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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习题答案1
1第1章法律概述■概念与知识1.基本概念法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渊源:法的渊源通常是指法的表现形式,即法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法的效力:法的效力专指法的效力范围,即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具体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生效,也就是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完整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准则。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规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不利的法律后果。2.选择题(1)法是以(B)为内容的行为规范。A.国家意志性B.权利义务C.国家强制力D.社会关系(2)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C)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B.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3)下列对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的表述正确的是(C)。A.宪法行政法规法律地方性法规B.宪法地方性法规法律行政法规C.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D.行政法规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4)法的作用可以分为以下(AC)两大类。A.规范作用B.警示作用C.社会作用D.政治作用2(5)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下列(ABC)要素构成,缺一不可。A.主体B.客体C.内容D.法律事实3.问答题(1)法的特征有哪些?法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2)简述法产生、发展的过程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里,没有国家和法,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是原始习惯。在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产品有了剩余。出现了私有制和剥削,氏族社会开始解体,出现了奴隶主和奴隶这两个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镇压奴隶的反抗,就建立暴力机构----国家,同时,制定一系列反映奴隶主阶级意志的规则,就是人类社会上最早的法---奴隶制法。法自产生后,经历了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最早出现的是奴隶制法,相继发展的是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前三种都是剥削阶级类型的法,社会主义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新、也是最后一个类型的法。(3)我国法的渊源有哪些?我国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4)简述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包括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①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规范在哪些地域范围生效。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分为三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在局部地区生效,在域外生效。②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般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效;二是法律通过颁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再开始生效。法律终止效力的时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新法公布实行后,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旧法自然失效;新法取代旧法,同时在新法中明文规定旧法废止;法律因完成其历史任务而失效;法律本身规定的终止生效时间届至;有权国家机关发布决议或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律或法规。法的溯及力方面,一般来说,法不应溯及既往,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应适用。(5)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①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加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我国公民;居住在我国的外3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国家。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③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离开了权利和义务。(6)简述法律责任的种类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条件?一般情况下,追究法律责任的条件包括方面:①行为的违法性;②行为后果的社会危害性;③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④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分析与应用案例题小王在一次出差途中,路遇一歹徒持刀抢劫。在搏斗过程中,小王将刀刺进歹徒胸部,最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王听到这一消息害怕极了,赶紧找律师咨询自己是否要承担责任。律师告诉小王,他属于正当防卫,在遭遇抢劫时享有无限防卫权,不需要对歹徒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问题:本案例体现了法的什么作用。答案:本案例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法通过设定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通过这种作用,法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实训题小李和小张是一对好朋友,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得他们的关系有些变化。一件是一天中午,小王因要给班级写板报没有时间去食堂,就让小李帮他打饭,小李一时大意忘记了,小王很不高兴。另一件事是,小王不小心把小李的手机摔坏了,小李也很生气。问题:结合这两个小事例分析生活中哪些事情受法的调整,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哪些规则在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些规范有什么不同。答案: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但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要由法律来规范,只有统治阶级认为需要用法律来调整的社会关系才会制定相应的法律。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宗教教义、政策等其他规则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这些规则的主要区别在于是由谁制定或如何产生的,适用范围大小,是否具有国家强制性等。第2章民法基础知识■概念与知识1.基本概念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4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被代理人的原因,使得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债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一方是债务人。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性的权利。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2.选择题(1)我国民法调整的是(C)A.所有的财产关系B.纵向的财产关系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经济管理关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AC)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A)。A.所有权客体的消灭B.所有权的抛弃C.所有权转让D.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被转移(4)(C)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A.侵权行为B.无因管理C.合同D.不当得利(5)债权与物权的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可以是(ABC)。A.物B.行为C.智力成果D.精神E.情感53.问答题(1)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自愿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成以下三种: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此之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哪些?无效民事行为包括哪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下列民事行为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4)代理的特征有哪些?代理具有以下四个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5)无权代理的种类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权代理分为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两种。①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态度。对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如果被代理人进行了追认,无权代理转变为有权代理,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就成为绝对无效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所做的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②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与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一致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负责。如果被代理人因该行为遭受损失,可根据代理人的过错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6)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及承担方式有哪些?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由于民事责任又分6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而二者的构成要件也有所不同。①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只要合同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即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就应当承担责任。②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特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分析与应用案例题李军是某单位后勤处的负责人。2006年9月,其亲戚家的一头牛得了一种传染病,且使其它15头牛全部被传染,李军利便用职权之便以该单位食堂的名义买下其亲戚家中16头病牛,随后又找人将该16头病牛全部杀掉,并把牛皮送其亲戚,牛肉运回本单位食堂,其亲戚送给他1000元作为酬谢。由于牛肉感染病毒,本单位职工食用后发生9人中毒,食堂只好将剩余的牛肉倒掉,造成经济损失20000余元。有人将此事向单位反映后,单位责令李军追回牛肉款。李军表示,牛肉是其亲戚的,他是代理单位购买牛肉,发生损失应当由单位负责,与其个人没有关系。其所在单位遂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李军及其亲戚归还牛肉款。问题:李军的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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