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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外来人口犯罪加剧城市不安定【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转型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人口大量的向城市进军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但由于我国城市外来人口在总体上呈现出经济贫困、政治边缘化、文化滞后、社会地位不高、失落感强的特点,由此引发的一个直接问题就是外来人口犯罪率居高不下。文章系统地梳理了外来人口犯罪的现状与特点以及犯罪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外来人口犯罪预防和治理略述管见。【关键词】外来人口;犯罪;治理在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和谐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之中,国民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放开,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特别是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入中心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人口流动已愈来愈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应该承认,外来人口增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外来人口的增加导致城市犯罪率居高不下,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安全,有损和谐社会的形象。为此,笔者分析了当前外来人口犯罪的成因并给出了对策,下文做具体分析。一、城市外来人口犯罪特征第一,从刑事犯罪的总量上看,外来人口左右了城市社会治安形势并且这种特点正在不断被强化。能否遏制外来人口犯罪高发势头成为警方能否驾驭城市治安大局的关键。其次,从犯罪时空上看,具有季节性,针对防范薄弱社区的特点。外来人口作案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春节前,往往是侵财型犯罪的高发期。再次,从犯罪趋势上看,侵权型犯罪、暴力型犯罪逐步上升。这也是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在质的方面体现。然后,从犯罪的行为上看,外来人口犯罪行为特征是指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外来人口犯罪行为所具有的某些能够作为犯罪行为特点的标志或征象。主要表现如下:1.犯罪活动的侵财性外来人口大多以进城务工、发家致富为目的,因此,在外来人口犯罪活动中,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占了大多数。2.犯罪活动的暴力性暴力性表现为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要以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不计后果,只图一时之快,犯罪手段一般较为残忍。接着,从犯罪组织特征来看,社会转型过渡期外来人口犯罪的组织特征主要表现在犯罪的团伙性不断增强。有亲戚之间、同乡之间、城市不法犯罪分子与外来人员之间或者气味相投的外来人员之间等等结成的团伙。外来人口犯罪团伙基本上都是比较稳定的犯罪团伙,从而对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安定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最后,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上看,其主要表现如下:1.犯罪主体的复杂化。外来人口犯罪的主体特征首先表现为犯罪主体的复杂化。目前,外来人口犯罪成员的构成大体上有三种类型。一是“三逃”人员。即批捕在逃人员,负案在逃人员,服刑或羁押在逃人员。二是城市外来人口中的“四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明,无固定职业,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的人员。三是中途辍学的未成年人。2.犯罪主体的低龄化。外来人口犯罪的主体特征另一个突出的表现为犯罪成员的低龄化。外来人口以青年人居多,他们当中有许多都是未成年人。二、城市外来人口犯罪的成因分析(一)外来人口犯罪的社会因素社会保障机制欠缺,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二元制的社会结构,外来人口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政府的保护。户籍制度的差异,使外来人口流入城市后常有自卑心理,他们既不像城市人也不像农村人,也没有城市人的社会保障,外来人口便成为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城市的管理制度跟不上,外来人口长期处于“失控”的状态,这也是外来人口犯罪的重要原因。(二)外来人口犯罪的心理因素城市社会的制度排挤、社会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城市外来人口的心理严重失衡。身份地位的法定不平等性引发城市外来人口的不满情绪。农民进城后就真切感到与城市居民的天壤之别。城市居民可以进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各级国家机关任职,有机会享受相关的医疗、住房、退休、养老等待遇。下岗后,可以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后可以去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救济金。与此同时,城市外来人口非但不能获取城市政府的丝毫保障,而且,只能获得“暂住”资格,并缴纳暂住人口管理费、暂住证工本费、治安保证金、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由于其“暂住”身份,经常会因无固定单位、无固定收入、无固定住址“三无人员”而被城市政府遣返。歧视造成外来人口心理失衡,导致其价值观的改变和社会责任感的崩溃,诱发以非法掠财为人生准则的“职业型”犯罪。(三)经济上贫困在经济上贫富差距导致外来人口心理的不平衡,是导致犯罪的诱因。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平导致了外来人口心理的不平衡,造就了他们“边缘人”的地位,为犯罪埋下了种子。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就在于财富的分配不均。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大多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希望在城市发财致富而荣归故里。而现实情况是由于受中国城市政策、自身文化素质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限制,他们不能与一般城市居民处于同一层次上进行竞争,从而使其实现个人价值目标的手段相当稀缺。一方面期望值过高,另一方面实现个人价值目标的合法手段相当稀缺,使得其借助于非法手段谋取个人利益成为一种可能的选择。(四)文化上被排斥由于外来人口被排挤于社会主流文化之外,形成了他们自己的亚文化。在社会中,每个人都承担着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当人们难以得到每个角色对应的报酬时,即角色参与得不到满足时,就会产生越轨行为。通俗地说,就是城市外来人口总是被排斥于社会主流文化之外,他们的心理已经异化或不堪承受压力,他们再也不愿意扮演低下的外来人口这种角色了,他们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社会角色,于是便采取最直接的方法,那就是犯罪。另外,他们自己的亚文化也是导致其犯罪的因素之一。在青年犯罪团伙中常常存在这种思想拦路抢劫并可以逃脱罪责是本事,吃喝享乐是时髦,他们认为不做坏事才不正常。因此,文化因素是外来人口犯罪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三、预防和打击外来人口犯罪的对策(一)依法管理,改善、强化社会控制当前,改善、强化社会控制应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健全、修缮相关法规体系,推进依法管理。二是改变理念,变“治安管理”为“人口管理”。三是增强司法职能部门的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综合处理能力,提高“精确打击”本领。