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深圳市律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深圳市律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引言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到现阶段,为律师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律师业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依法治市、扶持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为优化我市产业机构,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党的十七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文件精神,以及我市《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的要求,结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及国务院批准的《深圳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根据我市律师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总结我市律师业的优势与困境、机遇与挑战,根据律师业的政治要求与职业性质,提出我市律师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并为目标的实现制定重点工作计划以及促进律师业发展的措施。本规划是我市律师业发展的纲领性、战略性规划,是律师协会在“十二五”期间编制和实施本市律师业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规章、规则和实施细则的依据。一、我市律师业发展现状(一)我市律师业发展历史概述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和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建,深圳律师业主要经过了三个时期:恢复建立律师制度初期、改革与业务创新时期及快速发展时期。在恢复建立律师制度初期(1979年至1992年),我市律师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律师事务所、第一家专项从事涉外业务律师事务所、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等多项第一,树立了一个又一个里程碑;在改革与业务发展创新时期(1992年至2002年),我市律师充分发挥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全国率先进行了从全面实行合伙制改造到行业上自律管理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在业务创新、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等方面成为全国律师业的排头兵;在快速发展时期(2003年至今),我市律师人数每年以10%以上的增长速度,律师业务总额连年攀升,律师业飞速发展,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乃至我市所有的重点工程、重要活动几乎都有律师的参与。(二)“十一五”期间我市律师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1、律师事务所蓬勃发展。截止2011年2月底,全市共有362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所302家,占83.43%,个人所60家,占16.57%;本市所298家,占82.32%,外地分所64家,占17.68%。2、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截止2011年2月底,全市共有执业律师6347名,其中:专职律师6216人(含24名专职法援律师),约占97.94%,兼职律师99人,约占1.56%,公职律师24人,约占0.38%,公司律师8人,约占0.13%;男律师4639人,占73.09%,女性律师1708人,占26.91%;实习律师1172人,其中,参加2010年度岗前集中培训的877人。从教育背景看,专科学历的律师334人,约占5.26%,本科学历4365人,约占68.77%,双学位154人,约占2.43%,硕士研究生学历1422人,约占22.4%,博士学历72人,约占1.14%。在执业年限方面,28%的律师执业年限5-10年;22%的律师执业年限10-20年;46%的律师执业年限在5年以下。3、律师功能作用充分发挥。2006年至2007年,我市律师代理民事案件诉讼37110件,涉及财产标的近1128亿元,代理经济案件诉讼20728件,涉及财产标的近1316亿元,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9281件,涉及财产标的8.52亿元。律师行业总收入2006年为16亿元,2007年22亿元,2008年为21.9亿元,2009年为22.47亿元。2006年至2010年,全市律师为地方贡献税收超过10亿元。(三)我市律师业目前的困境与优势1.我市律师业的困境。(1)与先进城市律师业的发展规模差距较大。截止2010年底,我市共有6248名执业律师,359家律师事务所,全年行业总收入为26.97亿元,大体相当于北京的四分之一和上海的一半。与北京、上海比较,无论在律师人数、律师事务所的数量还是在行业总收入方面,差距较大。同时,以上市业务为代表的前沿业务正逐步被北京、上海的律师事务所侵蚀。我市三百多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本土业务占了70%,相关部分律师事务所甚至100%都是本土业务。我市缺少像北京在全国具有较大辐射力、影响力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我市本地的证券发行、投资并购、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服务的专业影响力正在逐步下滑。(2)在珠三角地区,我市还面临两只劲旅竞争,一是省会城市广州律师,二是特别行政区香港律师。虽然广州律师业的律师人数、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及行业总收入等数据与深圳基本持平,但广州作为省会城市,具有其天然的地缘政治优势;香港律师业的历史已超过100多年,其在法律制度、人员素质、专业水平等方面早已成熟,是在亚太地区领先的法律服务中心。(3)我市律师业自身发展的困境。一是律师所规模仍以中小型所居多,成立年限短,尤其缺少具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调查显示,我市33%的律师事务所成立5-10年,成立10年以上的较少,成立5年以下的占了多数。我市律师事务所一般都是3-10个合伙人,占90.27%,合伙人总数没有超过50人以上的。这种现实情况,使得多数深圳律师事务所在承接大型法律服务项目时,甚至缺乏准入资格,更难谈进行实力角逐,使得我市律师业正逐步从中国律师界的第一阵营中下滑;二是缺乏系统的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律师业发展后劲不足。我市还没有形成系统的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导致律师的后续发展力量不足,难以维持我市律师业的长期持续发展;三是律师人才存在结构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创新力下降。从事传统法律业务的律师供过于求,从事前沿法律业务的律师相对不足,导致传统法律领域不正当竞争加剧,高端法律服务领域业务流失严重,开发新法律服务产品和创新服务模式的力度欠缺。2.我市律师业的优势(1)雄厚的经济基础。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直接影响其第三产业尤其是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我市作为经济特区,发达的商业氛围、和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的经济总量,为律师业发展提供了比较扎实的经济基础。(2)特有的城市文化。