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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概述8.1.1定义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Loan),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BankingGroup)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国际银团是由不同国家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8.1.2银团贷款的特点:1.贷款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2.筹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由于银团贷款是由多家银行组成的,所以它能提供巨额的信贷资金,而不像独家银行贷款那样受自身贷款规模的限制。3.分散贷款风险。多家银行共同承担一笔贷款经一家银行单独承担要稳妥得多,各贷款行只按各自贷款的比例分别承担贷款风险,而且还可以加速各贷款行的资金周转。4.利用银团贷款方式筹资,可以避免同业竞争,把利率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5.可以提高银行,特别是牵头行和安排行的影响和知名度,同时增强了各贷款银行间的业务合作。6.筹资时间较短,费用比较合理。28.1.3银团贷款的方式1.直接银团贷款:由银团各成员行委托代理行向借款人发放、收回和统一管理贷款。国际银团贷款以直接银团贷款方式为主。2.间接银团贷款:由牵头行直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然后再由牵头行将参加贷款权(ParticipantintheLoan),即贷款份额,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全部的贷款管理及放款、收款均由牵头行负责。8.1.4银团内部分工1.牵头行与安排行(LeadingBankandArranger)牵头行是受客户委托发起组织银团贷款的银行,安排行是具体负责组织安排银团的银行,协助代理行做一些事务性工作。通常牵头行与安排行为同一家银行。对金额较大的银团贷款,牵头行或安排行则联合若干副牵头行或副安排行共同牵头组织或安排。其主要职责是:为客户物色贷款银行、组织银团,认定贷款总额及种类,协助客户编制贷款项目信息备忘录,聘请律师起草贷款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负责贷款项目的广告宣传,安排贷款合同正式签署,并协助代理行督促客户和其他有关方落实使用贷款的先决条件。2.副牵头行与副安排行(Co-leadingBankandCo-arranger)在金额较大的银团贷款中,除牵头行或安排行外,还需一个或若干个副牵头行与副安排行协助工作,从而吸引更多的银行参加。3.经理行(ManagerBank)负责在银团贷款安排过程中与牵头行和安排行联系,组织内部评审贷款项目,决定是否参加银团并与安排行讨论贷款文件,直至贷款3合同签署。有时经理行也负责推销一部分贷款额度。4.代理行(AgentBank)代理行是银团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人,是受银团的委托担任贷款管理人的一家银行,负责具体落实使用贷款的先决条件及贷款的管理工作,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核实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等情况,定期向贷款人通报。有时代理行由牵头行或副牵头行担任。代理行在银团中担任极为重要的角色,即负责在贷款协议签字后,全权代表银团按照贷款协议的条款,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贷款,并负责全部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沟通银团各成员之间的信息,接受各贷款人的咨询与核查,代表银团与借款人的谈判,出面处理违约事件,协调银团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等。在担保结构比较复杂的银团贷款,特别是项目贷款中,往往设一担保代理行(SecurityAgent),负责协调落实贷款中的各项担保,包括各项权益转让事宜。5.参加行(ParticipantsBank)参加行是参加银团的银行亦即贷款人(Lender),它们按照各自承担的份额提供贷款。参加行一般是接受牵头行或安排行与客户商定的贷款条件独立参加银团。各参加行对应的权益和风险,按贷款比例分摊,按贷款合同履行其职责和义务。6.顾问行(Advisor)在银团行贷款中,面对许多银行的报价和贷款条件,为了正确做出借款决策,借款人可以指定一家银行担任自己的顾问行。顾问行向借款人提供有偿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以保证全部借款工作的顺利进4行。8.2操作程序8.2.1提交银团贷款申请书银团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概况和筹资要求:项目名称、性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与币种、期限(提款期、宽限期、还款期)、利率水平(浮动或固定)、提供的担保。若申请国际银团贷款,客户需随申请书附上政府计划部门关于对外借款的计划指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或承诺。8.2.2进行初步调查和市场测试经办行收到客户的申请后,由信贷业务经营部门负责安排筹组银团贷款事宜。国际银团贷款由总行或一级分行负责筹组。1.初步分析:分行信贷部收到借款申请后,先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分析项目的产品市场、竞争能力、销售渠道、项目的建设条件、偿债能力、客户和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及项目的基本概况。2.市场测试:通常由安排行在获得正式委托书之前进行市场测试。方法之一,是电话联系一些市场上较具代表性或影响的银行,探讨其对安排行所提出的主要贷款条件和背景资料的反应,从而了解这些贷款条件是否能为市场接受,将测试的结果告之客户。方法之二,是选择性地拜访有机会数家银行,除了测试其对主要贷款条件的反应外,亦可在合适的情况下,了解其对参加成为经理团或包销团成员的兴趣,以便组成经理团或包销团。53.测试反馈:安排行可利用市场测试的结果作为与客户谈判委托书中贷款条件的依据。当然,市场测试亦可在获得委托书之后进行,用以使安排行及客户了解其议定的贷款条件的市场可接受性,从而对该贷款条件作出合理的修订,提高银团筹组的成功机会。对于国际银团贷款,如果国外银行对项目本身反映较好,只是在利率、费用和担保条件上有所保留,则应与客户商量,适当提高利率与费用并增加担保条件后,再进行市场试测。4.测试适用范围:若客户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借款条件符合市场要求,市场测试的作用并不一定很大。反之,若客户是第一次在银团贷款市场上筹措资金,或其提出贷款条件如利率和参加费等在某种程度上与市场脱节,市场测试可提供非常有用的参考资料,用以制定可行的贷款筹组方案。多数情况下,可考虑先进行市场测试,以确定市场的接受程度。5.注意事项:由建设银行出面安排的国际银团贷款,其本身就有国家银行的声誉在内,且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外债有利率和费用水平限制,因此由我行安排的国际银团贷款,要注意适当控制利率水平和总的费用水平。