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 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日期:2002-07-15实施日期:2002-07-15时效性:有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决定》和全省交通系统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指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超限运输的界定标准所谓超限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载荷质量和外形尺寸超过公路工程技术限定标准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超过以下限定标准的车辆为超限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2.车货总长度18米以上;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4.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5.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二、加强超限运输管理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交通公路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全省公路总里程已达到69000多公里,逐步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为河南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公路上行驶的大、重型货物超限运输车辆也迅猛增加,给公路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尤其我省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连南贯北,既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通道,又是重要产煤基地,超限运输更加突出。一些运输单位和车主不顾车辆和公路的承载能力和行车安全,私自改装车辆,加高、加长、加宽车厢栏板,加厚钢板,拼命装载,单车核载质量20吨左右的车辆装载60多吨,有的高达100吨以上,严重超出了公路的承载能力。按理论测算,设计轴载标准为10吨的公路,车辆轴载13吨通过后,公路寿命将缩短51%。由于大量严重超限车辆的碾压,使我省一些重要干线公路毁坏严重,损失巨大。据调查,全省每年仅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造成公路过早毁坏损失达4亿多元,这不仅加剧了我省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短缺的矛盾,而且也影响了公路行车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超限运输已是破坏公路的主要“杀手”,加强超限运输管理是保护公路的迫切要求,势在必行。三、开展超限运输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了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8月25日,河南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通告》,2000年1月6日,河南省省长李克强签发54号令,颁布了《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2000年2月13日,交通部部长黄镇东签发2号令,颁布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上超限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不仅明确了公路运输车辆限定标准,同时赋予了公路管理机构五项职能和责任:①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超限运输管理实际需要,在主要路段上统一设置监控检测装置,对超限车辆进行监控管理;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路政管理人员应责令立即停驻,就近卸下超限货物后,方可通行;③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通行;④运输车辆超过公路限载标准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⑤对违法擅自超限运输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四、超限运输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为保证超限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交通厅、公路局多次开会研究部署,确立了“宣传先行、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在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省公路局会同各市公路部门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本着“堵住源头、把住关口、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比较严重的重点路段设置了55个超限运输监控室,并统一研制配置了自动化动态称重检测设备,实现了超限车辆不停车自动检测,自动显示超限质量。在超限运输车辆管理上,考虑到稳定大局和运输业的现状,工作中贯彻“只卸不罚”的原则,对经检测超限2吨以上的车辆,卸下超限货物、收取有关费用并进行宣传教育后予以放行。对运输瓜果、蔬菜等绿色食品和鲜活货物的超限车辆,重点搞好宣传教育,保障绿色通道畅通。五、超限运输管理行为规范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我们十分重视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注重在超限运输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上严格把关,并制定了《河南省超限运输监控室管理暂行规定》、《河南省超限运输监控室考核评比办法》、《河南省超限运输监控室管理规章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超限运输监控室的基础建设、工作程序、工作职责、人员管理、执法原则、精神文明建设等部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监控室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预告牌、宣传牌、室名牌和政务公示栏;做到“六公开”、“十不准”,“六公开”即:批准机关公开、主管部门公开、限载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管理人员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十不准”即:不准便装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多收少卸,不准以罚代卸,不准私放“人情车”,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使用文明忌语,不准造成人为堵车。六、收费标准依据豫价费字[1999]第145号文件规定,超限运输管理主要收取以下四项费用:1.装车费10元/吨;2.卸车费5元/吨;3.货物保管费10元/天、吨;4.超限车辆检测费20元/次(每车单程不得重复收费;不超限不得收费)。七、超限运输监控室设置情况根据超限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全省在主要干线公路上共设置了55个超限运输监控室:豫联11线郑州芦家、国道220线郑州袁庄、国道310线三门峡槐树洼、国道209线三门峡小河、国道310线洛阳绿雨湾、国道207线洛阳黄河桥北、豫20线洛阳水寨、国道311线平顶山沙河桥、豫01线平顶山焦庄、S904线平顶山三焦、国道207线济源沁北、济阳路济源克井、国道310线开封兰考、豫04线开封岗陆、国道107线许昌湾张、豫31线许昌小王庄、豫01线许昌王洛、豫04线商丘西陵、国道105线商丘孙楼、商荷路商丘李庄、豫36线商丘李集、国道311线周日韭园、豫60线周口孔桥、豫20线周口郑洼、国道106线周口平岗、豫20线周口新桥、国道312线南阳封湾、豫22线南阳沙堰镇、豫23线南阳潦河、国道207线南阳姚巷、豫02线南阳北召店、豫49线南阳柳营、豫49线南阳湖阳、豫25线驻马店小刘庄、国道107线驻马店西平、国道312线信阳楚王城、国道107线信阳马营、国道106线信阳岗李店、国道107线漯河郾城、漯叶路漯河袁集、国道107线安阳三家庄、豫09线安阳北流寺、豫09线安阳合涧、国道106线濮阳新喜、豫39线濮阳孟村、豫11线濮阳南乐、豫12线新乡辉县南关、国道106线新乡黄河桥北、豫13线新乡彦当桥、豫39线鹤壁军王庄、豫40线鹤壁刘庄、豫18线焦作西万、豫06线焦作山王庄、豫06线焦作武陟东、博晋路焦作柏山超限运输监控室。八、监督举报电话为便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超限运输管理工作,现公布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0371-7443572、7971214转5609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拨打以上监督举报电话,对全省超限运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我们将在三天内给予明确答复。
本文标题: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5452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