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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将湖北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是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要求。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战略目标,促进科学技术更加主动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主线,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要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系统工程建设,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大幅度提高我省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技术水平,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形成新的市场需求、改善民生的成熟技术和产品,加速其产业化、商业化和规模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将我省科教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优势。二、主要任务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全省实施技术创新工程要立足省情,关注当前,着眼未来,化挑战为机遇,充分发挥我省的科技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重点实施“五大”专项行动计划,着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推动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实施产学研结合专项行动。按照面对需求、集中资源、培育优势、支撑产业化的基本思路,针对国家扩大内需、支撑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调整项目组织方式,加大对能带动形成新的市场需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支持。重点面向全省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技术创新链,探索多种产学研深度结合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难题、提升全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多方集聚创新资源,在生物医药、光通信、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化工、汽车及汽车零配件、轻工纺织、新能源、环保、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或某一具体领域,统筹布局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当地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建立一批高新技术特色产业产学研合作平台;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推动产学研发展。(二)实施科技投融资专项行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重点面向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创投引导、风险补偿、项目跟投、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建立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贷款、企业投入、社会资金参与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快科技创新与金融信贷的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建立科技管理部门与银行的合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信贷方式,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快推进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形成面向科技型企业的科技担保网络。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加快创业投资的发展。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创投机构向成长前期的科技型企业投资。加强对创业投资发展的服务和指导,编制创业投资发展规划,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加快创业投资主体培育;出台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激励政策,推动创业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三)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引导企业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加强对国家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的跟踪指导与服务,使之成为湖北省企业创新发展的排头兵。认定一批湖北省创新型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建立企业持续创新的长效机制,发挥创新型企业的示范作用。按照“整合资源、示范引导、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管理水平较高、成长性好、具有较强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发挥创新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根据农业科技发展的现状与需求,组织制定《湖北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按照“一县一产业一基地”的布局,确定每个县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重点支持100家农业龙头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设100家与优势特色农业板块经济对接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稳定支持50个左右高水平团队开展农业科技源头创新,增强农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后劲。在全省范围内选派1000余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围绕农村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新服务。(五)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专项行动。制定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积极推进科技企业上市。联合证券、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组织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企业对接,积极培育上市公司后备资源。设立专项资金,分担企业上市成本,对企业改制和上市培育期所发生的上市辅导、保荐及审计、中介机构服务等费用分阶段给予补贴。按照“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做强一批”的要求,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和技术创新。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示范区”专项试点,推动建立同行企业技术创新协调机制。三、保障措施(一)面向产业(企业)共性技术创新需求,创新科技计划组织方式。以“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建立体系”的原则,以培育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为目标,调整省级科技计划组织方式,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杠杆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快推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一是优化立项机制。建立和完善以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征集渠道,应用开发类项目的指南编制、课题遴选、立项论证充分发挥企业作用。二是调整省级科技计划资金流向,由过去的主要流向高校和院所,调整为主要流向企业,资助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或由企业牵头组织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团队,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三是建立支持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应用的资金渠道和机制,发挥已有科技计划成果支撑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四是通过科技计划积极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健康发展。优先支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及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积极推荐联盟申请国家相关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各地围绕优势支柱产业,建立区域性联盟组织,条件成熟后再申请全省或全国性联盟;鼓励联盟组织或参与制订行业科技规划,支持联盟组织制订该领域产业技术路线图;推动联盟建立和完善技术成果扩散机制,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先进技术,带动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创新;依托联盟探索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支持联盟发展的各种有效措施和方式。(二)建立健全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完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对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在按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时,重点考核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其中,对在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主管部门和高校要在岗位设置核定和按结构比例申报时予以倾斜。各类专家的推荐和选拔、人才计划、科研项目结题和验收时,要突出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指标。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的激励机制。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转让方式或采用股份形式实施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可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70%的比例或将成果形成股权的70%用于一次性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高校、科研院所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所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在1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不变更权属的情况下,成果完成人可创办企业自行转化或以技术入股方式在鄂转化,并可享有该成果在企业中股权的70%。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专门技术转移机构。完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发挥业绩考核引导作用,在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进一步完善对技术创新能力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集团将技术创新能力指标纳入内部各层级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研究在企业骨干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期权等中长期分配激励的政策与机制,调动发挥骨干技术人员积极性。(三)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政策,为企业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抓好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有关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加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展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创业投资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重点政策。不断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及时掌握新的政策需求,促进政策研究制定,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技术转移等政策措施。(四)整合资源,构建面向全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按照“面向产业、需求导向;创新机制、盘活存量;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明确权益、协同发展”的原则,依托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型骨干企业以及科技中介机构等,采取部门和地方联动的方式,通过整合资源,提升服务功能,构建面向全省重点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采用后补助的方式,重点支持一批有研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发机构。完善科技文献、大型仪器设备、软件开发测试、光电子产品开发测试、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选择汽车零部件、软启动、金刚石加工等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大力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生物医药创新和新药创制等一批面向行业的公共技术研发与测试共享平台。以高新区和特色产业基地为依托,推进专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促进行业、专业生产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孵化器和产业聚群区域创业中心建设,构建多层次、网络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孵化器的培训能力和融资能力。大力推进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以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基础,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和示范作用,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提高平台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引导各类平台、中介机构在信息、技术、咨询、策划、培训、融资、法律等方面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绩效(五)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开发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把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纳入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结合企业产品创新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建立完善教育、科研与产业领域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协调合作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根据全省经济布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调整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培养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创新人才。鼓励企业选派技术人才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接受继续教育、参加研究工作,或兼职教学。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适应企业发展的各类高级技能人才。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等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吸引博士等高级科技人才到企业服务。鼓励高等学校和企业联合建立研究生工作站,吸引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实践。引导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和研究生工作
本文标题:湖北省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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