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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扒中学刘彦艳一、常见的法律术语(一)公民(二)权利和义务(三)违法和犯罪(一)公民含义: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的人,就是该国的公民。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姓名:张铁林外文名:ZhangTie-Lin国籍:英国民族:汉族出生地:河北省唐山市出生日期:1957年06月15日个人背景职业:演员毕业院校:英国皇家电影学院其他信息身高:178cm体重:80kg信仰:佛教血型:O型影视作品:《还珠格格》、《倚天屠龙记》其他作品:《铁齿铜牙纪晓岚》,《少年张三丰》、《龙凤奇缘》,《大清药王》、《水浒传》基本信息持有外国国籍的中国人:•著名歌星:潘玮柏,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著名歌星:王力宏,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著名艺人:谢霆锋,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公民。•著名影星:李连杰,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著名歌星:陈明,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公民。•著名影星:斯琴高娃,瑞士国籍的瑞士公民。•著名歌星:蒋大为,加拿大国籍的加拿大公民。•著名导演:陈凯歌,美国国籍的美国公民。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相对敌人而言,凡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是以阶级内容划分的。公民人民公民和人民的关系我们大家既是中国(),又是中国()的一员。公民人民(二)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1)政治权利和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和利益。我国公民的六大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义务。(三)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应该做而没有做的,是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不能做而去做的,也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根据违反法律的类别,违法行为的分类:违宪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受行政制裁受刑罚处罚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防微杜渐,避免做出违法的行为。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一群少年成为大盗4月28日,A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案例一:张某,16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二:家住和平小区曹女士有一个读中学的女儿,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曹很生气。去年9月中旬,一次严厉说教,使母女失和.女儿离家出走。就在曹女士整天担忧的时候,10月21日中午,曹女士回家意外发现出走的女儿回来了,她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屋里的4名男生正在拿她家的东西。她气愤到了极点,将女儿和4名男生骂走。下午曹听到有人敲门,是自己女儿的声音,便将门打开。没想到,进来几个男生,用衣服将曹的头部蒙上一顿毒打,抢走了她手上的一枚金戒指、一件夹克衫,还有几千元人民币。案发后,曹某对自己的女儿尽管又气又恨,但在报案时仍然没向警方说出真相,只笼统地说4名孩子作案,只字没提女儿。直到今年4月,她才说出真实情况。警方经过工作,将其女儿和行抢的几个未成年人在道外一间租住的房子里抓获。案例三: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案例四:“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案例五:视频欣赏《陨落》案例六:之所以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原因总结:1.家庭教育有关;2.自身法律意识淡薄;3.社会中存在着不良诱惑为了让我们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国家为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自我保护自我保护小技巧:•交通安全要遵守;路遇“怪人”绕道走;•遇人求救应理智;见义勇为“巧”当先;•生人搭讪不要理;遇人勒索先自保;•大雨天要防雷电;烟酒赌博不能沾;•大型活动防踩踏;多雨天气勿上山;•洪水来时高处跑;高温天气防中暑;•饮食卫生要注意;户外安全记心间
本文标题: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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