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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2年04月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总论(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概要: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是石家庄市一条连接东西方向的轨道交通干线,穿越了桥西区、桥东区、长安区、高新区,四个行政区。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西三环,在主城区内一路向东沿中山路敷设,途径中山西路、中山东路两条主干道。主要经过西王客运站、法医医院、军医医院、和平医院、烈士陵园、新百广场、北国商场、市政府、省博物馆、河北医大、建百大楼、艺术学校、白佛口客运站等主要集散点。之后穿过京珠高速后转向南至长江大道,沿途经过海世界、高新区管委会。之后沿长江大道转向东,在新城区向北转入秦岭大街一直向北,到达终点东兆通站。全线采用地下线敷设。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3.9km,地下车站21座,平均站间距1.155km。西三环与中山西路东北角设张营停车场,设东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线路预留延伸至正定新区条件。(二)建设内容与规模拟建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3.9km,地下车站21座,平均站间距1.155km。在线路西端设张营停车场,在线路东端设东兆通综合维修基地1座。线路预留延伸至正定新区条件。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本线拟分期实施。1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设计工作和土建施工全线同期进行实施,全线计划于2017年6月通车试运营,全线施工总工5年。(三)评价等级(1)城市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项目占地长度小于50km,项目区为一般区域,确定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内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敏感建筑的增加量将超过5dB(A),根据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中规定的评价等级划分原则,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按一级评价开展工作。(3)振动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参考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结合沿线地区实际状况,本次振动环境影响评价拟参照噪声评价的工作等级,按一级评价深度进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4)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根据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中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按HJ/T2.3三级评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5)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地下水评价按Ⅰ类建设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弱,含水层污染特征分级为中-易,建设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程度分级为不敏感,污水排放级别为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简单等评价因子,确定本次地下水环评工作等级为二级。(6)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由于地铁列车采用电力车组,无废气排放;在车辆段内工作的内燃轨道车、锅炉房废气及餐饮设施废气排放量很小;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气中的异味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HJ/T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且可进一步从简。(四)评价范围(1)城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评价范围鉴于本工程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影响特点,同时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评价范围拟定同工程设计范围。(2)声环境评价范围各车站风亭、冷却塔周围50m以内区域,车辆段、停车场厂界外50m区域,必要时适当扩大。(3)振动环境评价范围环境振动及文物振动影响评价范围为距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60m;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隧道垂直上方至外轨中心线两侧10m。(4)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当工程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时,评价范围为工程废水排放口。当工程废水排入地表受纳水体时,其评价范围为排放点周围300m。(5)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本次工作调查与评价范围:西起山区平原区界线,东至九门、大同、丽阳、城郎一线;北自滹沱河冲洪积扇与磁河冲洪积扇交接处,南至栾城县冶河镇一线,总面积,1321.273km2。(6)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各车站排风亭周边50m内区域;车辆段、停车场新建锅炉房周围200m以内的区域。对于车辆段内燃轨道车、燃气锅炉及餐饮设施排放的废气只说明污染物排放情况,不进行扩散分析。(7)固体废物评价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沿线车站、车辆段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五)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噪声标准:环境噪声评价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交通干线、铁路两侧执行“4a类标准”标准限值;2)评价范围内各敏感建筑环境振动标准根据用地性质分别执行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的相应限值;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4)民心河、石津总干渠水质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Ⅴ类水域标准;5)地下水: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噪声应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2)该项目张营停车场、东兆通车辆基地厂界噪声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3)电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4)各车站排水水质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5)东兆通车辆段设置有小型食堂,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限值;6)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2.