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酒店餐饮 > 第1课小学生吸烟喝酒毒害身体还违法
第1课、小学生吸烟、喝酒毒害身体还违法小学五年级学生李哲,立志将来当一名出色的作家。他听说吸烟能帮助思考,鲁迅就特别喜欢吸烟,于是也想学吸烟。有一天,他从爸爸的烟盒里偷偷地抽出一支烟吸起来,开始时感觉又苦又辣,但时间一长,就慢慢习惯了,而且感到提神气,手拿着烟有一种成人感,俨然一名作家。这时,他不再满足于爸爸烟盒里的几支烟了,平时的零用钱几乎都用来买香烟。自从学会了吸烟,李哲就不再把精力放到学习上,学习成绩自然下降,成绩越差,越把爱好转移到香烟上,这样恶性循环,烟越吸越多,越吸越高档。由于没有充足的资金买烟,他开始偷家里的钱、同学的钱,后来发展到社会上去偷,最终被送进了工读学校。喝酒的危害性也很大。少年儿童的神经系统未发育成熟,饮酒会使小朋友头晕、头痛,注意力涣散,情绪不稳,记忆力下降等。正因为小学生吸烟、喝酒不仅伤害自己身体,还会引发犯罪,所以法律是禁止小学生吸烟、喝酒的。法律这样规定,正是为了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第2课、要做一个好邻居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说的是当一个人遇到困难时,他的邻居比他在远处的亲戚给予的帮助更大。可见,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非常重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为邻居着想的事经常发生。如住在楼上的人,把脏水往楼下泼;深夜别人都已熄灯睡觉了,有的人还把电视机、VCD开得震耳,或几个人吵吵嚷嚷地打扑克,搅得四邻不安,这些行为都严重地影响着邻居之间的关系。处理邻居之间关系的问题在法律上称为“相邻关系”。法律规定,邻居之间要处理好相邻关系,要互谅互让,不能给邻居的生活带来不便。在城市,楼上、楼下的居民之间会产生相邻关系;在农村,会因为耕种土地的相毗连而产生相邻关系。有些人善于依法处理好相邻关系,使得邻里关系和睦,生活愉快。有的人不注意邻里关系,就会遭到批评,严重的还将受到处罚。邻居之间多一些谦让,多一分理解,多一点相互关照,才能逐步建立起良好的相邻关系。少年儿童应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从和小朋友相处做起,做一个守法、文明、乐于助人的好邻居。第3课、爱护人物,人人有责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四个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名胜古迹数不胜数,珍贵文物灿烂辉煌。如:我国有雄伟壮观的万里长城,金碧辉煌的天安门、故宫、高大魁梧的秦始皇陵兵马俑等等,这些都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就是保护祖国的历史和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及其民族,文物古迹能激发强大的爱国热情,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爱护珍贵文物和保护名胜古迹,人人有责。但是,有些人不懂得文物的珍贵,出外游览时经常做出损害文物古迹的事。李岩生长在太行山区的大山深处,10岁了还没有机会到北京,他做梦都想登长城、看天安门。国庆节枫叶红了的时候,李岩的爷爷专程带他到了北京,登上了朝思暮想的长城。李岩高兴得在长城上跑上跑下,又蹦又跳,忽然心生一计,掏出水果刀偷偷在一块长城砖上刻下“李岩到此一游,XX市XX小学四·二班”。接着,他游览颐和国、天坛等地时,又多处刻下“到此一游”的字样,觉得这一趟可真是没白来。可是,回到家乡不久,李岩收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单。李岩还有些不服气,“难得去一次,写几个字算什么!再说,我看见别人还刻了呢!”看来,李岩是个法盲,他不知道这种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违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多年以来,我国有许多人不但注意保护文物,有的还将自家祖传的珍贵文物献给了国家,使文物在社会上为更多的人所观赏,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少年儿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更应该以主人翁的精神,珍爱文物、保护文物。第4课、小学生不要做违法和犯罪的事有这样一个事例:某小学三年级(2)班学生方方和园园彼此有意见。一天下课后,双方发生口角。当时正是春天,园园穿了一件白衬衫在前面走,方方在他后面边走边吵。园园一着急说了句难听话,方方一时火气也上来了,就从书包里拿出一瓶黑墨水向园园身上扔去,把园园的白衬衫弄脏了。方方这样做是什么行为呢?还有一个事例:某小学五年级学生王林,平时喜欢开玩笑,爱对同学搞恶作剧。