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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理论概述2.1招投标的含义建设工程招投标指的是项目招标人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有关实质性要求,参与招标竞争,招标人从其中选评出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要求和条件的优质承包商,并和其签订合同的经济法律过程。根据建设工程的生产和组织特点,业主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个集物质、人力和知识资源于一体的总集成者,同时他还是项目实施的一个总领者。所以,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尽管同时存在着代表各方利益的项目管理,然而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才是项目工程管理的中心内容,而在其中招投标管理又是重中之重。可以这么说,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过程就是对业主项目的管理,同时它也是一个短期决策过程,一个科学合理地确定一个最合适最满意的投标人的过程。招投标工作围绕建设工程的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以及施工过程而进行。根据招标方式,建设工程招投标可以分为公开招标、邀请议标和邀请招标三种形式,但是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中只有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二类。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它的招标内容比较多,不仅包括施工项目的现场勘探、施工方案的设计、工程的施工和监理,还包括关键器材和原材料的置办。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方式,不仅可以是全程招投标,还可以是阶段性招投标;不仅可以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也可以就某一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进行招投标。总而言之,招投标活动可以就建设工程的任一环节进行,对其管理也就贯穿全程。2,2招投标的目的和原则2.2.1招投标的目的招投标是货物买卖、建设工程、中介服务和则一产租赁等经济活动中的一种交易与竞争一形式,其主要特征就是在达成交易协议和合同订立前引入了竞争机制,它同时具备民事法律和经济活动行为这两种性质。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目的在于在工程建设方的选择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最佳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设备供应、装修装饰、工程监理或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减少工程时间、提高工程的质量和节约建设成本。一般而言,招投标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引入竞争机制,交易公开。(2)激励竞争、打破垄断、实行优胜劣汰,使投资效益达到最佳。(3)以科学、合理和规范的运作程序结合严格的监管制度,以有效地遏制歪风、邪风,确保交易的公平与公正。2.2.2招投标原则根据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招投标过程应该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四大原则进行。(1)公平原则。公平就是指民事主体双方的地位对等。招投标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实行过程中要防止将一人的意愿施加于另一人身上,如毫无理由的或者相互之间勾结串通,对标价施加影响,使招标方遭受损失等与公平背道而驰的情况的发生。(2)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指招标投标活动应该透明化,具体表现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信息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以及结果公开。(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统一执行标准,不偏袒任何一方进行评标和决标工作。(4)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前提。诚实就是真实合法,不虚构、不违法、不编造、不扭曲。在招投标活动中破坏诚实原则的举动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仅如此违背方还要对其行为的后果担当相关的法律责任。信用就是指信守诺言,执行协议,不背信弃义,做出危害他人甚至国家权益的事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民事义务的履行以及民事权利的行使都要遵守诚信原则。2.32.3.1招投标的种类、形式及程序招标种类(1)总承包招标国外将总承包招标这种方式叫做“交钥匙”。这里,业主将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环节都进行招标,总承包商按照业主设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将这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报价。(2)勘察招标勘探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只就工程项目的勘察部分邀请有关企业参与招标,通过了资格审查的勘察企业在给定的时期里向招标方递交标书,最后业主从中选出优秀的单位进行勘察任务。(3)设计招标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对其打算新建工程的设计任务发出招标通知,用法定的方式邀约设计企业参与竞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获取了投标资格的设计企业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在给定的时期里向招标人填报标书,最后招标人从其中选出条件优秀的设计单位。(4)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即招标单位对其打算新建的工程项目发出通告,邀约施工单位参与竞标,招标方再从其中选出优秀的施工单位。(5)监理招标监理招标,就是指招标单位为了完成委托监理任务,用法定的方式邀约监理企业参与竞争,招标方再从其中选出优秀的单位完成工程监理。(6)采购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对其预期要置备的设备或材料发出通告,邀约相关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招标方再从其中选出优秀的供应商代其采购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2.3.2招标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从不同角度有多重分类方法:根据竞争程度的大小,可以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这也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一种主要的分类方法。邀请招标是指业主邀约三个及以上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参与投标。这些法人或组织必须具备执行招标工程的能力,具备很好的信誉形象。邀请招标可能可以请来阅历丰富的,并且具有良好信誉的投标人参与竞标,但是邀请招标这种方法降低了竞争的激烈程度,会遗漏掉某些在技术和报价上均占上风的投标人。公开招标就是招标方利用指定互联网专业网站等媒介进行发布招标信息的一种方式,其对象是不限定的,属于无限制竞争。它的一个特点是招标方的选择范围较大,能够在很多的投标者当中选出一个报价较低、工期较短、资信较好的承包商,从而有利于遏制垄断,实现公平的竞争格局。综上,我国建设工程市场中应以公开招标的形式为主,才能真正的实现交易和竞争的市场化。在国际上通常将邀请招标称之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而将公开招标称之为无限竞争性招标。根据招标的范围,有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之分。前者是中国大陆国内招标项目仅面向我国关境(中国现行关境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澎金马3个单独关境地区)以内的投标人,各投标人可以单独,也可以联合参与投标。