环境质量结论(1)大气环境2009年石家庄市城区环境空气呈现“煤烟型”污染特征,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1.08,污染等级为轻污染,主要污染物为降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日均值为0.104毫克/标立方米、0.046毫克/标立方米、0.035毫克/标立方米,同比去年可吸入颗粒物下降了9.6%,二氧化硫与去年持平,二氧化氮上升了12.9%。目前大气主要污染物也为可吸入颗粒物。(2)水环境2009年石津干渠,水体综合污染指数4.10。石津干渠市区段上游的监控断面的污染程度变化不大,而市区下游则污染程度较重。石津干渠各断面污染程度排序为运河桥兆通杜北黄壁庄桥南张村。首要污染断面为运河桥断面,污染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负荷分别为24.02%。2009年度石津干渠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汞、生化需氧量,其污染分担率分别为27.30%、15.52%、14.06%、11.97%。民心河目前水体为劣Ⅴ类。2011年10月15日和2012年2月20日两次对轨道交通1号线周边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大谈村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超标,二十里铺总硬度、硝酸盐超标,棉七总硬度超标,棉二厂总硬度、硝酸盐超标,石药厂总硬度超标,二十七军部队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超标,东杜庄溶解性总固体超标。综上所述,采样井点主要是总硬度及三氮超标,总硬度超标与石家庄市地下水位下降,降落漏斗的形成有关,水位下降使得还原环境转化为氧化环境,且径流条件变差,增加了地下水中硬度。上述三氮超标取样点都位于生活区,三氮超标主要由于生活污水、粪便及生活垃圾的排放引起。(3)电磁辐射环境现状根据2009年石家庄市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石家庄市城区电磁辐射环境0.10MHz~3000MHz的“电场强度”在0.09~0.71V/m之间,低于电场强度限值,石家庄市辐射环境较好。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本工程大部路段位于城市区域,施工点多、线长、工程施工将不可避免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大气环境,另外对绿地、水环境、交通、景观、社会环境均有一定的影响,须采取必要措施。(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石家庄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暂行规定》、《石家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有关其他国家、石家庄市有关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要求,并将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使施工期环境影响降到最低。(3)施工单位应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要求,工程影响城市绿化的,在设计中和施工前,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清理干净场地,为绿化创造条件。(4)为使施工对沿线地区居民生活和交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对城市交通进行分流规划,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走行路线及时间进行统一安排,防止交通堵塞。对施工引起的管线、路面、建筑物的破坏应随时维修恢复。(5)施工期噪声、振动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应从管理的角度加以控制,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强噪声、振动工作如打桩等不应安排在夜间进行;对于噪声、振动影响较大的工作,距振动敏感建筑物应当保留合理的距离,还应在施工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场地厂界靠近敏感建筑一侧临时建设4m高的隔声围墙或隔声屏障,同时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一侧建临时工房以起到隔声墙作用,以减轻噪声和振动的影响。(6)建设单位应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时到市政管理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运输垃圾、渣土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7)各车站施工点产生的废水均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8)应妥善处理市民投诉,由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广、时间长、不可避免会噪声附近居民生活不便,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很大程度上能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为此施工单位应专门设立“信访办”,接待群众投诉并派专人限时协调解决,尽量争取居民谅解,取得市民的支持和理解。(9)本工程沿线周边没有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皮革等工业企业,土壤中不会含有较高浓度的有毒物质,工程弃土为一般性土壤。但所有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依然应给予高度重视,要有风险防范意识,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土壤中毒防范的提示、防护及应急处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迹象,还应立即停工,待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未明确土壤检测结果和处置意见前不得继续开工。4.运营期环境影响(一)景观环境影响(1)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经过地区是以人类活动为中心,以城市生产为基础的人工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及功能完整性,由于人工的有效管理及能量补给,系统可以得到较稳定的维持和发展,并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原有的城市生态系统。(2)与城市地面交通比较,本项目除停车场、车辆段集中占地较多外,沿线仅有出入口、风亭占用少量土地,因此工程占用的土地大为节省。而且本线沿城市既有(或规划道路)行进,在缓解地面交通的同时,可最大限度保留既有道路中间和两旁绿化,有利于绿地等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可达到改善城市景观的目的。(3)一期工程投产运营后,将提高沿线地区各功能拼块景观的通达性,使沿线功能斑块之间各种生态流入、输出运行通畅,从而保证城市的高效运转,提高城市景观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确保了城市的健康发展。轨道交通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等优势,1号线一期工程在增强沿线景观稳定性,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破坏。(二)文物影响(1)1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对于改善沿线人民的出行条件,提高乘车舒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适度,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缩短出行时间,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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