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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对策发布时间:2011-09-0115:51]|作者:admin|文章来源:怀化交警支队网时下,“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正在全国公安机关如火如荼的开展。开门评警活动作为“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又一生动活动载体,有力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了警民关系的和谐。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交警部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敞开大门、面向社会,深入走访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带动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努力创造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新业绩、打造人民交警的新形象,取得了阶段性的优异成绩。但与此同时,“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也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笔者谈谈以下几点看法,以深入推进“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努力实现“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工作目标和社会预期。一、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的重大意义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公安部党委在新的历史时期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稳步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作风形象上升”的目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公安部作出了关于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的重大决定,是顺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作出的决策,具有客观必然性,是公安交警机关一个永恒的主题在特殊历史阶段的表现和要求。当前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与往年的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其区别在于继承性和深化所取得的成效,并注重在走访中做好开门评警,时间、规格、要求都比以往更高。(一)“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由于公安交警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和广大群众过程中有着工作范围广、执法项目多、接触群众最广泛的特点,在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乎公安机关的形象。新时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我们公安机关应当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事实上,我们的工作距离我们的工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要找到差距、弥补不足,就要倾听民声、问计于民,了解老百姓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中对公安机关还有哪些新要求,而开门评警可以说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工作办法。(二)“大走访”开门评警是公安交警的本质要求。人民交警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保护和服务于人民群众,是鱼水情。离开了人民群众,人民交警就犹如离开了大海的水珠,公安交警的工作便无从谈起。更何况公安交警要发挥其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的执法管理作用,必须借助于社会资源,以解决警力不足等诸多问题,这就需要常态化的进行走访,解决好鱼水关系,让水载舟而不是覆舟。(三)“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交警队伍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建设一支公正廉洁的公安交警队伍,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和有效的监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交警的执法管理是否廉洁、规范、公正,人民群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所以只有通过“大走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才能发现我们的执法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做到理性、平和、文明、公正。也只有通过大走访放下架子,甘当群众的小学生,群众才会敞开心扉,向你讲真话实话,真正揭到我们执法管理中的短处,达到开门评警而正己衣冠的目的。更何况交管执法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这就更离不开实践,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大走访”并非权宜之计,而是交警一个永恒的主题。(四)“大走访”开门评警是化解交管引发社会矛盾的前提条件。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而警民和谐关系是社会和谐关系的组成部分。所以公安交警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就必须立足本职,搞好警民关系。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条件是必须深入群众,通过走访了解民情解决民忧,着力化解交管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也只有通过大走访,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全面的了解我们的交警,了解我们公安交警工作的本质,以活生生、看得见摸得着的现身再显交警舍小家为大家的崇高品德,赢得公众的信任,以此来缩短警民之间的情感距离,不断巩固警民和谐关系。(五)“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提高交管执法服务整体效能的关键环节。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在我国是由多系统多部门形成的系统工程,要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取得最佳的管理实效,必须与安监、交通、运管、农机、法院等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沟通,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出最大的执法管理效能。这就需要大走访开门评警,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我们的真诚和意愿,以消除隔阂,达到共识;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增进了解,共同协商形成全面周密和科学的执法服务机制和体系,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六)“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方法。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交警部门,要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更好的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就必须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和社会监督。公安交通民警是人民公仆,工作是为群众服务,如果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反馈的信息,就很难知道自己的执法是否得到群众认同,工作是否得当、是否到位、是否扎实有效。