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法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所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国港口,运往另一港口订立的合同。该运输合同主要通过提单运输和租船运输等方式完成的。1、提单的应用提单适用于定期班轮运输。5)按运费支付的时间分为运费预付提单(CIF和CFR)和运费到付提单6)租船提单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2.提单的种类(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已装船提单,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收货待运提单,是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的表明货物已收管待运的提单。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指单据上无明显地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者。不清洁提单,指附有该类附加条款或批注的提单。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是指托运人指定特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不能通过背书方式转让。不记名提单,是指托运人不具体指定收货人,在收货人一栏只填写“交与持票人”字样。不经背书即可转让。指示提单,是指托运人在收货人一栏内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通过背书可以转让。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4)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直达提单,是指由承运人签发的,货物直接从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提单。转船提单,是指允许货物中途换船的提单。联运提单,是指货物由海运和另一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方式,如海陆、海空、海陆空等方式运输签发的提单。4.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转让”的字样。有的海运单在背面订有货方定义条款、承运人责任、义务与免责条款、装货、卸货与交货条款、运费及其他费用条款、留置权条款、共同海损条款、双方有责碰撞条款、首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内容。(一)提单的其他分类1、过期提单(sta1eB/L)1)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如:航线太短;单证流转速度太慢;导致货比单证先到。解决途径:一般在在信用证中订立相应条款后银行方可接受。2)提交提单晚于L/C交单期或超过提单签发日起算21天才向银行提交,银行拒收;原因:提单持有人未及时到银行结汇或议付形成(一)提单的其他分类2、倒签提单(AnteDatedB/L),指承运人应托运人请求,签发提单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以符合信用证对装船日期的规定,便于结汇。当然要出具保函,这是一种违法行为。3、预借提单(AdvancedB/L),又称无货提单,是指信用证规定装运日期和议付期已到,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但因故未能及时装船或装船完毕,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的已装船提单,这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承运人仍需承担风险。由于保函无法律效力,所以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违法的行为,应尽量不用。倒签提单签发的保障条件1、原则上的时间限制:10天以内2、倒签申请方的保函、押金、信用3、航线经理与总公司经理认可签字三、提单的主要条款(一)提单正面主要条款1.确认条款:上列外表情况良好的货物(另有说明者除外)已装在上列船上并应在上列卸货港或该船所安全到达并保持浮泊的附近地点卸货。2.不知条款: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3.承诺条款: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的持有人兹明白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4.签署条款:为证明以上各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签署本提单一式份,其中一份经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失效。(二)提单背面主要条款提单背面有托运人与承运人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条款。提单通常有正本(Original)和副本(Copy)之分。由船方签发的提单正本通常有2一3份,有时可达4份,副本份数不限,船方不签字。凭正本提单提货,一份正本提单提货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提单的内容与正确缮制海运提单无统一格式,各国轮船公司都有自己的提单格式,但基本内容大致相同,都遵守1924年签订的《海牙规则》(HagreRules)即《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B/L一般是一页纸,包括提单正面的记载事项和提单背面印刷的运输条款。提单正面内容主要有: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被通知人名称及地址;船名;装运港;目的港;货物品名、标志、重量和体积;运费;提单签发地点、日期、份数;承运人签字等。提单的缮制(一)缮制(一般把根据一定的格式制作各种单据叫缮制单据)1.提单名称:必须注明BillofLading字样。2.提单的份数:整套正本提单注有份数。应当按照信用证规定办理。3.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时应填写信用证受益人(Benificiary)的名称和地址。4.收货人(Consignee)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5.通知方(NotifyParty):须注有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名称和地址、电讯号码等。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提单的缮制(二)6.船名(Ocean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7.装货港(Portof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8.卸货港(Portof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如在中途转船,转船港(PortofTransshipment)的港名,不能打在卸货港(Portofdischarge)栏内。只可在提单的货物栏空间打明“在××(转船港)转船”“withtransshipmentat××。”提单的缮制(三)9.