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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电务段,西安通信段,西安、安康、阎良工务段,西延公司:现将《西安铁路局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不含郑西客运专线施工及天窗作业管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前发西电函〔2010〕58号文件《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电务补充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附件:1、西安铁路局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2、电务配合施工监控程序、标准和流程图3、施工路料管理及设备拆旧管理办法4、电务施工干部包保安全检查表5、电务日常作业派工单西安铁路局电务处二○一○年七月一日2附件1:西安铁路局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1条营业线电务施工应严格遵守铁办[2008]190号及西铁安[2009]16号文件的规定。临近营业线进行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应遵守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及西铁安〔2010〕27号《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第2条管内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始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施工安全协议,明晰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及配合措施,认真履行会签及审批手续,强化施工计划管理、过程控制和安全监督、监控,确保施工期间既有设备安全运用。第3条营业线电务施工作业、维修作业、天窗点外作业,按照西铁安[2009]16号文件第2、第5条规定的相关作业项目进行。双线区段同时影响上下行设备使用的维修作业,必须在“垂直天窗”内进行。二、施工等级划分第4条根据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规定,电务营业线施工等级按规模、对运输的影响程度分为Ⅰ、Ⅱ、Ⅲ级。电务Ⅰ、Ⅱ、Ⅲ级施工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1.Ⅰ级施工:陇海、宁西、侯西、宝中、宝成、襄渝、阳安、西康线,太西线张桥~新丰镇段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施工。32.Ⅱ级施工:⑴陇海线太要~宝鸡段(含宝鸡站)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⑵陇海线宝鸡~社棠段,宁西、侯西、宝中、宝成、襄渝、阳安、西康线,太西线张桥~新丰镇段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⑶信号设备新(扩)建、大修联锁换装施工。⑷自动闭塞区段停用一个站间闭塞进行换装。⑸驼峰自动化设备换装。⑹整组更换一、二部位车辆减速器。3.Ⅲ级施工:⑴计算机联锁软件升级、换装调试(控显软件等不影响联锁关系的软件升级、换装除外)。车站列控中心软件更换。⑵局部联锁电路修改。⑶更换电气集中控制台、整组更换三部位减速器,双线区段影响全站、上下行正线及一个咽喉设备正常使用的道岔、箱盒更换,不良电缆或电源对地绝缘查找处理等停用全站(全场)信联闭60分钟以上的施工。⑷配合工务更换道岔,主要干线同一站(场)正线一次整组更换1组,其它线一次整组更换2组及以上正线道岔。⑸更换道岔转辙设备及安装装置(涉及电路、配线修改,电缆、电缆盒配线的施工作业)。⑹更换(移设)整架列车信号机。⑺在既有联锁设备或区间自闭设备中进行施工“插入”试验。4⑻整站更换电源屏⑼影响铁路营业线一个及以上调度区段列车调度指挥系统和调度集中系统业务中断的作业。⑽影响铁路中间站通信系统中断的作业。⑾TDCS、CTC中心机房核心设备(数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通信服务器、核心路由器、核心交换机等)升级改造。⑿纳入局月度运输计划或路局电报批准的各类施工,等级达不到Ⅱ级及以上的其它电务施工作业。涉及通信传输骨干网停机要点施工,按照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第5条加强电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管理。能在天窗点内完成的影响正常运用的设备整治、器材周期更换作业,应按照《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电务三级施工管理规定,根据作业影响范围、难易程度,可分为车间、工区级施工作业,分别由车间、工区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车间、工区在维修天窗内组织实施,计划纳入天窗修管理。具体作业项目、分级及监控由各段自定,报局电务处备案。车载设备厂装、架装、新装或随机车辅修进行的LKJ、TAX箱、CIR等设备整机拆装作业;TDCS/CTC中心机房核心设备(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通信服务器、中心路由器、中心交换机等)升级中,不会导致整个系统中断的局部双机切换操作。由电务、通信段根据作业性质比照电务三级施工负责制的车间级施工进行卡控,具体实施措施由电务、通信段自定。第6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三类:1.A类: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5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进行管理:⑴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化区段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的施工。⑵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架(移)设、拆除通信信号杆塔、立柱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⑶临近营业线进行电缆沟开挖、电缆敷设影响铁路路基、桥涵稳定的施工。⑷其它施工需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2.B类: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施工计划:⑴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吊车吊装作业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⑵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⑶临近营业线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⑷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3.C类: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⑴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6⑵人工开挖基坑和人工挖孔桩施工。⑶临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电缆沟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⑷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限界的施工。⑸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⑹其他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稳定的施工。