一年夏天,临近期终考试时,老师让同学们在教室自己复习功课。王林身旁有一个比较胖的同学,大家都习惯地叫他胖胖。胖胖晚上在家常常看电视看到很晚,第二天睡眼不足,就趴在桌上打瞌睡。今天胖胖以迷迷糊糊地打起瞌睡来。王林先是摸摸他的头,没有反应,又叫了几声,还是不醒。于是王林就用纸卷成一根细条,捅他的耳朵。胖胖感到痒,用手摸了一下耳朵,又睡着了。王林见纸头捅耳孔没有用,就随手从地上拾起一根断铁丝,往胖胖耳里捅。胖胖觉得又痒又痛,一惊,把头抬了起来,王林来不及缩手,铁丝捅进耳孔深处,刺破了耳膜。耳膜刺破是无法医治的,胖胖的左耳从此聋了。在这种情况下,王林的行为却是什么呢?在第一个事例中,方方的行为属违法行为,但还没构成犯罪。因为方方用黑墨水弄脏了园园的衣服,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损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第二个事例中,王林搞恶作剧,造成了胖胖耳聋的终身残疾,后果十分严重。王林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属伤害罪。为什么方方的行为是违法,王林的行为却是犯罪呢?违法与犯罪是不一样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他人权利,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肯定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有很多,但不一定都是犯罪,如小朋友随地大小便也是违法的,但并不构成犯罪。杀人、偷盗不仅是违法行为,也同时是犯罪行为。方方用黑墨水弄脏园园衣服的情况仅是违法,还没有达到犯罪,但王林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违法和犯罪是有区别的,但违法和犯罪又是紧密相联的,一个人如果经常有违法行为,又不加以改正,那么,总有一天会由一般违法变为犯罪的。所以,小朋友们要从小树立守法意识,养成守法习惯,不仅不做犯罪的事,违法的事也不做。第5课、考试作弊害自己一次暑假期末考试,别的同学都在答卷,小雷却眼看着考试卷发呆,很多题都不会答。于是,他一会儿把头伸向前排,一会儿把脖子扭向后排,左顾右盼,并且用胳膊碰别人,用脚踢别人,要求告诉他答案。别人都在紧张地考试,哪有工夫管他啊!小雷没法子,就把事先藏在课桌里的书拿出来找答案。监考老师早就注意到了小雷不遵守考试纪律,并且已警告过他。这时看小雷不再瞧别人,头一直低着,便走到他面前,见小雷正在起劲地翻书呢。监考老师没收了小雷的书和卷子,并让他退出了考场。小雷对此不服气地说:“不就是违反了校纪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小雷考试作弊是一种什么行为呢?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小朋友们应懂得,考试作弊是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的。只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学习,才能学到知识,掌握本领。考试只不过是检查老师的教学效果和督促学生学习的一种手段,并不是教学的目的。即使考试作弊考了好分数,也不代表作学会了这些知识,只能是欺骗家长和老师,最终害的是自己,同时也是违反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第6课、电子游戏里影响学习又偷钱蒋敏是某市重点小学的四年级学生,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一天他正在家里练毛笔字,来了三个同学。他们都说蒋敏傻,现在还练什么毛笔字,多没劲呀,不如去玩电子游戏吧。“玩电子游戏特好玩,特刺激!”蒋敏当时很不乐意,又不愿扫大家的兴,就陪他们去了电子游戏厅。起初蒋敏只是在旁边看,没参加玩。不到一个小时,三个同学身上的钱全部输得精光。同学有困难,蒋敏不能袖手旁观,便主动“请战”。想不到蒋敏这个外行几局下来,就从老板手中赚回来30元。他们乐得不得了,三个同学都夸蒋敏是英雄。从此,蒋敏一发不可收,常常到游戏厅找“刺激”。他的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也急转直下。爸爸妈妈给他的零花钱也都变成了一个个铁片,源源不断地扔到了游戏机肚子里。后来爸爸知道蒋敏因玩游戏机影响了学习,就严厉批评了他;学校老师也帮助蒋敏补课,给他讲学习的重要性,使蒋敏明白了很多道理。蒋敏经过认真思考,感到玩电子游戏耽误了很多学习时间,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挣的工资也被自己玩电子游戏给浪费了,感到很后悔。一些小朋友因迷恋电子游戏,导致学习兴趣转移,虽然身在课堂,心却飞到了游戏机旁,一放学就直奔这些场所,把作业统统置之脑后,最后学业都荒废了。所以,小朋友们应尽量远离电子游戏机,因为它既耽误你的学习,又使你输钱,还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第7课、拾到别人的东西要归还“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社会上有些人认为,既然是捡来的东西,不偷不抢,不会犯法。