8.2.3向客户正式发出贷款建议书牵头行或安排行经过市场测试,如国内外银行对借款项目和初步贷款条件反映良好,则根据客户的需求、条件及项目情况,特别是贷款金额和利率方面,考虑能否找到足够的银行成功地组织银团,向客户发送贷款建议书,并要求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贷款建议书。6贷款建议书内容:客户: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抵押物/质物:牵头行:安排行:代理行:贷款额度:贷款用途:贷款期限:可提款期:提款:利率:还款计划:提前还款或/和取消贷款额度:费用:管理费安排费承诺费代理行费其它费用特殊条款:7关于借款、担保和项目须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要求担保和转让条款关于工程进度和预算的控制要求关于帐户往来和保证帐户要求税项:贷款文件种类:适用法律(国际银团一般为香港法、英国法和纽约州法,我行应争取用中国法)法律顾问(由牵头行和安排行委任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为银团法律顾问)贷款文件使用的文字(中文、英文)8.2.4客户向银行提交筹资委托书并确认客户接受贷款建议书后,正式向牵头行出具筹资委托书(见附件2-8-1)。收到筹资委托书且分行信贷业务经营部门认为满意后,给客户复函,内容格式见附件2-8-2。8.2.5银团贷款的调查评价银团贷款的审查内容包括:1.客户情况审查,按本手册第三篇第一章《客户评价》有关内容执行。主要审查内容:8⑴除外资企业以外的客户,向外资银行的借款,应办妥国家计委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债的手续和批文。⑵审查客户(前三年财务报表)经济实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状、资信情况。⑶审查外商登记证。⑷审查权益转让文件。⑸审查客户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构成人数、权力、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名单、签字样本、履历、专业水平、经营作风和管理能力。⑹审查原材料、辅料、燃料、水、电、气供应合同或意向书,以及购买设备、技术的商业合同及有关资料。还须审查土地购买合同、保险合同、各种履约保证及各类管理合同,其中是否有对客户的借款能力、债务偿还(偿还顺序)、权益转让、赔偿受益的限制。⑺了解客户产品市场情况: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产品外销渠道是否落实,能否获得稳定的销售合同;产品如果内销,是否具有进口替代意义,能否为国家节约进口同类产品的外汇支出,能否获得稳定的销售合同或销售保证。⑻预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完工之后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能否按预定的还款计划还款,项目有无超支风险和经营亏损风险。⑼除申请的银团贷款外,股东或项目发起人的投资是否已经落实,预计建设费用超支的资金和项目投产后所需流动资金是否已落实或取得某些商业银行的信贷承诺。92.客户股东的审查(1)股东登记注册及注册资本情况(外方股东需提供商业登记证),公司性质和资信。(2)股东方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审查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经营策略。(3)如股东对项目的生产技术、产品营销等作出承诺,应对其相应能力进行审查。3.项目主要负责人资历的审查⑴审查项目负责人履历、专业水平和管理同类项目的记录和经验;⑵审查项目负责人的经营作风和管理能力。4.贷款保证人审查同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贷款保证人的审查。审查注意事项:⑴审查保证人经济性质、公司章程、经济实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其资信情况。⑵保证人为外商时,应审查担保是否符合当地的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⑶审查保证人董事会成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签字样本、履历、经营作风和管理能力。⑷如为国际银团贷款,审查保证人对外担保的批准情况。5.审查抵押物、质物。审查抵押物、质物所有权关系、价值、变现能力、风险因素及保险情况(详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10中抵押物/质物的审查)。6.审查项目其他方情况。对银团贷款涉及的权益转让人、设计院、承建商、安装公司、产品购买商、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资格、能力和资信情况的审查。7.资信评估。委托我行认可的资信评估公司进行资信评估。8.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公司章程、设计方案、建安合同、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合同、材料、能源供应合同或意向书、产品销售合同或意向书、保险协议等。主要看以上合同、协议是否有对客户的借款能力、债务偿还、权益转让、赔偿受益等进行限制的条款。9.银行项目评估部门的评审(包括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和结论)。包括以下内容:⑴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产品市场需求分析)⑵建设条件评估⑶生产条件评估⑷工艺技术评估⑸基础经济数据的测评⑹财务效益评估⑺社会效益评估⑻银行风险与效益评估⑼不确定分析11⑽决策建设与总评估结论。对于国际银团贷款,由于国际银团贷款协议当事人较多,条款复杂且对客户限制很严,特别是再借款的限制,所以必须对项目的总投资中各项资金来源(包括可能出现的工程超支和经营期亏损的弥补以及经营流动资金的筹措)作认真的评估。由于国际银团的贷款货币为外汇,且还款计划一经确定就难以变更,所以必须对项目的外汇来源和流量作认真的评估,评价客户的外销能力,充分估计国际市场的变化对项目产品销售的影响。8.2.6.银团贷款的审批银团贷款的审批权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的审批权限依据《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书》中授予的各项同类贷款的审批权执行,对符合银团贷款条件的,一级分行审批后将审批意见以分行名义正式行文,将银团贷款的安排及执行情况专项报告总行。超分行审批权限的,分行审批后报总行审批。对不符合银团贷款条件的则退回相关资料,同时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8.2.7银团贷款的筹组8.2.7.1银团筹组时间表由于每一笔银团贷款都有其独特性,其筹组的程序及所需时间都不完全相同:简单的银团贷款,组织时间一般为一至三个月,牵头行或安排行独立承担筹组工作并负责代理行工作。复杂的银团贷款,组织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银团筹组工作由经12理团来做)。以下是复杂的银团贷款的筹组工作时间表:工作时间进展情况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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