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河南省纯种肉牛繁育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河南省纯种肉牛繁育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编制: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期:2016年5月3日河南省纯种肉牛繁育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的精神,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豫财资【2016】18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使我们河南省纯种肉牛繁育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高效快捷地完成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资产清查的目标和任务(一)资产清查的目标1全面摸清家底对本中心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2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充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本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3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决算和政府财务综合报告、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4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资产清查任务1做好基本情况的清理对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机构编制、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清理,为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2做好财务清理对本中心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真实完整地反映本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状况。3做好财产清查对本中心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长期以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清查。4做好资产核实本中心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由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后,按规定权限上报;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核实批复。5完善制度建设主要是各级财务部门、主管部门、本中心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6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报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二、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和范围(一)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二)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对象1.清查范围A、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河南省编办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B、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务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C、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单位,实行单位化管理并执行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2.清查对象本次清查的对象具体包括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各种应收款和预付款、材料等)、固定资产(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文物及标本陈列品、家具用具等)、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借入款项、各种应付款和预收款)、净资产(事业基金、固定资金、专用资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其他净资产)等。此外,还要对人员基本情况、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担保情况等进行清理。三、总体部署、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一)总体部署本中心系统资产清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中心的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资料,完善管理信息,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强化资产动态管理。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政府职能、保障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资产清查工作不仅是新常态下做好财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迫切需要,更是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所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摸清家底、完善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必然要求。2、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扎实推进资产清查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和财政厅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妥善安排各项工作,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3、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于2016年5月3日开始,8月底结束。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为2016年5月3日-15日主要任务是:制定本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成立协调领导机构,安排部署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2)实施阶段为2016年5月15日-5月31日本中心按照《河南省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要求,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本中心自查工作完成后,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送财政厅。7月16日-8月20日,接受财政厅对本中心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3)总结阶段为2016年8月下旬本中心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本中心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对本中心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各部门要按照本中心规定的时间上报资产清查结果,决不允许个别部门或个人以任何理由影响本中心资产清查工作进度。(二)组织机构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2016年全省资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严密组织,加强统筹。各单位抓紧行动起来,采用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本中心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清查责任;成立由财务部、办公室、资产管理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负责本中心的资产清查工作。2、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并对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证明和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对应纳入清查范围的资产必须全部纳入,中心所有的国有资产必须全部进行清查入账,一件资产都不能流失;清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必须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资产清查数据要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确保清查数据准确无误、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中心资产状况。3、强化应用,改进管理各部门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努力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再上新的台阶。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并对资产变化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强化资产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盘活行政事业存量资产,对闲置和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分享公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人员安排1、组长:2、副组长:3、办公室主任:4、成员名单及所属科室:四、资产清查的具体工作方法:(一)资产类1、现金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总账及明细账,并倒推清查基准日库存现金是否与账面数相符。如发生现金盘亏、盘盈,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建议资产清查单位作相应账务调整。现金按清查核实数确认。2、银行存款对银行存款按不同开户银行进行函证,以函证结果并结合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等确认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对大额异常未达账项,查明其形成原因并按规定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3、有价证券核对有价证券总账及明细账,编制有价证券盘点表并确定其所有权权属。4、暂付款(1)核对账务,逐笔了解业务内容,检查其核算内容是否合理;按清查基准日余额进行逐笔函证,对无法函证、不回函及虽回函经核对调整后仍不相符的款项,能采用替代程序的采用替代程序,不能采用替代程序的,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2)账龄分析,按欠款时间长短对暂付款项的账龄进行分析,对总体账龄较长的暂付款项分析其主要形成原因;5、库存材料制定详细的库存材料盘点计划,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确定清查日材料实际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处理的材料实际数量后,根据材料在清查基准日至清查盘点日之间所增减变动的会计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倒轧,得出清查基准日材料的实物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的材料实际数量,将清查基准日仓库实物明细账与库存实际数量进行核对,如有盘盈或盘亏差异,查明原因并在“库存材料清查明细表”中进行说明。6、固定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方法固定资产包括本中心所有的全部房产(包括办公、职工住房等用房)、设备(专用设备和一般通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及其他应列入固定资产项目核算和资产。固定资产的资产清查审计以资产清查为重点进行核实,具体包括:(1)核查实物与明细账是否相符,对实物进行盘点。(2)对可能存在的账外固定资产转入账内,对相关的缴税及补办手续等问题予以调整。(3)核对固定资产所有权(房产证明、车辆行车证、设备购置发票等)。(4)核对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对外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清理收回,或完善手续,确保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完整入账。资产清查审计中不能落实的固定资产作为盘亏处理,保留追索权。对盘盈资产按规定估价入账。(5)针对不同的资产类别,采取不同的具体工作方法。①房屋及构筑物审计核查落实房屋及构筑物的竣工日期;坐落位置;取得方式;取得日期;投入使用日期;建筑结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下面积;使用状况;使用方向(包括“自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管理部门;产权形式;权属证书;折旧状态;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累计使用年限。②专用设备审计核查落实专用设备规格型号;取得方式;取得日期;保修截止日;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状况;使用方向(包括“自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折旧状态;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累计使用年限。③通用设备审计核查落实通用设备规格型号;取得方式;取得日期;保修截止日;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状况(包括“在用”、“未使用”、“不需用”、“毁坏不能用”、“其他”);使用方向(“自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折旧状态;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累计使用年限。④物及陈列品审计核查落实文物及陈列品的规格型号;取得方式;取得日期;存放地点;管理单位;使用部门;使用人;文物等级;坐落位置;使用状况;使用方向(“自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累计使用年限。⑤书、档案审计核查落实专用图书馆、文化馆储藏的书籍,以及行政单位贮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业务用书的书名、册数;取得方式;取得日期;存放地点;管理单位;使用部门;使用人;文物等级;坐落位置;使用状况;使用方向(“自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累计使用年限。⑥具、用具、装具及其他审计核查落实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的规格型号、种类;取得方式;取得日期;保修截止日;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状况;使用方向(“自用”、“出租”、“出借”、“闲置”、“其他”);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累计使用年限。7、财政应返还额度、预拨下年经费清查审计
本文标题:河南省纯种肉牛繁育中心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5554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