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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2011-02-1220:36环卫科技网作者:admin0条评论分享本文到...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目前,福州市市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往位于城区北而约17公里的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红庙岭垃圾填埋场设计库容为715万m3,于1995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已接纳生活垃圾700万m3以上,即将填满封场,红庙岭垃圾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正处于前期准各阶段。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规模1200吨/日,2007年9月投入使用,目前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由于福州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聚集加剧,现福州市中心五区垃圾实际收集量达2000t/d左右。加上周边规划的一些城市组团,到2015年,福州市日垃圾产生量将达3000多吨。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将无法满足处理要求。福州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解决垃圾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洁净的优美环境,已引起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加快福州市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建设新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刻不容缓。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垃圾处理的问题也极为重视,在调研分析福州市垃圾处理现状,对未来发展进行预测后,决定开展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前期工作,以使福州市垃圾处理得到可持续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城市固体垃圾发电”,被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将“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列为电力行业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发电,是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1.2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4)建设地点:厂区占地约19.5583h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7443hm2。项目位于青口镇前街村东山后,324国道西侧的山坳内,距324国道直线距离约400m,土地类型为垃圾填埋场、空地、草地、林地、荒地等。(5)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建设处理规模为1200t/d生活垃圾的垃圾发电厂,年处理生活垃圾39.96万t/a,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153.3×106kWh,年供电量为118.02×106kWh。(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8226.77万元人民币(含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BOT工程总投资40711.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8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1.51%。(7)工作制度企业每天24小时连续生产,生产车间采用四班三运转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8)企业定员共84人,其中生产工人66人,管理人员18人。1.3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工程的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汇总见表1。表1污染物排放汇总表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浙江大学分析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福州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份对本项目评价区内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质、地下水质以及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1)大气环境根据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的二氧化硫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4~0.072mg/m3,最大占标准的14.4%,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的氮氧化物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07~0.048mg/m3,最大占标准的120.0%,仅上尤村超标,为标准值的1.2倍。各测点的HCl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0.01~0.019mg/m3,最大占标准的38.0%,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的氮氧化物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6~0.038mg/m3,最大占标准的31.67%,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的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3~0.021mg/m3,最大占标准的14.0%,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HCl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06~0.0.008mg/m3,最大占标准的53.33%,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PM10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19~0.072mg/m3,最大占标准的48.0%,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TSP日平均浓度范围为0.044~0.108mg/m3,最大占标准的36.0%,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Hg日平均浓度范围为6.6×10-6mg/m3,最大占标准的2.2%,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Cd日平均浓度范围为2.5×10-5mg/m3,最大占标准的0.83%,超标率均为零。各测点Pb日平均浓度范围为2.5×10-4mg/m3,最大占标准的16.67%,超标率均为零。二噁英监测点东山村和石狮头村日平均浓度范围分别为0.042~0.111pgI-TEQ/m3和0.042~0.111pgI-TEQ/m3,最大值分别占标准的23.33%和8.33%,超标率均为零。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的所有监测点监测项目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2)水环境地表水现状评价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评价,并结合上表标准指数计算结果可得,本次地表水监测的两个测点重金属Cd接近标准;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质符合环境功能要求。地下水现状评价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评价,东山村测点的硝酸盐氮略高于标准值;两个测点PH低于标准;总大肠菌群数和细菌总数超标,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受到一定污染,地下水水质一般。另经过分析,由于东山村地下水采样位于农田,因此该测点的硝酸盐氮高于标准值。