我愿意归还那是风格高,我不愿意归还,别人也不能强迫。俗话说“天上掉下的东西,捡了白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施金峰就是这样认为的。一天,他在上学路上拾到一只皮包,内有5000元现金。失主知道后,向施金峰索要。施不同意,说:“我是捡来的,不是偷来的,干吗要还你?我捡到的就归我所有。”施金峰小朋友说得对吗?拾到东西真的就可以归自己所有吗?施金峰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别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丢的东西,别人不慎掉到水里漂浮过来的东西,以及农民养的牛、羊等跑丢了等,都不能说谁捡到就是谁的,无论谁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都不应自己占有,应交给失主才对。可见,拾到东西不愿归还是违法的。俗话说得好:“鱼只看见鱼食而没有看到鱼钩,人只看见好事而没有看见危险。”即便是掉在嘴里的一块肉也吃不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该要。懂得了拾金不昧的道理,小朋友们拾到任何东西都应主动交给失主或学校,从小养成不贪小便宜的习惯,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第8课、打架违纪又违法某小学下午放学的铃声响了,五年级(三)班的小强急于到操场打球,匆忙间踩着站在旁边的小明。小明的脚被踩得很痛,而且这天刚穿的一双崭新的白色运动鞋也给踩脏了,一气之下骂了小强一句:“眼瞎了!”小强回敬了一句:“你才瞎了眼呢!”于是两人吵了起来,越吵越厉害,最后竟动起手来。平时就是急性子的小明跑到教室外捡了块砖头回来砸小强,小强来不及躲闪,砖头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当时就昏倒了。虽然小强被及时送到医院抢救过来,但却因脑震荡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不能再上学了,小强的一生就这样给毁了!砸人者小明虽因年龄小没被判刑,但小强的全部治疗费和残疾生活补助费都由小明爸爸妈妈负担。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要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教育部发布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也规定,小学生要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待人有礼貌,不打架,不骂人。打人、骂人是一种不文明的粗野行为,轻则影响团结,伤害彼此的感情,重则危害社会,给自己、给家庭、给他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打人、骂人并非小事。小朋友们一起生活、学习,难免会发生碰撞,这时要讲团结、讲礼貌,要以理服人,不要以力压人,打人、骂人既是不道德、无纪律的表现,也是违法行为。第9课、带匕首危险也违法小宝是小学四年级学生。一次,他的叔叔从西藏出差回来,给小宝带了一把装饰精美的匕首,小宝非常喜欢,常常拿到学校给同学们看。有一次,一个同学提议同小宝的匕首比赛玩飞刀,看谁扎得远,扎得准,大家鼓掌同意。于是,小宝就和几个同学在下课后对着学校的一处土墙玩起了飞刀。小宝在同学们的喝彩中一次比一次扎得起劲,不少外班的同学也都围过来看。一次,小宝向后抡开手臂准备把匕首远远地投向墙壁,但一紧张,刀子从手中滑出,向身后的同班同学小琳刺去。小琳此时正站在小宝身后,目不转睛地盯着墙壁,没料到匕首竟向自己飞来,来不及躲避,被匕首刺中了眼睛。小琳“妈呀”声双手捂住眼睛蹲到地上大哭起来,鲜血顺着她的指缝流出。小宝知道自己闯了大祸,立即叫来了老师。老师和同学赶忙把小琳送到医院,但小琳的右眼再也看不到太阳、鲜花、星星和同学们了。小朋友们看电影、电视时,可能看到某些武林高手身带宝剑、匕首,动不动就拨出来拼杀,但这只是电影而已。宝剑、匕首都属于管制刀具。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谁带剑、带刀到处乱舞,想干啥就干啥,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是违法行为。因此,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小朋友们千万要记住啊!第10课、公共场合要讲公共秩序人生活在社会之中,有很多属于大家共有的地方,如电影院、公共汽
本文标题:第1课小学生吸烟喝酒毒害身体还违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456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