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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白喉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一、总则(一)目的为规范本本中心应对白喉疫情的规范处置,提高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技术方案。(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福建省白喉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永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技术方案。(三)分级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即可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我市多年无白喉病例报告,故在我市发现1例及以上白喉病例即视为暴发,并同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开展白喉的相关信息报告工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白喉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且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一周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白喉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白喉非疫区(指过去连续三年无病例发生的县)发生首例病例,由市卫生局确认。(四)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白喉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五)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责、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2二、组织(一)中心设立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构,负责部署本中心在本市发生白喉疫情时的应急处理工作。(二)传染病防制科负责开展白喉疫情的日常监测;负责发生白喉疫情时的现场调查处理工作。(三)检验科负责现场样品的采集、检测及送样。(四)健康教育与促进科负责白喉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事件相关信息的报道等。(五)应急信息科负责白喉疫情的信息上报、资料收集及归档工作。三、监测与报告(一)监测传染病防制科负责开展白喉疫情日常监测工作,健全疫情信息审核、质量控制、实时监控等一系列制度,直报管理人员及时登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传染病报告卡浏览、审核、查重、订正工作,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发现白喉病例,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二)报告制度1、报告程序和时限应急信息科接到各医疗机构报告白喉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尽快开展调查核实,确定真实性,对事件形成初步结论后,在中心主任的指示下,于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三明市疾控中心报告。并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2、报告内容及形式白喉疫情应急处置的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初次报告要快,应在调查后2小时完成。3(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进程报告要新,如事态发展迅速,每天、每周或不定时报告事件进程。(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结案报告要全,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四、应急(一)准备传染病防制科负责准备白喉疫情处理相关的业务参考资料、调查用表、消杀用品等;检验科负责需进行实验室检测样品采样器具的准备及检测试剂的配备;健康教育促进科负责准备白喉相关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资料。1、调查用表:白喉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2、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标本采集记录表、无菌棉拭子或无菌棉拭子吸附新鲜配制的亚碲酸钾、甘油盐水保存液、灭菌试管或带盖可密闭的塑料管、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装有运送培养基的密闭试管、Loeffler血清培养基结合有亚碲酸钾培养基培养皿等;3、现场消杀用药品与器械:①常用消毒剂:包括漂白粉、漂精片、碘伏等,②配备的器械:包括喷雾器、刻度量杯、装药品的消毒箱等;4、现场防护用品:现场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和消毒杀虫)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手套、长筒橡皮手套、长筒靴、工作服等;5、特殊治疗药物:白喉抗毒素等;6、预防性服用药物:复方新诺明、青霉素、红霉素等;7、应急接种:白喉类毒素。(二)响应接到报告后,中心在市卫生局组织下迅速了解详细情况,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报告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Ⅱ级、Ⅲ4级、Ⅳ级分别由省级、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卫生应急响应。(三)应急处置1、核实诊断查看已发现病例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能够提供较详细的病人发病与发病前生活信息的人。查阅病历及化验记录、询问诊治医生,详细了解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临床进程、早期抗菌素诊断性治疗以及完整的临床治疗记录情况。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及发病危险因素等资料。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最后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2、流行病学调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掌握白喉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对每例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积累资料,作为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污染物和可疑食物等)。以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及与之相关的地区为范围开展暴发调查,迅速摸清发病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在现有临床与流行病学资料难以确定感染来源和途径时,需要提出假设,开展专项调查;通过病例-对照研究、实验室检测等综合手段,验证假设,确定感染来源、途径与流行因素。