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月月盈'现金账户自动增值计划理财产品说明书
1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月月盈”现金账户自动增值计划理财产品说明书(稳健型)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个人客户)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值产品客户协议书》(公司与机构客户)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产品的产品管理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建行深圳分行。公司网址: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不应被视为一般储蓄存款的替代品,建行深圳分行(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下述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并自愿承担,谨慎投资。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本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特别是“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仅是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建行深圳分行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咨询;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建行深圳分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中国建行银行深圳市分行不承担下述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并自愿承担,谨慎投资。1、信用风险:若基础资产中的债券发行人或票据承兑人、信托贷款或贷款资产信托受益权项下借款人未及时兑付本息,投资者面临收益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仅对本产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当本产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无瑕疵,但承兑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不能及时足额兑付票款时,可能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回收本金或收益的风险。2、流动性风险:客户在本产品开放日以外的时间不具备提前赎回的权利,因此可能导致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它投资机会。3、市场风险:本产品客户收益率为资产运作的实际收益率,本产品每个投资周期的一个运作期内,如遇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产品的预期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4、管理风险:由于产品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5、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事项的正常进行。26、信息传递风险: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本产品的信息披露。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购买本产品的原网点,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7、其他风险:客户投资本产品,同时有银行提前终止、产品不成立,遇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风险,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本金及收益延迟等。一、产品要素产品名称“乾元-月月盈”现金账户自动增值计划理财产品产品编号QT2YYY201107产品类型人民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级别介于风险评级2与3之间,适合收益型或稳健型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币种产品本金币种:人民币兑付本金币种:人民币兑付收益币种:人民币发售规模本个投资周期昀大规模2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可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对规模进行调整)。产品昀终到期日2014年1月14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产品投资周期产品每个投资周期单独设立,每个投资周期届满到期日或到期日次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将客户理财资金本金及收益直接兑付至客户签约账户。客户如需申购下一个投资周期产品,需事先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再次提交申购申请并签署理财协议,否则视同客户停止本产品投资。客户可对任意一个投资周期产品进行申购。产品2011年第7个投资周期为:投资起始日:2011年3月21日,届满到期日为:2011年4月21日。以后每个投资周期的投资起始日及届满到期日,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告或通知为准。产品募集期产品2011年第7个投资周期募集期(预约申购日)为2011年3月17日-3月20日。具体每个投资周期的预约申购日,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告或通知为准。赎回或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日产品届满到期日或到期日次日(遇节假日顺延)兑付。募集期是否计算存款利息是,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70%,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保留对产品预期收益率调整的权利。投资起始金额公司与机构客户运作起点为:100万元。投资金额递增单位公司与机构客户:100,000元的整数倍。客户赎回权在产品非开放日,客户无提前赎回权利,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有提前终止产品权利。3银行提前终止权当本产品收益率等于或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7天通知存款利率+0.18%”时,为保护投资人利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有权选择宣布提前终止本产品。附属条款单个客户昀高投资限额无。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可根据需要对这一条款进行调整,具体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告为准。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不负责代扣代缴纳投资者购买本产品的所得税款其他本产品不具备质押功能二、投资管理(一)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构成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作为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代表理财产品客户的集合体将理财产品所有募集资金,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投资于债券市场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等);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信托融资项目或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新股申购、货币市场基金、现金或较低风险银行理财计划等金融工具。本计划应用于已贴现的票据资产的,其资产项下的承兑人范围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四大商业银行。(二)基础资产配置比例1.信贷类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2.债券和同业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30-100%。3.其他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以上配置比例,由于兑付客户投资本金收益等流动性资产消耗引起被动超额时除外,且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产品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并昀迟于调整前2个工作日公布。(三)基础资产运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客户的终止情况,对本计划的金融工具进行相应的操作。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的金融资产到期收回了现金,客户授权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对该回收资金进行再投资。(四)本产品参与者按其认购资金占本产品的全部募集资金的比例,享有相应比例的收益,承担相应比例的风险。三、理财收益说明(一)本金及收益风险1、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发行本理财产品不代表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2、风险示例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根据投资收益实际回收情况计算客户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如到期只能回收本金及部分收益,则客户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客户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收益,只能回收部分本金,则客户实际收益将可能为负,甚至将损失部分本金;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全部本金的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二)客户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1、客户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的测算依据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投资于债券市场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等);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信托融资项目或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新股申购、货币市场基金、现金或较低风险银行理财计划等金融工具,通过资产组合、可赎回权利期限管理实现,从而使客户理财资金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同时,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收益,测算出客户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42、测算示例根据上述测算依据,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和获得收益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客户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告的各期限品种客户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实际回收情况计算客户应得本金及收益;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全部本金的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3、理财产品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将根据资产池基础资产的实际收益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将昀迟于新的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深圳分行站点进行公告。新的预期昀高年化收益率依据公告所述的日期和内容生效,生效后,投资者在每个运作周期将以昀近的昀高年化收益率进行计算,但以昀终实际支付为准。(三)客户收益1、收益计算公式资产池收益率计算依据为:计算日当日理财资产池收益率=(理财计划中债券资产费后收益率*债券投资额+票据资产费后收益率*票据资产投资额+信贷资产费后收益率*投资额+其它品种费后收益率*其它品种投资额)/理财计划总投资额*100%资产池客户昀高预期加权平均收益率:计算日当日按照昀高预计收益率资产池客户可获得加权平均收益率=∑(各期限投资额×各期限昀高预计收益率)/理财计划总投资额如果资产池收益率≥资产池客户昀高加权平均收益率,则:各投资周期客户的收益率=各投资周期预计昀高收益率如果资产池收益率<资产池客户昀高加权平均收益率,则:各投资周期客户的收益率=各投资周期预计昀高收益率-(资产池客户昀高加权平均收益率-资产池收益率)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根据客户在每个投资周期天数、投资本金数额及适用的收益率按日计算收益。客户收益的计算方式:客户收益的计算方式:niiii1MrD365iM:第i个投资周期客户参与理财的投资本金;ir:第i个投资周期客户参与理财对应的年化收益率;iD:第i个投资周期客户参与理财的天数。某个投资周期到期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兑付客户本投资周期的投资本金及收益至客户签约账户。2、计算示例例如:假设理财本金为1000000元人民币,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当个投资周期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布的到期收益率为2.70%,理财产品实际理财天数为30天,则: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理财收益金额=1000000×2.70%×30/365=2219.17人民币情景:产品提前终止如本产品投资周期期限为30天,但在未到期前终止,产品实际投资期限为20天,则理财产品客户收益为:投资者将获得的人民币理财收益金额=1000000×2.70%×20/365=1479.45元由于节假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每个投资投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大于或小于30天,但到期或提前终止预期年化收益率不随理财天数变化而改变,同时实际理财天数的增加或减少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其他的投资安排。(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5四、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本产品不另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本产品不收取产品销售费与产品管理费。产品所涉及的信托报酬及其他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扣除上述费用后,当产品年化收益率超过本产品昀高年化收益率时,超过部分作为风险基金滚存产品资产池以拟补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预期昀高收益率的差额或发生的亏损。滚存部分弥补风险后余额每满一个季度结转或不结转直至产品结束后,作为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弥补产品管理的费用及收益;扣除上述固定费用后,若基础资产运作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不超过客户预期
本文标题: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月月盈'现金账户自动增值计划理财产品说明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70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