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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商业银行制度一、中国商业银行的概念二、中国商业银行的体系三、中国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四、中国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五、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一、中国商业银行的概念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1、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盈利,还是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统一。2、是否同时经营存款、贷款业务的才是商业银行。二、商业银行的构成1、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三大部分。2、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由国家专业银行演变而来的。到1996年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资产的70%。但它们的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四家银行各项人民币存款和贷款占全部银行存款、贷款的比重已由1985年的90%分别下降到1995年末的84.8%和78.5%。二、商业银行的构成(续)3、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有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投资银行(已被光大收购)、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本以企业法人和财政入股为主,业务发展很快。4、城市合作银行虽然冠以“合作”两字,但实际上也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它是在对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而成。现在一般都改为某某市商业银行。三、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1、中国对商业银行的设立实行批准制,而不像一般工商企业实行登记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2、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分别为1亿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商业银行法》3、高级管理人员要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四、商业银行的一般组织形式1、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即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存在形式。一般而言,主要有单一银行制和分支银行制2、单一银行制又称单元银行制,它是指商业银行业务由各个相互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商业银行不设或不允许设分支机构的一种组织形式。3、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它是指允许银行在银行总行之外,在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银行的一种组织形式。单一银行制的主要优点1、由于不许或限制设立分支机构,商业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受到制约,可防止银行业的过度集中和垄断;2、单一银行制只在本地区营业,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与地方政府协调;3、银行管理层次少,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其业务经营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单一银行制的弱点(1)在单一银行制下,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高,难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2)在单一银行制下,银行组织资金、运用资金的能力有限,业务又相对集中,风险较大;(3)单一银行制没有设立于各地的分支机构,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商品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存在矛盾,不利于商业银行为社会经济的运行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4)在电子计算机普遍推广应用的条件下,单一银行的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受到限制,不利于银行的发展。分支银行制的优点(1)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其分支银行遍布各地,有利于迅速发展各种银行业务,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2)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可以取得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3)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规模较大,分支机构较多,业务范围较广,易于组织资金,资金实力较强;分支行制的优点(4)分支行之间可以相互调剂资金,既能增强银行总体的安全性,又能提高银行资金的运用效率,银行资产可以在地区之间实行有效的组合,从而大大降低银行风险;(5)实行分支银行制的商业银行可以实行高度的专业化分工,从而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5)分支银行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地方干预,并使金融业突破地域界限,更好地为经济运行提供服务;(6)由于分支银行制使银行数减少,便于国家控制和管理。分支银行制的缺点(1)分支银行制易于加速大银行对小银行的吞并,形成金融垄断;(2)分支银行制管理层次较多,管理的难度较大;(3)分支银行对地方经济的发展缺乏较高的关切度,而且是在较大范围内调度资金,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总行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地区中心支行省辖市分支行市区支行市辖县支行或办事处县支行县级市市区支行市辖县支行营业部营业部支行或办事处办事处办事处分理处分理处营业部营业部营业部营业部储蓄所储蓄所办事处办事处办事处办事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储蓄所储蓄所储蓄所储蓄所中国商业银行组织形式的特点1、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有严格限制,主要是商业银行总行要按规定拨付营运资金,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的60%。2、采用总分行制的商业银行,对外是一个独立法人,一律不得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行。分行之间不应有相互存贷的市场交易行为。3、1986年前除中国银行外,实行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管理模式--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行、省级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地区中心支行是一个管理机关,只有县支行、县级市支行、市区支行办事处以下的机关直接经营业务。1986年以后,改变为统一管理、逐级核算、分级经营。一般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现金资产存款准备金库存现金在途资金贷款----被动性资产投资----主动性资产存款--被动性负债借款--主动性负债股东权益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存款业务按存款对象可分为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单位存款按其存款期限和资金性质可划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财政性存款三类。财政性存款的资金来源一是单位上交财政的税金,二是财政进行的资金分配。财政性存款包括国库存款、地方财政预算外存款、机关团体存款、部队预算内存款等。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借入资金主要有向人民银行借款—再贷款:年度性借款、季节性借款和日拆性借款三类同业拆借--头寸拆借和为弥补信贷资金缺口而进行的资金拆借:救急和救穷;再贴现转贴现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资产业务现金资产--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投资业务--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即银行购入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长期投资则指银行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其他投资则是银行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商业银行法》规定,中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不得在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经营1、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实行分业经营。2、专业经营的一般理由:•规避高风险,保障银行体系的安全;•存款人授权的有限性;•防止发生利益相悖现象。3、中国实行专业经营的理由:•股票市场规模有限;•防止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不利于实业投资。本讲讨论题1、请分析中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的管理效率。2、你认为中国商业银行应该不应该开展投资业务?
本文标题:中国的商业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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