(3)噪声由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选址各边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选址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4)土壤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所有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良好。3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关心点名称及位置见表3。本项目环境的主要环境敏感点见表1-5-1,图1.5-1。表1.5-1本项目的主要环境敏感点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4.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4.1.1本工程排放的大气环境影响通过对2008年气象数据进行逐时计算,预测各常规污染物对各个敏感点的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对应的出现时刻和叠加背景值后浓度值后:SO2对敏感点梨园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759mg/m3,为评价标准的15.18%,出现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NOx对敏感点上尤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979mg/m3,为评价标准的40.79%,出现时间为2008年1月27日;HCl对敏感点上尤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225mg/m3,为评价标准的45%,出现时间为2008年1月27日。通过对2008年气象数据进行逐时计算,预测各常规污染物对各个敏感点的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对应的出现时刻和叠加背景值后浓度值后:SO2对敏感点石狮头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236mg/m3,为评价标准的15.7%,出现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NOx对敏感点石狮头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339mg/m3,为评价标准的28.21%,出现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HCl对敏感点石狮头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0971mg/m3,为评价标准的64.73%,出现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烟尘对敏感点后街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721mg/m3,为评价标准的48.08%,出现时间为2008年2月25日;Hg对敏感点石狮头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8.31×10-6mg/m3,为评价标准的0.28%,出现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Pb对敏感点石狮头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2.67×10-4mg/m3,为评价标准的17.81%,出现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Cd对敏感点石狮头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2.67×10-5mg/m3,为评价标准的0.89%,出现时间为2008年7月29日。通过对2008年气象数据进行逐时计算,预测污染物烟尘、SO2、NOx、Pb、二噁英类对各个敏感点的日均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对应的出现时刻和叠加背景值后:SO2对敏感点石狮头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213mg/m3,为评价标准的35.55%;NOx对敏感点保赤顶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388mg/m3,为评价标准的48.46%;烟尘对敏感点坊口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72mg/m3,为评价标准的72.02%;Pb对敏感点上尤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2.52×10-4mg/m3,为评价标准的25.23%;二噁英对各敏感点影响最大小时浓度为0.140pgI-TEQ/m3,为评价标准的23.33%。通过对2008年气象数据进行逐时计算,预测污染物SO2、NO2、HCl非正常排放小时对各个敏感点的最大浓度贡献值及对应的出现时刻和叠加背景值后浓度值后:SO2对敏感点蝴蝶山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768mg/m3,为评价标准的15.37%,出现时间为2008年9月15日;NOx对敏感点上尤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104mg/m3,为评价标准的43.33%,出现时间为2008年1月27日;HCl对敏感点上尤影响最大,最大小时浓度为0.0296mg/m3,为评价标准的59.2%,出现时间为2008年1月27日。通过对拟建电厂建成后的臭气影响分析,在2008年4月19日H2S和NH3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增值最大,分别为0.00318mg/m3和0.0199mg/m3,最大落地距离是在卸料区的东北侧160m处(项目东北侧均为山丘无敏感点),分别占厂界标准5.30%(H2S0006mg/m3。)和1.33%(NH31.5mg/m3)。本项目的垃圾贮坑采用封闭式负压装置,以控制臭味对厂区周围的污染,垃圾运输车辆卸料区的H2S和NH3无组织排放源面积约为1613.48m2,类比深圳南山电厂恶臭监测统计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量H2S和NH3约为0.025kg/h和0.156kg/h。根据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公式,计算出本项目的H2S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NH3环境防护距离为100m。因此,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距离卸料区中心)计算值为200m。利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2008)中推荐模式的计算公式预测环境防护距离,选取H2S和NH3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25kg/h和0.156kg/h,计算出本项目的H2S环境防护距离(距离面源中心)为150m,NH3未出现超标点。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距离本项目的炉渣填埋场的边界500m不能有居民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件中“环境防护距离”规定以及国环评估函[2007]673号文件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要求,距离本项目垃圾焚烧厂厂区边界300m内不得有居民点。综合以上对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结果以及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和环境防护距离规定,确定本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如下:本项目厂区的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炉渣填埋场边界的环境防护距离为500m。4.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从厂区噪声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建成后其车间运行对厂界声环境影响不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夜间东厂界和北厂界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中的II类标准的3.4dB(A),东、和北面厂界轻微超标。离项目距离最近的东山村和蝴蝶山村距离主厂房约400m,因此项目主要噪声源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很小。另外根据可研报告,主厂房拟采用全封闭结构;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声措施,如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发电机采取加隔声罩和减振措施等,噪声源经隔音降噪减震后,噪声水平会明显降低。且电厂周围无噪声
本文标题:福州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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