况可以知道,对一些极度贫穷地区和家庭而言,这些政策尚未落实好,并且是远远不够的。(五)童工本身:受外界环境影响和学校课程压力过大,学生的厌学情绪非常严重;廉价的劳动力使得雇主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童工本身对于法律的缺乏使得他们不能很好的行使自己的行事能力。对于一些要求熟练程度的工作来说,童工的工作效率比成年人都高。这使得雇主更加喜欢。(六)教育制度缺陷是造成童工供给的根本原因:1、“义务教育”实为“收费教育”。名目繁多的学杂费给刚刚获得温饱甚至经济仍然拮据的农民家庭造成了巨大的负担,致使他们不得不在上学的成本和辍学的收益的比较之后作出让孩子辍学这种艰难的、痛苦的但又是现实的选择。2、辍学儿童是童工的主要来源。童工中有一部分人尚未完成小学教育,大部分人通常是在初中二年级辍学。有些儿童因家庭生活困难而在辍学后立即外出打工;有些辍学儿童并未立即成为童工,因为年龄尚小,他们的父母暂时还没有送他们出去打工的意愿。但是这些辍学者已经成为一种潜在的童工供给,他们在未满16周岁的任何年龄都有可能成为童工。(七)造成潜在童工供给的原因:工业和农业之间的收益落差大,贫困是童工现象出现的部分原因中国农村现有6500万贫困人口,在一些地区,当贫困家庭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的时候,家长自然也无法顾及孩子的教育;在这些贫穷家庭中,早日出去打工,分担家庭困难也几乎是未成年的孩子们共同的愿望。解决的措施:1、政府:解决此现象必须首先从政府做起,应当采取多元手段抑制童工现象,即除了继续采取以前的强制性(coercive)的干预措施之外,还应当动员社会的力量,对童工问题采取合作性(collaborative)干预措施和社会性(social)干预措施,在这三种干预措施中,前一种主要针对限制童工的需求,而后两种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并最终切断童工的供给。强制性干预措施:(1)从立法角度来说,禁止童工的法律并非是完善的的。首先,在对童工的定义方面,法律存在不少的模糊区间,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变相的童工现象,法律至今尚无清晰的定义。因此,再次对《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的修改是必要的。(2)从执法效果来看,改变政府这种“民不举、官不究”的不负责任态度,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才能维护禁止童工法律
本文标题:社会政策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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