必须加快建立信息化技术平台,渗透、依托各类市场化组织,提高人、财、物高速流动下的犯罪信息捕捉、处理技能,增强社会转型期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四是加强基层社会调解组织建设。依托社区,化解、疏导各类社会矛盾,防止矛盾纠纷向刑事案件转化。(二)对外来人口犯罪的预防管理政策首选,在立法上取消城乡户籍的差别。改革城乡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二元制户籍的差异。在立法上,取消二元制的社会体制,建立适合社会发展的一元制社会体制,规定公民迁移的权利自由。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来人口管理法规。对外来人口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法律规制,用法律的形式制定外来人口有关的保护政策。如在劳动就业、基本权益保障等法律中外来人口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等内容予以规定,并在各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与之配套实施。其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随着社会进度的不断提高,我国法律可以让指定辩护制定到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并且制定我国的律师值班制度,对侦查的实施起着重大的作用。最后,建立社会保障措施。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所以应将外来人口纳入到社会保障范围之内,缓解外来人口失业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必将能有效地减少外来人口犯罪。(一)制度构建上1.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要解决好外来人口的犯罪问题必须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传统的户籍制度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伤害了广大外来人口的感情,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不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要逐步放宽户口迁移的限制,根据现实情况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最终实现户口自由迁徙,并且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现行户籍制度中不合理的等级差别。2.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外来人口纳入保障的范围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远目标。外来人口是一个边缘性群体,且数量不断增加。所以,有必要将外来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但可以为外来人口解决工伤、疾病、养老等现实问题,也有助于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项接轨准备条件。建立和完善外来人口社会保障制度,让外来人口平等地享受法律赋予的权益,分享其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及社会发展的成果,不仅可以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外来人口的素质,从而3.完善外来人口的社会权益服务体系。外来人口也是社会的基本成员,我们应当保障其基本的社会权益。我们应切实从保障其合法权益人手,避免欺诈侵犯外来人口合法权利的事件发生。严厉打击恶意侵犯外来人口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为外来人口提供社会居住、安全保障、维护权益等社会服务。(二)从法律上,强化法制化管理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应通过立法,进行法制化管理。对其暂住管理、房屋租赁、建筑承包、计划生育、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和安全保障管理等都应立法,作出相应的规定,使他们了解规则,适应规则,从而遵守规则。1.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外来人口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以试用期为借口侵犯外来人口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2.依法保障外来人口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向新招用的外来人口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三)强化政府管理职能1.政府在管理中应对外来人口约束与引导,更要保护和服务外来人口在城市与城市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缺少进行沟通的渠道。因此,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政府要通过科学的,有效的社会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乱收费、扩大收容遣送范围等侵害外来人口合法权益的问题,尽可能多的为他们提供服务,以保障其人身权利。2.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由于外来人口文化知识水平有限,法制观念比较淡薄,所以我们要把对外来人口的宣传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外来人口培训中心,对他们进行科学文化教育和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建立维权机构,当外来人口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程序解决: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达不成协议,双方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和用人单位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这样的机构可以及时解决矛盾纠纷,避免事态扩大引发治安问题,以减少犯罪的发生。并且使外来人口了解法律,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上这些做法都是可以借鉴的。相信只要社会、政府、用人单位都能真正从外来人口的要求和利益出发,使外来人口真正的自强自立,外来人口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的,外来人口的犯罪率也会随之下降。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四、结语综上所述,外来人口犯罪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因此,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政府应该完切实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实效,实行合乎时效的情报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外来口管理责任倒查追究制,以保证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参考文献[1]朱昊,周合星,韩青.外来人员犯罪情况分析与对策建议――以江苏省检察院的调查为切入点[J].人民检察,2011(03).[2]杜云.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D].西北大学,2011.[3]陆冬英,陈园园.关于外来人口犯罪的几点思考――以苏州市外来人口犯罪的调查为视角[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3).[4]岳磊.城市外来人员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J]
本文标题:浅析外来人口犯罪加剧城市不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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