标志和号码(MarksandNos):又称唛头,是收货人提货的重要依据,必须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如无唛头规定时可注明:“NOMARKS”(N/M)。10.包装种类和件数,货名:此栏按货物是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的实际情况填写。11.毛重和尺码:此栏填写各货物的毛重和体积(尺码)。12.合计件数(TotalNumberofContainerorPackages):此栏填写货物的毛重总数和体积总数(必须用大写)。四、提单在信用证中的作用开证行要求受益人提交的是已装船的、清洁的及全式正本提单;受益人装船后取得装货船舶的大副出具的大副收据,凭此向船公司换取由其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受益人通过背书转让提单给议付行而取得货款;议付行提交提单给开证行请求偿付;开证行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进口商凭提单向承运人提货;承运人交付货物后收回提单,提单流转过程结束提单签发依据与流程1、提单签发依据(1)大副收据——(已装船提单)(2)场站收据——(待运提单)2、提单签发的时间限制:装船完毕不完全过失责任、完全过失责任《海牙规则》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即承运人对某些过失是可以免责的,比如承运人对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的过失就可以免责。但《汉堡规则》将不完全过失责任改为了完全过失责任,即只要承运人有过失就不能免责,就要承担责任。我国《海商法》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因为我国是船运大国,为保护承运人利益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更有利于维护我国利益。提单诈骗案例案情经过:原告:宁波顶佳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顶佳”)被告:地中海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中海航运”)被告:上海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船务”)2005年10月24日,中外运船务向宁波顶佳发出到货通知书要求其提货。宁波顶佳即委托代理办妥了货物进口报关等手续,同时凭记名提单向中外运船务换取了提货单。其后,地中海航运两次要求中外运船务暂停放行涉案提单项下货物,造成宁波顶佳提货时遭到拒绝。因此,宁波顶佳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交付该记名提单项下的货物,并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提单诈骗案例经查明,宁波顶佳持有的记名提单非地中海航运出具给涉案货物托运人的提单。宁波顶佳持有的提单记载托运人为RPM公司、收货人和通知方均为宁波顶佳,货物品名电解铜,装货港德班港、卸货港上海港。地中海航运出具给涉案货物托运人RPM公司的提单是一份指示提单,该提单除收货人凭指示,通知方不同外,其他内容与原告持有的记名提单基本一致。该指示提单最终背书给了案外人上海沪海明辉金属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海明辉”)。宁波顶佳称,其所持提单系从贸易商TIL公司处取得,但目前并无证据显示TIL公司以及TIL公司所称的卖家JMP公司客观合法存在。宁波顶佳取得该套提单未支付对价。提单诈骗案例另查明,中外运船务是地中海航运在上海目的港的代理,由于地中海航运发来电子舱单与宁波顶佳持有的记名提单内容一致,因此中外运船务向其发出到货通知书,并向宁波顶佳签发了提货单。2006年11月22日,根据地中海航运的申请,英国高等法院对OMG公司发出搜查令并从该公司电脑中获取了相关邮件。邮件内容显示,OMG公司将涉案欺诈提单之复印件发送给了宁波顶佳,且明示欺诈提单的正本已在邮政快递途中,此后,宁波顶佳写邮件给OMG公司告知没有正确的舱单,无法进口报关并获得货物等等。庭审查明,上述邮件都是一个名为NewdehLee(李某)的人所发。该名字与宁波顶佳提交的销售确认书买方的签名人员的名字一致。提单诈骗案例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承运人应当根据提单的记载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但本案涉案货物出现了两个收货人,各持有一套正本提单,所以必须首先查明哪套提单才是承运人出具给托运人的、能够代表涉案货物凭证的合法的提单。为此,地中海航运提供了一系列的证据,证实了涉案货物真实提单签发过程,并根据法院的搜查令,从OMG公司的电脑中得到OMG公司与宁波顶佳的李某伪造本案记名提单的事实。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代表涉案货物的合法权利凭证只能是一套正本提单。提单诈骗案例现地中海航运已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涉案的指示提单代表涉案货物的合法的权利凭证,宁波顶佳所持的记名提单是伪造的,舱单也被人篡改,对此宁波顶佳虽然主张记名提单系自己的贸易对家TIL公司邮寄给自己,但其始终未能证明TIL公司的合法存在,也不能证明所谓的TIL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提及的卖家JMP公司客观合法存在。在宁波顶佳无法证明自己所持记名提单是通过正当、合法流传途径取得的情况下,上海海事法院确认案外人沪海明辉持有的涉案指示提单才是地中海航运作为承运人签发的真实、合法提单,应作为涉案货物的权利凭证。据此,上海海事法院判决对宁波顶佳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租船合同1、租船合同的概念租船合同是指租船人以一定的条件向船舶所有人租用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双方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合同。也就是载有租船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条款的书面文件。合同格式种类很多,现租船市场上使用较为广泛的程租合同有“标准杂货租船合同”,简称GENCON(金康);期租合同“BALTIME”巴尔的摩租船合同;和中国租船公司的“中国期租1980”SINOTIME1980合同等等。2、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于程租船的运输工作由船方负责,租船合同的有关内容与贸易合同中的装运条款相互联系、互相涉及,故相应条款要保持一致。程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如货物、装卸港口、受载日和解约日、运费的规定、装卸条件、许可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等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船舶规范、租期、交船、还船、停租等条款3.程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比较相同处:均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均由承运人负责船舶的营运任务;均由承租人支付运费。不同处:1、专门承运人、公共承运人;2、议商合同、附和合同;3、运费随行就市、运费率相对固定;4、船方不管装卸、船方负责装卸;5、程租船合同订有装卸时间及滞期费、速遣费条款,班轮合同不用订立此类条款。
本文标题:国际货物运输法新的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7470 .html