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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摘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发,严重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本文简要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论述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从而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对策、家庭教育。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未年人代表着一个国家发展的命运和前途,承载着一个民族兴盛的未来和希望。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现象。近年来国家为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诸多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进而提出有效完善的措施,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引导我国未成年犯罪人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有着深远的意义。我就我国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有如下几项进行分析:案例:一、性犯罪马某、景某和张某均系某中学学生,由于受淫秽色情不良网络信息影响,加之又处于青春萌动期,产生邪念。三人经过预谋,于2010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将景某在网上认识的女孩陈某约至某小区的平房内,采用打扑克牌输的人喝酒的方式,由张某负责发牌,故意让陈某2输,使其喝下掺有白酒的啤酒,致使陈某处于醉酒状态,后又采用玩扑克输的两个人发生性关系的方法,故意让陈某和马某输,后马某在女孩陈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三人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案例:二、侵财犯罪[盗窃罪]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来到大都市后,他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他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案例: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聚众斗殴罪]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李某叫来的曹某、韩某等一行八人在某职技学校门口相遇,双方话不投机即大打出手。陈某持刀将曹某、韩某均砍成轻伤。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3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犯罪学理论认为,个人的生理、心理因素与环境因素都会影响人的行为,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此外,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等几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一)青少年生理发展迅速,精力旺盛而容易冲动。一般来说,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变化最迅速的时期,人的身高、体重及身体各系统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发达起来。他们精力充沛旺盛,活动能力大为增强,极强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使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想探个究竟,都想亲自尝试一下。课堂教学、校内生活已经难以吸引他们求知和探索的需要,也无法满足他们开展各种活动的需要。一方面,他们急于通过大量课外书籍获取各方面信息,特别是那些刺激性强的富有传奇色彩的、带有凶杀、格斗、色情、恐怖内容的书刊。但是,由于缺乏理解和鉴别能力,容易囫囵吞枣,或是片面吸收。另一方面,他们愿意参与各种校外群体活动,特别是那些富有冒险性、运动量大的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而他们调控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弱,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尤其在被人利用或其他社会因素作用下,容易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另外,随着性器官的发育成熟、性意识从萌芽到成熟,性要求开始产生,对异性和性行为怀有好奇心和神秘感,与异性交往逐渐频繁,对与性有关的电影、电视、录像、书刊等产生了观看与阅读的兴趣。但是,未成年4人性科学知识缺乏,性道德观念尚未形成,控制性冲动的能力较弱。因此,容易在淫秽的读物和影视录像的影响下产生性冲动。育期,其大脑的额前部皮质正处于“修剪”过程,而主管愤怒情绪的“杏仁核”此时却急剧膨胀,同时他们体内分泌的激素也增加了脑和神经系统的兴奋,使之呈现一种不稳定的状态,一旦遇到外界刺激,大脑皮层就会做出激烈反应,运动过程瞬间失去平衡,产生一种“意识狭窄”现象。此时,未成年人的行为反馈机制受到严重障碍,短时性地失去理智控制,形成偏激、易冲动的心理,表现为好发怒,容易冲动而产生过激行为,这就是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特点,也是未成年人“逆反心理”形成的基础。这是正常的,是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身心特点的,不仅如此,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不能真正形成。心理变化直接影响个体对周围事物的态度,直接影响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目前的研究表明,大量的未成年人最初的不良行为都是来自于心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矫治和正确的引导。如案例一的几位中学生正是由于青春期性冲动造成的。(二)家庭因素在家庭这一特殊的小群体中,个体不仅开始形成其基本的物质和心理需求结构,而且也开始了其社会价值准则和行为模式的内化过程。而内化过程的顺利进行,有赖于家庭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不稳定,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基于我国的国情,当前,我国的传统家庭正在经历两种裂变:一是从传统的复合型的大家5庭裂变为一对夫妻加一个独生子女的核心家庭。这种变化从某一方面削弱了家庭对青少年的监控功能和社会化功能,使不少未成年人的大部分业余时间处于无人管教的状态之中。二是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变化,破裂家庭越来越多。破裂家庭包括结构破裂和心理破裂两类,结构破裂的家庭即父母离异,心理破裂的家庭即家庭结构虽然完整,但家长经常互相争吵,心理已经破裂。这些家庭中成长的未成年人,由于在家难以得到温暖,很容易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到一起,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的偏差与缺失。俗语说“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即“言传身教”的核心在家长。家长的文化修养、道德品质及行为特点往往对孩子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溺爱型、粗暴型、放任型的教子方式非但不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反而会使孩子心理走向消极的道路。