后者的对象囊括国内外法人与组织,也是可以单独或组合参与投标竞争。2.4招投标程序招标投标活动有很多的流程要走,大概来说主要经历下面一些过程:(;前期准备工作招标开始前,有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完成,主要有两件事情要做:首先,招标形式的确定。前已述及招标方式有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两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认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区域性重点建设项目,国有资金投资或控制的项目必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此外,对于那些对技术有特殊要求,且比较复杂,只有极少的承包商能够承担的;为防止国家秘密泄露,保护国家安全,可以采取招标方式但是又不能够公开招标的;因地理位置原因不能公开招标的;若公开招标成本相对过大,不划算的;以及法规不允许采取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获得批准之后允许采用邀请招标。其次是标段的分割。招标单位可以按照项目的大小将标的分割成几个标段。这主要是针对于某些特大型项目,这类项目符合招标要求的可能投标方较少,把偌大一个项目一次招标会不利于竞争,所以可以把项目切割成几个标段,单独对每一标段招标。对标段进行恰当的分割能够确保引起资金和技术力量都很强大的投标单位的注意,有利于招标工作的成功。对标段的恰当分割需要注意下面几个点:项目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各标段之间的联系;项目成本。(2)资格审查通常情况下,投标人应该向招标人报送符合其要求的投标文件,便于后期对其资格进行审查。这里,资格审查进一步区分,又包括前审和后审。资格前审特指投标前的资格审查,包括对可能的投标者的专业技能、形象、绩效和实力等各个角度的审查,对于资格后审,它是开标后评标前的审查,是指对准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格前审时,招标单位必须在文件里指明对潜在投标者资格初审的要求、规定与办法;资格后审时,招标单位同样须要在招标文件中指明对投标者的相关审查。招标单位不能够随意变更己经注明的条件,抑或在还没有给出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可能的投标者或准投标者实施资格审查,有其他规定的除外。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潜在投标者,通常不需要资格后审了。这是因为这两种审查方式的审查内容和要求是基本一致的。资格初审是为了将那些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堵在门外,不让其参与投标,从而减少招标费用,使招标更具效率。(3)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献的编制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招标文件自身的编制,还有就是工程内量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根据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必须对一些事项作出要求,如资格审查规章、项目专业技能,报价,评标准则等,另外还有未来签订的协议的内容条款。招标企业或其代理机构应当制定招标文件,并对外通告。它不仅是投标文件的编制基础,还是未来签订承包协议时的依据。包含在招标文件中的条件和要求,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以及发包和承包两方均具有制约力。由于招投标工作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编制的招标文件也存在着不同之处。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指由招标方编制规定一致的含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文件,然后投标人按照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单位的组织设计和施工场地的现实状况,根据定额消耗量和市场价格信息来计算合理报价并参与竞标,最后业主挑选出最佳投标企业的这样一个过程。C4)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投标过程由两部分组成,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和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有调研,投标数据与信息的归拢;投标部门的设立;投标策略的制定,以及其他文件的准备。在做好准备工作之后,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制定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该注意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如果投标方经过同意可以有替代标的的,投标方还应准备备选标书,并计算相应的报价以作不时之需。开标、评标和定标是招投标中活动的关键的几个步骤,因为不主观、不偏倚的评标与定标是筛选出恰当的承包商的必要条件,才能保证项目的成功的开工和施工。开标环节必须在投标文件允许报送的最后一天的相同时点公布,另外,开标地址也必须是原来规定的地址。招标方,或者其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活动,全部的投标单位都应该到场,听取公开的评标办法。此外,唱标工作要根据标书的递交次序进行,唱标的内容包括合格标书投标单位的称呼、报价、工程质量保证、预交的保证金、施工工期预计、招标方为其提供的便利、关键材料的使用标准以及其它觉得应当补充的其他信息。评标环节是指委员会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的既定要求和程序,对所有合格标书进行综合的对比分析和评审的过程。评标过程必须按一定的原则进行,如公正公平原则。评标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评判所有的标书,当然在评标过程中必要的资料会由业主或者其代理机构事先提供。评审委员会不能泄露招标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在评标过程中可以将其作为参照,但不是唯一的参照。定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结束之后选出一到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由招标方,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来选择最终的中标方。中标方一经确定之后,招标方须向中标者寄发中标通知单,与此同时还应当把中标结果告知其他没有中标的投标者。然后,招标方和中标方根据已有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在与某一承包商订立承包协议以后,招标方必须将所有投标人之前预交的保证金交还,而不论其是否中标。中标者必须严格遵守协议的有关约定,按时按质的对承包到的项目开工,施工及完工。z.s我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建设招投标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84年,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初步实施。1991年,国家有关部委发布有关规定,要求重视发包与承包管理工作。1994年,为了加强政治建筑市场的管理条件,建设部又颁布了《全面深化建筑市场体制改革的意见》,特别指明要积极推广招投标制度,从而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既此之后,各地各部门反响很大,随后也出台了不同的规则和办法,在法制化建设下,我国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日益健全。1999年,对招投标体制来说是其发展路途中的一个拐点。从最初“合同法”,到后来的“招标投标法”的实施,为我国招投标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这两部法律都是与招投标活动紧密相关的,在内容上有很多地方是借鉴国外先进的做法或者通例。zooo年s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规模标准规定》发布;同年7月又颁布了《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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