3、病人隔离救治由于病人和带菌者是白喉的传染源,因此,要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和带菌者。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要立即送就近指定医院或治疗点治疗,不允许长距离转送病人。若确需转送的病人,要随带盛放吐痰的容器,对其痰液要进行严格消毒。对途中污染的物品、地面和运送病人之工具要随时消毒处理。病人症状消失后,间隔2日采集咽拭子培养,连续两次阴性者,方可出院;如无条件培养,可在症状消失2周后出院。54、密切接触者的调查与处理密切接触者包括患者的看护人员、家庭成员,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里的同班者或处在同一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中的人群。所有密切接触者必须采取下列措施:(1)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随访,时间至少为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期间内可不限制其活动,但要告知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一旦其出现咽痛及血性鼻涕者或高热、扁桃体及咽部高度水肿,在咽、喉、鼻及皮肤等部位出现黄色或灰绿色假膜等症状和体征,要主动申报,并及时就诊。所在地乡村医生、校医、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等负责医学观察工作。(2)预防性服药发生白喉流行时,可对密切接触者采取的应急抗菌素预防性注射。可以选择青霉素、红霉素等抗菌素进行预防服药。(3)病菌携带者对所有已经证实的病菌携带者进行足量全程抗菌素治疗,并重复进行标本培养,最少持续14天;对用青霉素和红霉素联合治疗后仍携带病菌者,应给予另外10天疗程的红霉素治疗,并采集标本供进一步培养。5、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1)标本的采集在个案调查开展的同时即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采集的标本为咽拭子。在工作能力可及的情况下,要对每个病例收集标本分离白喉杆菌。病原分离标本的采集最好在使用抗生素和应急接种之前;必要时,也可对使用抗生素后的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采集标本进行检测。对病人接触的可疑物品、食品等,应规范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分离。因聚餐引起的暴发,应采集可疑食品标本。怀疑或经病原分离确证感染来源为市售食品或原料时,应对市场相关食品进行采样检测。标本采集方法附件3。6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点(住院时填写医院和病房名称)、采样时间等内容;健康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是否为病人密切接触者(如果“是”,则同时记录病人姓名、发病日期、医院名称)、是否有共同餐饮史、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食品或环境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标本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标本管(盒)外表应作明确标记,且所作标记应能防水、不易擦除。(2)标本的运输采集的标本宜立即处理和接种培养基进行增菌和/或培养。不能立即检测的标本,需置于保存培养基(Amies或Carey-Blair)中保存。所有标本应按照可能有白喉杆菌对待,注意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置于坚固、防水、密闭、耐压的转运箱中,专人送往实验室。(3)标本的检测实验室收到标本应立即进行检测。所有标本首先进行增菌,对环境标本和食品等,应考虑二次增菌的需要。标本最好同时接种强选择培养基(Loeffler血清培养基结合有亚碲酸钾培养基)和弱选择培养基(血琼脂培养基)。长出菌落的鉴定参照卫生部疾控司《白喉防治手册》(第五版)执行。对于分离到的白喉杆菌菌株、尤其是分离自首例和暴发疫情的菌株,应立即送上级疾病控制中心的实验室进行复核。对菌株主要进行以下实验分析:①利用必要的生化实验进行鉴定和鉴别;②药物敏感性实验;③产毒实验。实验室根据工作能力完成以上基本分析,及时上报至省疾病控制中心。6、疫点、疫区处理(1)疫点、疫区的划定①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一般指同门户出入的地方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7②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2)疫点处理①坚持“早、小、严、实”的精神,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疫点内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②疫点消毒: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注意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的痰液和污染过的环境、物品等进行消毒和处理。消毒前向疫点内人群进行宣传、解释和介绍消毒知识。随时消毒时向隔离的健康人培训消毒剂使用方法并使之掌握。A、随时消毒:具体消毒方法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技术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媒介生物控制技术方案》执行。B、终末消毒:在病家向病人家属解释消毒目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请病人家属配合开展工作,了解患者发病时居住和活动的房间区域、触及物品以及吐泻物污染区域,将未受污染并且不能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遮掩或转移。消毒前需要穿戴好个人防护服和手套。消毒时先灭苍蝇、蟑螂,然后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喷雾或擦拭消毒门把手、地面、墙壁、家具、厕所等处;从不同房间以及最后退出时,边退边消毒经过的地面。病人穿过的衣物、吃过的剩余食品、使用过的餐具及其它生活用品、痰液等,按照随时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对于室外环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室外环境采集标本的实验检测结果,对污染区域及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③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联系上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作好调查处理工作。④疫点的解除: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鼻、咽拭子细菌培养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如无检测条件,自疫点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时亦可解除。8在特殊情况下,如新菌型的出现,流行早期,港口、旅游地、对外开放点及人口稠密地区等,可实施疫点封锁并从严管理。(3)疫区处理为迅速
本文标题:白喉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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