我市文化一如它市民构成一样具有移民社会的包容性,这种兼容并蓄的文化特性能吸引更多的非本地优秀人才加入律师队伍的建设。(3)优越的地理位置。我市和香港地缘毗邻,人文相通,交流频繁,我市律师可以通过人才交流学习、业务合作等方式借鉴香港规范、完善领先的法律服务模式,并借助香港的国际地位,迈入国际化的进程。(4)较高的律师素质。我市历史年轻,没有思想负担,律师群体普遍年轻,学历较高,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四)“十二五”期间我市律师业的发展机遇当我市律师在区域面对广州、香港律师的竞争,在全国面对北京、上海律师的竞争,我市律师业如何化解困境,谋求发展,提出合适的发展战略与目标,改革律师事务所的分配制度和管理制度、培养、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创新业务产品,指引我市律师业的长远发展,已经迫在眉睫。当前,我市以及全国的政治经济环境也为深圳律师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1、较高的区域定位。国务院颁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将深圳定位为“一区四市”,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随后,《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下简称“综改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将深港地区定位为全球性的“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等四大中心。201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建成深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利用前海深港合作平台,推进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和融合发展,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深圳在珠三角以及全国的区域定位,为深圳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积极的政策支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施纲领。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别提出要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政府对律师业的关注与政策支持构成深圳律师业发展的强大动力。3、良好的国际环境。中国加入WTO以及与香港、澳门签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意味着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和全面融入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是大势所趋,这为深圳律师迈向国际法律市场提供了重要契机。4、有利的行业背景。现阶段深圳律师的发展应该说是历史上最快的时期,律师人数不断增长、业务收入迅速提高,服务领域持续扩展,已建立起一支颇具规模、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律师队伍,这些都为深圳律师业的未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十二五”期间我市律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适应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内在要求,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周永康在2010年11月22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格管理监督,强化执业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包容性、前瞻性、创新性、公益性、专业性、民主性、区域性等特有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特点,走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道路,本着“深圳律师,服务深圳”的服务理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足点,积极投身“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大局,为深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三、“十二五”期间我市律师业的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概述“十二五”期间深圳将继续秉承“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进取精神,增强全局观和前瞻意识,将目光投射全国乃至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扭转高端法律服务市场下滑的严峻形势,发挥深圳的地缘优势,加强与港、澳、台及东南亚区域的业务合作与交流,着力打造深圳律师品牌,提升深圳律师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水平、优化法律服务市场及环境、提升深圳律师队伍的素质,培养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完善行业监管体制,革新律师事务所分配及管理机制,增强深圳律师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在珠江三角洲和全国的竞争力,使之与深圳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一区四位”的定位和《深圳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中的“四大中心”相匹配。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深圳律师业在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服务理念、专业素质、管理体制、执业环境等各方面在国内成为与京、沪三足鼎立的发达城市律师集群,成为珠三角地区的法律服务中心乃至国际区域律师业务合作与服务中心。(二)具体目标1、律师队伍进一步扩大和优化。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各类律师总数控制在约10000人规模。律师结构上形成老中青年律师的梯队发展,律师素质方面坚持以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为主、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为辅,鼓励具有法律外专业的学习背景或经历的复合型人才、具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涉外法律人才加入律师队伍,结合深港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需要,集中培养各个业务领域,尤其是知识产权、物流、海事海商、国际贸易及反倾销等前沿业务领域的专门法律人才。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背景的律师占我市律师的10%左右,具有明显专业特长的律师占我市律师的20%左右。2、律师事务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市建立5-10家左右规范化、规模大、品牌好、实力强的规模所(100名律师以上、年业务收入一亿元以上);建立30家左右主要从事企业上市、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国际物流、知识产权、基建工程等专业
本文标题:深圳市律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410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