三、施工组织领导第7条电务施工实行“三级施工安全负责制”,按施工等级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亲自组织施工。1.Ⅰ级施工:负责人由段长(主管副段长)担任,局电务处处长或副处长参加。2.Ⅱ级施工:负责人由段长(副段长或总工)担任,电务处副处长参加。3.Ⅲ级施工:负责人由副段长或总工担任,电务处副处长或主管工程师有重点地参加。4.天窗点内进行的电务施工作业:车间级,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担任,段主管工程师有重点地参加;工区级,负责人由工区工长担任,车间主任、副主任或技术干部有重点地参加。5.临近营业线施工:各级负责人按《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要求执行,由各段根据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和重要程度确定具体监督、监控人员。四、施工计划编制、审核与审批第8条电务营业线施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应遵循西铁安【2009】16号文件第13至33条有关规定,施工计划7按《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办法》执行。需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Ⅰ、Ⅱ、Ⅲ级施工,施工单位应于每月7日前将次月施工轮廓计划报局电务处,经路局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申请单位通过施工TDMS4.0系统上报。天窗点内进行的电务车间、工区级施工作业项目,按本文第六章第30条规定执行。第9条各级施工都要认真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联锁试验方案及内容等),要根据施工内容有针对性制定,不得漏项。根据施工级别不同,施工方案、计划、网络流程图及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核、审批按权限级别确定。1.Ⅰ、Ⅱ级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方案、网络流程图、措施由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制定,段长(副段长)组织安全科负责人、技术科负责人、联锁负责人、措施编制人、联锁表编制人及其它相关人员召开施工专题审查会进行审查,经技术科科长(副科长)、联锁主任、安全科科长(副科长)审查签字,段长(副段长)审批,上报电务处审核批准,电务(通信)段组织实施。2.Ⅲ级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方案、网络流程图、措施,由段技术科主管工程师制定,主管副段长组织安全、技术科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召开施工专题审查会进行审查,经技术科科长(副科长)、联锁主任、安全科科长(副科长)审查签字,主管副段长批准后组织实施。3.天窗点内进行的电务施工项目。车间级:由车间主管人员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方案,车间主任(副主任)组织主管工程师、联锁工程师及其它相关人员召开施工审查会进行审查,经车间主任(副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工区级:由工区工长制定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车间8技术主管人员批准后,工长负责组织施工。4.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按营业线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监控;对不纳入路局施工计划的B、C类施工,由各段根据施工单位上报计划和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按路局规定,制定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实施监护、监督和检查。第10条施工计划的上报与审批。1.Ⅰ、Ⅱ、Ⅲ级施工月(日)计划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按照TDMS4.0施工调度子系统要求提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为提高施工计划审批质量,把好施工安全源头,便于施工计划审批流转,电务处实行分工负责,具体分工如下:安全科:负责垂直天窗、设备整修、器材轮修更换等施工计划的审核,主管副处长上报。信号科:负责设备集中修及相关施工计划的会签与审核,主管副处长审批上报。工程科:负责设备大修、基建工程及相关施工计划的会签与审核,主管副处长审批上报。通信科:负责铁路通信设备大、中修及基建工程有关通信设备施工计划的会签与审核,主管副处长审批上报。第11条各级施工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网络流程图、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应急措施和联锁试验方案。1.根据施工任务及时间,制定施工网络流程图,明确各阶段的施工任务、时间节点、安全卡控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按照计划完成。2.根据施工内容制定有效的确保人身安全的措施,确定施工安全负责人,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员制度,做好列车运行三预报,确保施工人员9人身安全。3.技术措施必须依据施工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段技术(工程)科主管工程师根据施工内容,提前到现场调查制定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并核对既有设备图物相符,关键部位、关键岗位要制定相关技术图表(绘制施工图纸及配线表),施工技术组织措施经有关人员共同讨论后确定,并经审核批准后施工。4.施工方案要依据施工内容,明确关键时间、关键地点、关键环节、关键设备、关键人,制定相应的卡控措施,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负责人。第12条为加强施工联锁管理,所有涉及联锁关系变化的施工,必须制定联锁关系试验方案。如联锁变更、软件修改、电路修改等施工,严禁降低影响联锁关系的施工等级。联锁试验方案应包括组织机构、试验项目、试验顺序、试验方法(重点应明确特殊及结合电路试验方法)及试验纪律。具体对《关于印发“西安铁路局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的通知》(西铁电函[2009]1090号)5.1、5.2条原内容废止,修改如下:Ⅰ级施工的联锁试验方案由段长亲自组织生产指挥中心、信号技术科、安全科有关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报路局电务处,由处长组织分管副处长、主管科室技术人员、联锁工程师共同讨论审批。Ⅱ级施工的联锁试验方案由主管段长组织生产指挥中心、信号技术科、安全科有关技术、安全管理人员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报路局电务处,由分管副处长组织主管科室技术人员共同讨论审批。Ⅲ级施工联锁试验方案,由段主管工程师、联锁工程师共同负责制定,主管副段长组织安全、技术科负责人、联锁主任(工程师)集体研10究后,由主管副段长审批,报电务处备案。天窗点内进行的车间级施工联锁试验内容,由车间主管工程师、联锁工程师共同负责制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工区级施工联锁试验内容,由联锁员负责制定,车间联锁工程师或工长审批。Ⅰ、Ⅱ级施工的联锁试验由段技术科长(副科长)或联锁主任担任负责人,并组织实施;Ⅲ级施工的联锁试验由段主管工程师担任负责人,并组
本文标题: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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