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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基础核心提示:在具体工作中对岩土工程勘察和地基基础质量勘测和分析要进行优化操作,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把控整体环境的质量数据分析,用科学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工程质量的保证提供参考和决策的依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和地基基础的分析是准确无误的。岩土工程勘察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一样属于自然界长期形成的固有的地理环境。这些区域环境、由于受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其形态和质量不断发生着改变,存折着很多复杂性、多变性因素。岩土工程勘察和地基基础涉及到未来工程的建设质量,做好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基础分析,是为解决和处理建设工程相关问题的依据之一,只有掌握可靠岩土勘察和地基基础数据资料,进而通过科学的归纳、分析,找出问题的所在和产生的根源,对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地基和岩土工程勘察概述地基主要指的是支撑由基础传送的上层结构荷载的岩体或者土体。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能、确保其在一定的时间内正常地使用,而不会轻易遭受到大的不可挽回的破坏,因此,便要求项目工程地基在荷载作用下不能产生质的破坏,通常,构成地基的土质层因压缩、膨胀收缩、湿陷或者冻胀等外在环境原因产生的变形不能超过规范允许的范围。岩土工程勘察主要指的是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要求作为主要的分析依据,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场地的岩土、环境特征和地质等工程影响因素进行一系列的分析、查明、评价,最后对岩土工程勘察进行编制。二、地基基础检验的基本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规定,对天然地基的基坑(基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效果均需进行检验。对于岩土工作者来说,在对天然地基的基坑(基槽)、桩基工程、地基处理效果进行检验时,经常会碰到地基岩土条件与勘察报告有出入的情况,此时就要求工作人员在面对具体问题是具体分析、具体处理。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S0021—2001)2009规定:桩基工程应通过试钻或试打,检验岩土条件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如遇异常情况,应提出处理措施。当与勘察报告差异较大时,应建议进行施工勘察。单桩承载力的检验,应采用荷载试验与动测相结合的方法。对大直径挖孔桩,应逐桩检验孔底尺寸和岩土情况。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规定:天然地基的基坑(基槽)开挖后,应检验开挖揭露的地基条件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如有异常情况,应提出处理措施或修改时间的建议。当与勘察报告出入较大时,应建议进行施工勘察。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岩土分布及其性质;②地下水情况;③对土质地基,可采用轻型圆锥动力触探或其他机具进行检验。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规定:地基处理效果的检验,除载荷试验外,尚可采用静力触探、圆锥动力触探、标准贯人试验、旁压试验、波速测试等方法进行试验。通过这些试验所得出的结果都可以对处理后的地基土的密实度、均匀性、强度等进行判断,而这些指标就可以作为检验地基处理效果或进行设计方案修改或调整的依据。三、岩土工程和地基基础勘测常见的问题问题之一表现在资料收集工作不完整。岩土工程勘察和地基基础分析工作在操作时有明确规范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在建设前的详勘中,勘测人员要收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工程的平面图,未来建筑物的规模、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其中对地基允许变形的相关资料要做到整理归档,但是,很多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在没有完整搜集各种所需资料请款下就草草开工。问题之二表现在对地基基础勘测工作的轻视上。关于场地土的类型应该在施工前就有一个全面详细的分析资料。其中,应该以土层的等效剪切波速作为地基基础的考察和分析依据,就建设项目所在位置的抗震性能作出检测。但是有的施工单位往往不重视这项工作,只是简单收集相邻地段的相关资料,同时还会找出与项目建设相距不远的竣工项目资料做参考,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建筑施工的相关要求。问题之三主要表现在实验数据上。实验室的实验应该是建立极其严谨的基础上的一个机构,一个科学的实验方法能够为施工建设单位提供出准确、可靠、有效真实的数据,供相关单位分析研究和作出决策。但是,由于项目单位为了简化程序。取样时不是实验室,况且这种取样缺乏有效地监督,致使提供出来的数据没有真正体现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四、优化岩土工程和地基基础勘测的策略1.优化岩土工程和地基基础勘测要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加以控制。近年来我国的计算机技术已经更加成熟,用于建筑领域和行业的也更加广泛,这就推进了建筑行业的科技化进程,同时在工程物探领域也依据物探的弹性波理论、电磁波理论拓展和开发出了一批更加科学的物探方法,与此同时新的工程物探探测设备也得到了应用。因此,承担岩石工程和地基基础的单位,要从质量第一,安全为上的原则,积极引进这些方法和设备,用于建筑施工项目建设前勘测工作,确保工程安全。2.在勘测中要合理安排和布置勘探位置。《岩土规范》有这样的规定:对于复杂地基进行详勘时,勘探点的选取应该确定为10—15m的距离为最佳,实际操作中,许多单位并没有按照规定去加以落实,有的把勘测的点距私下改为30M以上。这样的间距不可能查明岩面的起伏情况。这样做,具极大的随意性。其实对于隐伏岩溶地区,要较准确查明岩面起伏状况。初步布置的勘探点位一定要体现其代表性,确实代表拟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同时还须明确相关点位的布置意图。勘探点位布置应确切保证能够控制勘察研究的地域范围,施工单位在勘探点位的调整上,必须要考虑场地条件,绝对不能按照自己的侥幸心理去随意的简化。这样不可避免给整个工程项目埋下重大事故隐患,有可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3.进一步规范勘察对象市场行为。岩土工程勘察主要研究的对象是地基和基础以及地下工程的关系。由于地基土是因地而异的,在接受一项岩土工程勘察任务时,勘测单位要搞清楚工程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根据勘测的具体数据结果,提出需要项目单位解决的问题,同时要提出勘测单位的建议和意见,要明确地告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采取哪种方法,使用怎样的措施去解决问题的存在,同时,勘测数据和结果及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和交流。最终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解决方案。市场的规范,仅依靠勘察单位的自律机制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行业约束机制。一方面必须仰仗政府主管部门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应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全程化,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勘察质量和投资效益最大化。4.确定勘探手段和方法:不同的勘探方法具有不同的优缺点和适宜性,通常钻探是普遍适用的勘探方法,因此,钻孔是常见的勘探类型,若勘探深度不大,且地下水位埋深较大时,应首选探井法;对于须划分岩土分区界线的勘探点位,探槽法是应考虑选择的方法。比如现在有不少勘察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地布置静探孔,甚至于全静探。这个勘探手段在这种软土场地条件下应用效果较好,地下水位埋藏较深,不适宜静探,甚至在河床河漫滩相的沉积地层中,静探的测试结果也不能准确反映地层的实际情况,一般得出的强度变形指标偏高。所以勘察施工中,用适宜的测试手段和方法对其进行勘探,以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勘察手段须结合勘探点共用,按全面满足勘察设计要求,且同时具有可靠性保证的条件设计和布置。复合功用勘探点应结合勘探点布置目的设置相应的勘察手段,实际工作中的复合功用勘探点往往同时布置多项勘察手段。参考文献[1]建设部.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S].2002.[2]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3]张希黔,信息技术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研究与应用[J].长江建设,2003(01)[4]黎浩.浅谈施工企业管理发展的出路[J].山西建筑,2007,(17)关键词:岩土工程地基基础勘测设计工程质量下一篇:建筑工程中地基处理方法研究
本文标题:浅谈岩土工程勘察与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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