有研究表明北京市少管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在154名未成年犯中,经常受家长粗暴打骂的有11人,被家长溺爱的有28人。如本文案列二,正是由于家庭教育的过失造成的。(三)学校因素学校是个人进入社会的准备阶段和过渡场所,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仅次于未成年人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学校教育指导思想的偏差,个别教师素质差,甚至教师存在的心理问题等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都是不利的,一方面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扶优不帮差,有的甚至把所谓的“差生”直接推向社会;另一方面在6教育过程中,只重文化知识教育忽视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或者教育过程只重人为设计而忽视未成年人主体需要等等,从而逐渐消磨了未成年人强烈的好奇心,使教育投入与效果成反比。(四)社会因素社会转型期,社会导向的模糊和新的伦理道德建设的相对疲软,造成整个社会道失范。社会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深刻革命中,计划经济下的许多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被推翻了,而新的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法制建设又没能及时跟上改革的步伐,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的东西逐渐侵蚀着青少年的心灵。正如现代犯罪学理论中的社会化过程理论所强调的:犯罪是个体在个体社会化过程中与各种社会化机构之间互动的结果。社会中的每个个体,从出生到参与社会生活,都不可避免地受着其家庭、学校、同辈群体、邻里社会、大众传媒等的影响.在众多影响青少年形成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因素中,大众传媒成为最主要的因素。书刊、报纸、影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工具糟粕泛滥,种种负面诱导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关键诱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与对策由于未成年人犯罪是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它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是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学校方面的原因,更有社会和家庭方面的原因。未成年人犯罪的四大成因:一是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二是文化糟粕的影响;7三是家庭教育的失当、学校教育的漏洞;四是社会的不良影响。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几条对策。(一)、家庭方面的对策提高家长的素质,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发挥“家庭网”的积极作用高素质的家长能够影响到孩子们健康的成长,这样的家长为孩子的成长己经做好了表率作用,这也是家长能够胜任家庭教育的基本条件,因此首先要提高家长自身的素质。2.重视青少年成长权利,实施民主化的家庭教育方式在现代的家庭教育之中,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多。家长采用“专制型”的教育方式违反了青少年的长成长材的自然规律。家长对孩子具有权威性,但这个权威的实施必须恰到好处,把握好尺度,尊重孩子们的成长权利,不能滥用权威。(二)、学校方面的对策1.发挥正面教育作用学校教育中的每项工作都对预防青少情犯罪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作为学校教育的主阵地,学校的预防工作可以通过正规化、系统化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法治理念等方面来实现。思想教育主要针对的是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方面的教育,树立他们正确的人生观。文化素质是文明的基础,它能够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是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主要职责之一,这也是最基本最有效的的治本措施。82.面向“差生”,发挥学校的保护作用作为青少年的保护者的学校,不但应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且还应该保护他们的快乐健康的成长不受干扰。从这个角度讲,学校及时青少年们的“保护伞”,又是青少年们的“安全屏障”。老师是学生强有力的呵护者,应该关心每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那些“差生”,如果老师不关心这些“差生”,那么这些差生可能就会辍学,在辍学流浪到社会上之后就成为了学校和社区失控成员,这也很容易让青少年整天无所事事之后踏入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学校应该面向“差生”,发挥其保护作用,这也成为了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3.贯彻疏导理念,发挥矫治作用学校是一个培养合格人才,塑造良好人格的场所。然而,当前学校教育目标的偏差,造成了一些学生在沉重课业负担的压迫下产生了厌学、逃课、辍学的现象,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违法犯罪的系列社会问题,这些不能不让人们遗憾。一时间,学校既成为了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又成为了社会犯罪制造隐患的场所,因此说,学校的教育不能只关注教授学问的问题,还应该关注学生及其家长心理、价值观、人生观的诊治问题。学校在校生违法犯罪形式的严峻性决定了学校不能仅仅是教育的场所,而且还应该成为预防和矫正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场所,承担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矫治责任,这里的矫治主要有:一是预防性矫治;二是不良行为的矫治;三是违法犯罪后的矫治。坚持疏导理念,充分发挥矫治作用能够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的犯罪行为的发生。9(三)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对策1.齐抓共管,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青少年犯罪是一向严肃的社会问题,因此应该实行严密的责任制。各级政府无论是从组织上还是制度上都要保证全面落实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担负起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责任。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配合直到社会参与预防治理青少年犯罪的责任。各级文化部门应该积极宣扬健康向上的舆论,为青少年塑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教育部门应该面向全体学生,严要求、负责任的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该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开展思想道德、纪律法制等方面的教育,总之各部门、机构之间都应该承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实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责任制,不是有了明确分工,履行职责,就是综合治理,所谓的综合治理需要的是各部
本文标题:浅谈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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