新时期,我们不断强调管理工作要实行社会化,也就是积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开门评警活动作为公安工作一面最好的镜子,既能照到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改正,又可以吸纳好的意见与建议提升工作水平。“大走访”开门评警在形式上具有创新性。开门评警是公安工作中首次全方位地把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一种方式吸纳进来,作为公安机关向群众宣传、群众向公安机关反馈的有效途径,具有跨时代的创新性。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请不进来。一是“走访门”打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就无法请进来。有的单位和部门虽然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组织民警进行了“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动员、教育,制定了方案,下发了文件,但有了上篇文章就没有下篇文章了,就打不开警门了,就闭门造册了。二是“网络门”打不开。有的单位虽然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官方网站,开通“开门评警”微博和领导信箱,设立了QQ警务群,但没有确定专人与网民进行讨论,收集意见和建议。就是确定了人也经常不在位,网民无法联系,想了解咨询一个事情十天半月也难得到答复,网络形同虚设,有问无答。三是“信访门”打不开。有的单位设立了意见箱、举报箱,但成了摆设、成了形式,一年半载不开箱、不回复。有的单位信访接待室设了、值班人员安排了,就是经常没有人,来访群众有难无处求、有问无处询、有急无处告,只能到处跑到处问,结果是一头雾水,到处碰壁。四是“监督门”打不开。平时不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报告工作、不定期向社会通报情况,没有真正建立警媒协作机制,真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二)走不出去。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还是存在个别大队“干打雷不下雨”,没有严密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进商铺,积极开展送温暖、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有的单位甚至组织了也是流于形式,领导不带头、群众不积极,上行下效,有的民警还以单位工作多、日常事务忙为籍口一推了之。(三)访得不深。“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不仅仅是嘘寒问暖,更重要的是问计于民,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极大热情。但有些民警在问计于民的时候不尊重民意,就集中不了民智、利用不了民力,也就不能很好地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开展。个别民警走访时可能为了敷衍了事,就会随便应付。不能端正态度、虚情假意地问,“蜻蜓点水”地问,有的群众出于某些顾虑,可能就不愿把心底的话告诉我们,这就是工作还没到家。走访民警如果不能把人民群众作为老师、朋友,抱着诚恳、热切的态度,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虚心地向人民群众求教,彻底弄清楚人民群众“最需要什么、最盼望什么”,那么我们走访就失去了意义,与真心实意地问,“刨根究底”地问效果就可能大相径庭。(四)访不到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较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才能打开工作局面。但有的单位和民警“人浮于事”,不深入基层,不深入一线,不到困难群众家中去,不到生产困难的厂矿、企业中去,不到边远山区去。要么在就近城区转转,要么在亲朋好友那里问问,要么找几个熟人填填表,拿回单位交差,图完成任务了事,这样的“大走访”能够取得实效吗?(五)访不了实。有的民警在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由于政策理论水平低、业务能力差、语言表达更是要么说不清、道不明,要么说偏了、讲歪了,要么说的无人听、讲的无人信;有的动辄千言万语,却离题万里,不中要害;有的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言行不一;有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人不知所云、无所适从;还有的甚至以权代理、以势代言,搞强制压服。这样一来,浪费精力,说而无用、造成抵触,不但发挥不了“大走访”的作用,而且影响工作开展,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有的民警不认真倾听取群众的呼声,让他们“诉诉苦”、“吐吐怨”,把掏心窝子的话说给你听,这样能了解群众之所想、所盼、所急,真正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吗?(六)访得欠久。“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开展以来,民警普遍反映拉近了交通民警与老百姓的距离,警民关系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改善。实践也证明,“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公安机关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任何一项活动包括“大走访”,都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但有些单位、某些民警不把有效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不把工作思路拓得更宽阔一些,把办法想得更久远一些,只停留在眼前取得的成绩,“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照样会没有出路。如果不把“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及监督机制,使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在意识中,强化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实行互相监督、互相评议的体制,在上下级之间、民警之间形成层层监督的网络,制约民警执法行为,真正确保民警把建议、意见理解好、执行好、落实好,使执法为民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那么所做的工作将流于形式,收到的实效也将很短暂,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也将白白浪费。三、推进“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工作对策(一)用真情走访。“大走访”不但要走进群众家里,更要带着感情“走访”,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胡锦涛主席曾经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没有真情感,群众就不会相信我们,也不会很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要带着感情去、带着责任去,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才真正能敲开门、能说上话、能交上心、能办成事。我们对待群众的感情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一样,做群众的贴心人,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中,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会得到群众的接待、欢迎、理解和支持。要重承诺守信用,靠诚信取信于民,凡承诺的事一定要办。如果不遵守承诺,走走过场,不仅会使“大走访”流于形式,还会失信于民,降低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公安形象。因此,民警要多用真挚的感情、平等的心态、和谐的氛围去走访,并切实做到“四要四不要”:一要亲民不辱民。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民警不能摆架子,不可装“聋子”,不要当“瞎子”。一定要真心真意为民解难事、办实事。要出以公心,公事公办,该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办就办好,而不能看有无好处,有多少好处。要坚决反对愚弄群众、辱骂群众、打击群众、视群众为“刁民”、“草民”等伤害群众感情、挫伤群众热情、影响群众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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