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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在我国每个劳动者每个月都会定时的领取工资福利,会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绩效来进行计算,在我国如果超过了工作时间就会认为是加班,要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括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明显不合理的除外。在我国每个劳动者每个月都会定时的领取工资福利,会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绩效来进行计算,在我国如果超过了工作时间就会认为是加班,要支付一定的加班工资,那么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第二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双方约定的正常时间的月工资确定;如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对加班工资的基数,可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收入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定。如工资系打包支付,或双方形式上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明显不合理,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恶意将本应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项目归入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收入等项目中,以达到减少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计算目的的,可参考实际收入×70%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加班问题通俗而言,就是指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因此,造成加班的原因无非是两方面:①劳动者的生产效率;②用人单位的工作定额。所以,要想减少因为加班而增加的工资支付,只有从以上两个方面来考虑,即在合理确定工作定额的同时,提高员工的生产效率。▲以下5点仅供参考: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以上内容就是由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问题,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与加班工资福利还有其他的相关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们。▲:劳务派遣人员加班工资应由谁发放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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